一种用于安装灯的驱动器的外壳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96661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安装灯的驱动器的外壳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安装LED灯等照明装置的驱动器的构件的外壳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对节能的要求,LED灯等节能照明装置越来越受到重视。LED灯等节能照明装置,都需要安装一个驱动器,为了保证使用安全,所述驱动器都是安装在专门的、与驱动器适配的驱动器安装外壳里,然后通过导线把驱动器和相应的LED灯等照明装置电连接在一起。常用的用于安装LED灯等的驱动器的外壳,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外壳主体部分;2.和外壳主体一端螺栓固连的压线端部。而外壳主体部分设有容纳驱动器的腔室和把驱动器和使用时将和LED灯等照明装置相连的导线引出容纳驱动器的腔室的结构,压线端部则用于把该导线固定住。由于外壳主体部分的厚度通常是一定的,因此导线的线径大小变化范围就受到限制,这样就给LED灯等灯的驱动器的外壳的生产加工、采购和使用都造成很大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适用于线径变化大、导线固定容易,从而可以极大地方便生产加工计划和采购、使用的用于安装LED灯等灯的驱动器的外壳结构。

本实用新型所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安装灯的驱动器的外壳结构,包括外壳主体、固定导线件和卡座。卡座固连在外壳主体一端。卡座包括U形结构和与U形结构的U形的底边固连的两个侧边、与U形结构外端固连的卡座端板。U形结构的两个侧边上设有用于和固定导线件固连的固定锯齿。外壳主体用于和卡座相连的上端为敞开结构,其侧边上端向相应的U形结构的一个侧边的上端折弯而盖在U形结构相应侧边的上面。相应的固定导线件的主体则由和U形结构适配的倒U形结构及与倒U形外端相连的固定端板构成;倒U形结构的侧边设有和固定锯齿适配的副固定锯齿。固定端板位于卡座端板的上方,固定端板的下端面设有下压齿纹,卡座端板的上端设有和下压齿纹配合的支撑齿纹。

本实用新型,当LED灯等灯的电源输入线和安装在驱动器的外壳里的电源输出线相连好后,只要下压卡座,直到导线紧紧地卡在下压齿纹和支撑齿纹之间,并利用固定锯齿和副固定锯齿的配合,就可以稳固地住电源线。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效果佳,对线径的大小适应性大。需要指出的是,卡座的U形的两个侧边和底边的连接是具有一定弹性的。

作为优选,外壳主体位于卡座上端部分为倒U形结构。本优选方案,相应的折边具有一定的长度,当卡座下压时,卡座的侧边和卡座上端的相应侧边一直处于贴合状态,结构合理、美观。

作为优选,固定锯齿的齿数大于副固定锯齿的齿数。本优选方案,下压卡座的压力可以基本保持不变。

作为优选,倒U形结构的上边的下侧面设有加强筋, U形结构底面的上表面设有下加强筋。本优选方案,有利于提高用于安装灯的驱动器的外壳结构的刚性,进而提高相应的使用寿命。

作为优选,外壳主体的前后两端分别设有一个安装固定导线件和卡座的结构。本优选方案,结构对称,使用方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方便且使用效果佳、对线径的大小适应性大。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示意图;

图中:外壳主体1、固定导线件2、倒U形结构2.1、固定端板2.2、副固定锯齿2.3、下压齿纹2.4、加强筋2.5、卡座3、U形结构3.1、侧边3.2、卡座端板3.3、固定锯齿3.4、支撑齿纹3.5、下加强筋3.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外壳主体1、固定导线件2和卡座3。外壳主体1的两端对称地各设有一个固定导线件2和卡座3组。卡座3包括U形结构3.1和与U形结构3.1的U形的底边固连的两个侧边3.2、与U形结构3.1外端固连的卡座端板3.3。U形结构3.1的两个侧边上设有用于和固定导线件2固连的固定锯齿3.4。外壳主体1用于和卡座3相连的上端为敞开结构,其侧边上端向相应的U形结构3.1的一个侧边的上端折弯到位后继续向下弯折而盖在U形结构相应侧边的上面,即外壳主体1位于卡座3上端部分为倒U形结构。相应的固定导线件2的主体则由和U形结构3.1适配的倒U形结构2.1及与倒U形结构外端相连的固定端板2.2构成。倒U形结构2.1的侧边设有和固定锯齿3.4适配的副固定锯齿2.3。固定端板2.2位于卡座端板3.3的上方,固定端板2.2的下端面设有下压齿纹2.4,卡座端板3.3的上端设有和下压齿纹2.4配合的支撑齿纹3.5。

作为优选,固定锯齿3.4的齿数大于副固定锯齿2.3的齿数,倒U形结构2.1的上边的下侧面设有加强筋2.5,U形结构3.1底面的上表面设有下加强筋3.6。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结构细节,因系公知技术,在此不做赘述。

以上所述之具体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而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结构和实施范围。事实上,依据本实用新型所述之形状、结构和设计目的也可以作出一些等效的变化。因此,凡依照本实用新型所述之形状、结构和设计目的所作出的一些等效变化理应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也即这些等效变化都应该受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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