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板、自所述主体板一侧凸伸出的挡板、自所述主体板另一侧凸伸出的第一卡板及第二卡板;所述主体板上依次设有第一镂空槽、卡接槽、第二镂空槽及第三镂空槽,所述第一镂空槽靠近所述挡板,所述第三镂空槽靠近所述第一卡板及第二卡板;所述主体板上凸设有第一承接部及第二承接部,所述第一承接部位于所述第一镂空槽内,所述第二承接部位于所述第二镂空槽内;所述第一卡板与所述第二卡板之间形成一卡接槽,所述第一卡板上设有第四镂空槽,所述第四镂空槽与所述卡接槽相互平行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槽为T型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的厚度自与所述主体板的连接端向另一端逐渐增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板上还设有螺柱孔,所述螺柱孔与所述第四镂空槽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板的厚度自靠近所述挡板的一端向另一端逐渐增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承接部为C字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承接部为C字型。
8.一种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板、自所述主体板一侧凸伸出的挡板、自所述主体板另一侧凸伸出第一卡板及第二卡板;所述主体板上设有依次设有第一镂空槽、卡接槽、第二镂空槽及第三镂空槽,所述第一镂空槽靠近所述挡板,所述卡接槽为T型槽,所述第三镂空槽靠近所述第一卡板及第二卡板;所述主体板上凸设有第一承接部及第二承接部,所述第一承接部位于所述第一镂空槽内,所述第二承接部位于所述第二镂空槽内;所述第一卡板与所述第二卡板之间形成一卡接槽,所述第一卡板上设有第四镂空槽及螺柱孔,所述第四镂空槽与所述卡接槽相互平行设置,所述螺柱孔与第四镂空槽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的厚度自与所述主体板连接一端向另一端逐渐增大。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铝型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板的厚度自靠近所述挡板的一端向另一端逐渐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