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在对可见光具有透光性的衬底上包括第一发光元件、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相邻的第二发光元件、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相邻的受光元件、在所述第二发光元件与所述受光元件之间设置的第一有机层以及在所述第一发光元件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之间设置的第二有机层,
2.一种显示装置,在对可见光具有透光性的衬底上包括第一发光元件、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相邻的第二发光元件、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相邻的受光元件、在所述第二发光元件与所述受光元件之间设置的第一有机层以及在所述第一发光元件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之间设置的第二有机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所述第一发光层上的第一载流子传输层、所述第二发光层上的第二载流子传输层以及所述光电转换层上的第三载流子传输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所述第一载流子传输层、所述第二载流子传输层、所述第三载流子传输层、所述第一有机层及所述第二有机层上的公共层以及所述公共层上的所述公共电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
9.一种显示模块,包括:
10.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11.一种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2.一种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还包括通过对所述保护膜进行加工来形成所述第二有机层下的保护层的步骤。
16.根据权利要求1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18.根据权利要求1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19.根据权利要求1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