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覆盖层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之间的所述边界中的第一高度小于所述第二覆盖层的与所述第一区域重叠的部分的第二最大高度和所述第二覆盖层的与所述第二区域重叠的部分的第三最大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域在预定方向上与所述孔区域相邻,以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5.用于制造显示装置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喷墨装置包括喷墨头和光照射单元。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墨头将所述第二油墨在第一方向上施加到所述第一区域,并且所述光照射单元将所述第二油墨固化在所述第一区域上,以及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喷墨装置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喷墨头将所述第二油墨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施加到所述第一区域,并且所述第一光照射单元将所述第二油墨固化在所述第一区域上,以及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喷墨头将所述第二油墨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施加到所述第二区域,并且所述第一光照射单元将所述第二油墨固化在所述第二区域上,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