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设备视频互动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79329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移动终端设备视频互动的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的方法。



背景技术:

到电影院看电影,或者在家中观赏电视节目,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娱乐之一。不论是电影,或者是电视节目,都需要吸引越多的用户的关注,这样一来广告商才愿意付出更多的广告费用,让电影院、电视台或者视频的播放公司可以从中获取财务利益。这也说明了电影院当前的主要收入除了电影票之外,就是广告。电视台的主要收入则是广告。

当前的电影,并没有公开可以与用户互动的技术。而在家中的电视节目,通常只有针对某一项的议题,让用户以电话的方式进行投票,同样的现有技术也没有公开在家中的电视节目可以与用户互动的技术。

通常不论电影或者电视节目,场景中的摆设、布置,或者演员的衣服、饰品等等,也是用户关注的焦点之一。而目前要知道视频中的相关的物品或衣物的品牌或者型号,则是透过社群网络或者网际网络来获取资讯。因此,若能有一种技术方案,能够让用户在观赏视频的同时,同时记录所看到的物品,以便于在视频结束后可以进行购买,应能有助于增加业者的收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以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无法提供可以帮助用户记录视频中物品的技术的问题,以便用户于视频结束后可以进行购买视频中所出现的物品或进行其他互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 法,包括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无线信号,其中所述无线信号为所述视频开始播放时传送;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无线信号,将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由第一模式调整为第二模式;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内容信号,所述内容信号相应于当前所播放的视频识别码;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触发信号;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触发信号,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视频的事件识别码;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于所述视频播放结束后,将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由所述第二模式调整为所述第一模式。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模式为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的显示屏亮度为第一亮度值,所述第二模式为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的显示屏亮度为第二亮度值,所述第一亮度值大于所述第二亮度值。

进一步地,所述内容信号包括有视频识别码、事件识别码以及所述视频的播放时间。

进一步地,所述内容信号包括有广告识别码、事件识别码以及所述广告的播放时间。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于所述视频播放结束后,接收由服务器传送的相应于所述时间标签的事件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包括所述移动终端设备自服务器接收频道清单与广告,所述频道清单包括有若干个节目信息,所述若干个节目与广告嵌入有若干个互动事件,所述节目信息包括本地端时间、视频标题、视频播放时间、视频起始时间以及视频结束时间;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显示所述互动事件;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触发信号,以触发所述互动事件;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互动事件,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的互动事件识别码;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进一步地,所述互动事件包括有购买、取得相应于所述标签的物品的信息、投票、离开、捐款、凭证或折价卷。

进一步地,更包括有同步步骤,以同步所述终端设备与播放设备的时间。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于所述视频播放结束后,接收由服务器传送的相应于所述时间标签的事件内容。

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本发明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无法实时提供可以帮助用户记录视频中物品的技术的问题,以便用户于视频结束后可以进行购买视频中所出现的物品或进行其他互动。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系统架构的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方法流程图;

图3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系统架构的示意图;

图4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借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申请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申请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的范围。 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申请的应用场景

当使用者在电影院观赏电影或者电影院播放的广告时,适用于本申请的方案;

当使用者在家中观赏电视节目或者电视广告时,适用于本申请的方案。

当然,本申请并不限于以上应用场景。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下述实施例的启发下,无须创造性劳动,即可将本申请的上述核心思想应用到其他移动终端设备与视频互动的场合,详细不再赘述。

实施例描述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的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的架构示意图,这个实施例主要应用于例如电影院的场合,亦即观赏视频时,环境灯光会比正常环境暗,视频为强制播放,用户无法选择,显示屏130通常比家用显示屏要大得多,也大多采用投影方式播放。当然这个场合并非用一定要用投影方式,只要是有足够大的显示屏以使得为数众多的用户观看已足。为了以下描述方便,我们将适用的场合统称为电影院。

这个系统中存在有若干个移动终端设备100,移动终端设备100可以接收电影院110所传送的无线信号,这个无线信号可以是射频讯号,或者符合一定传输标准的信号,例如蓝芽信号等等。移动终端设备100也可以与远端的服务器120进行数据交换。

在一般的实施例中,移动终端设备通常为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等,或者其他至少具有可触控式显示屏的可携式设备。

参考图2,本申请实施例的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的流程图。包括:

步骤S21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无线信号,其中所述无线信号为所述视频开始播放时传送;

步骤S22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无线信号,将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由第一模式调整为第二模式;

步骤S23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内容信号,所述内容信号相应于当前所播放的视频信息码;

步骤S24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触发信号;

步骤S25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触发信号,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视频的事件识别码;

步骤S26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具体来说,当电影院开始播放视频时,由于电影院通常很暗,因此若是移动终端设备的亮度太亮,会影响到其他人。因此,开始时,电影院会传送无线信号,由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无线信号,这个无线信号为电影(亦即全文中所述的视频)开始播放时传送。

当移动终端设备接收到这个无线信号时,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无线信号,将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由第一模式调整为第二模式。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于所述视频播放结束后,将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由所述第二模式调整为所述第一模式。

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模式为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的显示屏亮度为第一亮度值,所述第二模式为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的显示屏亮度为第二亮度值,所述第一亮度值大于所述第二亮度值。为了减少对其他人的影响,第二亮度值可以是相当于让移动终端设备的显示屏亮度为全黑的情况。

电影或者广告开始播放后,接着,移动终端设备会接收内容信号,所述内容信号相应于当前所播放的视频信息码。

在一视频的实施例中,所述内容信号包括有视频识别码、事件识别码以及所述视频的播放时间。

在另一广告的实施例中,所述内容信号包括有广告识别码、事件识别码以及所述广告的播放时间。由于广告也属于一种视频,因此前述的视频识别码也可以相当于此处的广告识别码。

当电影或广告持续播放时,假如用户看到当前画面中有喜欢的物件时,可以触控移动终端设备,以产生触发信号。此时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触发信号,并回应所述触发信号,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视频的事件识别码。

最后,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因此,当所述视频播放结束后,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由服务器传送的相应于所述时间标签的事件内容。这个事件内容可以但不限于是物件的信息、价格等等。

通过前述的实施例,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无法实时提供可以帮助用户记录视频中物品的技术的问题,以便用户于视频结束后可以进行购买视频中所出现的物品或进行其他互动。

参考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的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的架构示意图,这个实施例主要应用于播放设备330为例如家中电视的场合。

同样的,在一般的实施例中,移动终端设备310通常为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等,或者其他至少具有可触控式显示屏的可携式设备。移动终端设备310也可以与远端的服务器320进行数据交换。

参考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的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的另一流程图。包括:

步骤S41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自服务器接收频道清单与广告;

步骤S42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显示所述互动事件;

步骤S43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触发信号,以触发所述互动事件;

步骤S44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互动事件,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的互动事件识别码;

步骤S450: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频道商会先将频道清单与广告上传到应用本发明所述的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的服务器中。所述频道清单包括有若干个节目信息,所述若干个节目与广告嵌入有若干个互动事件,所述节目信息包括本地端时间、视频标题、视频播放时间、视频起始时间以及视频结束时间。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互动事件包括有购买、取得相应于所述标签的物品的信息、投票、离开、捐款、凭证或折价卷。

在节目播放的时候,需要使所述终端设备与播放设备的时间同步,已使得互动事件所记录的状况会与当前所播放的节目相一致。因此,在一实施例中,本发明所述的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更包括有同步步骤,以同步所述终端设备与播放设备的时间。

频道清单已经移动终端设备自服务器接收,因此当节目播放的时候,用户可以将其使用的移动终端设备调整成与播放设备相同的频道。由于时间已经同步,因此移动终端设备的时间将会是目前播放设备播放节目的时间。在所下载的节目清单中或广告中,因为嵌入有若干个互动事件,当相应于所述互动事件的时间来到时,移动终端设备将会显示所述的互动事件。

此时,用户可通过移动终端设备的触控荧幕触控所述的互动事件,并由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触发信号,以触发所述互动事件。

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回应所述互动事件,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的互动事件识别码。最后,所述移动终端设备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因此,当所述视频播放结束后,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接收由服务器传送的相应于所述时间标签的事件内容。这个事件内容可以但不限于是物件的信息、价格等等。

通过前述的实施例,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无法实时提供可以帮助用户记录视频中物品的技术的问题,以便用户于视频结束后可以进行购买视频中所出现的物品或进行其他互动。

本申请的移动终端设备的视频互动方法可以通过程序码方式存在。当程序码被机器载入且执行时,机器变成用以实行本发明的装置。亦即一种电脑 程序产品,用以被一机器载入且执行一应用程序的触发方法,在一实施例的电脑程序产品包括:

第一程序码,用以接收无线信号,其中所述无线信号为所述视频开始播放时传送;

第二程序码,用以回应所述无线信号,将所述移动终端设备由第一模式调整为第二模式;

第三程序码,用以接收内容信号,所述内容信号相应于当前所播放的视频信息码;

第四程序码,用以触发信号;

第五程序码,用以回应所述触发信号,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视频的事件识别码;

第六程序码,用于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在另一实施例的电脑程序产品包括:

第一程序码,用以自服务器接收频道清单与广告,所述频道清单包括有若干个节目信息,所述若干个节目与广告嵌入有若干个互动事件,所述节目信息包括本地端时间、视频标题、视频播放时间、视频起始时间以及视频结束时间;

第二程序码,用以显示所述互动事件;

第三程序码,用以接收触发信号,以触发所述互动事件;

第四程序码,用以回应所述互动事件,记录相应于所述触发信号的时间标签,其中所述时间标签记录有当前的互动事件识别码;

第五程序码,用以传送当前的时间标签至服务器。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之方法,或特定型态或其部份,可以以程序代码的型态存在。程序代码可以包含于实体媒体,如软盘、光盘片、硬盘、或是任何其他机器可读取(如计算机可读取)存储媒体,亦或不限于外在形式之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当程序代码被机器,如计算机加载且执行时,此机器变成用以参与本发明之装置。程序代码也可以透过一些传送媒体,如电线或电缆、光纤、或是任何传输型态进行传送,其中,当程序代码被机器,如计算机接收、加载且执行时,此机器变成用以参与本发明之装置。当在一般用途处理器实作时,程序代码结合处理器提供一操作类似于应用特定逻辑电路之独特装置。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请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申请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发明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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