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系统及其实现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8994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包括:

主站服务器通过卫星网络与若干端站服务器同步多媒体节目数据;

所述端站服务器对接入的若干移动终端所发送的节目点播请求进行鉴权,并通过卫星网络与所述主站服务器同步所述移动终端请求播放所述多媒体节目数据时所生成的计费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站服务器对接入的若干移动终端所发送的节目点播请求进行鉴权,并通过卫星网络与所述主站服务器同步所述移动终端请求播放所述多媒体节目数据时所生成的计费信息包括:

所述端站服务器向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广播节目单,其中,所述端站服务器上保存有与所述节目单相对应的所述主站服务器通过卫星网络所广播的多媒体节目数据;

所述端站服务器接收若干所述移动终端接收所述节目单后所发送的节目点播请求并对所述节目点播请求进行鉴权,其中,所述节目点播请求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鉴权信息及所述移动终端点播的所述节目单中的节目信息;

当鉴权成功时,所述端站服务器向鉴权成功的所述移动终端发送与所述节目信息相对应的多媒体节目数据并进行计费,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并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主站服务器发送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

所述主站服务器通过卫星网络接收所述端站服务器所发送的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计费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计费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已使用费用信息,所述第二计费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每隔第一 周期,所述主站服务器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端站服务器发送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计费信息,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站服务器向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移动终端广播节目单之前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主站服务器发起登记注册请求并接收所述主站服务器返回的所述移动终端的账户信息,其中,所述移动终端的鉴权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账户信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主站服务器发起登记注册请求并接收所述主站服务器返回的所述移动终端的账户信息之后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主站服务器发起缴费请求并接收所述主站服务器返回的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

6.如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鉴权成功时,所述端站服务器向鉴权成功的所述移动终端发送与所述节目信息相对应的多媒体节目数据并进行计费,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包括:

当鉴权成功时,每隔第二周期,所述端站服务器计算获得该第二周期内向鉴权成功的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与所述节目信息相对应的多媒体节目数据所对应的费用信息,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以及

所述端站服务器判断鉴权成功的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是否达到设定门限条件,若是,则向对应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相应提示信息或断开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多媒体节目数据的传送,其中,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设定所述门限条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媒体系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站服务器通过卫星网络与若干所述端站服务器进行通信,并定时向若干所述端 站服务器广播当前更新的在线节目单及与所述在线节目单对应的多媒体节目数据,其中,所述节目单至少包括所述在线节目单和/或离线节目单,所述离线节目单为所述端站服务器根据保存的历史多媒体节目数据所生成。

8.一种多媒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体系统至少包括:主站服务器、若干端站服务器;

所述主站服务器,用于通过卫星网络与若干所述端站服务器同步多媒体节目数据;

所述端站服务器,用于对接入的若干移动终端所发送的节目点播请求进行鉴权,并通过卫星网络与所述主站服务器同步所述移动终端请求播放所述多媒体节目数据时所生成的计费信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多媒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站服务器还用于:向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广播节目单,其中,所述端站服务器上保存有与所述节目单相对应的所述主站服务器通过卫星网络所广播的多媒体节目数据;以及

接收若干所述移动终端接收所述节目单后所发送的节目点播请求并对所述节目点播请求进行鉴权,其中,所述节目点播请求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鉴权信息及所述移动终端点播的所述节目单中的节目信息;以及

当鉴权成功时,向鉴权成功的所述移动终端发送与所述节目信息相对应的多媒体节目数据并进行计费,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并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主站服务器发送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

所述主站服务器还用于:接收所述端站服务器通过卫星网络所发送的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计费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计费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已使用费用信息,所述第二计费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多媒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站服务器还 用于:

每隔第一周期,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端站服务器发送与所述端站服务器连接的若干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计费信息,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多媒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体系统还包括所述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用于:

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主站服务器发起登记注册请求并接收所述主站服务器返回的所述移动终端的账户信息,其中,所述移动终端的鉴权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账户信息。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多媒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用于:

通过卫星网络向所述主站服务器发起缴费请求并接收所述主站服务器返回的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

13.如权利要求9-12中任一项所述的多媒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站服务器具体用于:

当鉴权成功时,每隔第二周期,计算获得该第二周期内向鉴权成功的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与所述节目信息相对应的多媒体节目数据所对应的费用信息,以供更新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以及

判断鉴权成功的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计费信息是否达到设定门限条件,若是,则向对应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相应提示信息或断开对应所述移动终端的多媒体节目数据的传送,其中,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预付费用信息设定所述门限条件。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多媒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站服务器还用于:

通过卫星网络与若干所述端站服务器进行通信,并定时向若干所述端站服务器广播当前更新的在线节目单及与所述在线节目单对应的多媒体节目数 据,其中,所述节目单至少包括所述在线节目单和/或离线节目单,所述离线节目单为所述端站服务器根据保存的历史多媒体节目数据所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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