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及手持移动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53657阅读:来源:国知局
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及手持移动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特征:

1.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包括显示部件、机壳、设于所述显示部件上的油墨层和设于所述油墨层与所述机壳之间的点胶层,其特征在于:于所述油墨层与所述点胶层之间还设有采用UV光油制成的UV光油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油墨层包括采用黑色油墨制成的黑色墨层和采用白色油墨制成的白色墨层,所述白色墨层设于所述显示部件与所述黑色墨层之间,所述黑色墨层设于所述白色墨层与所述UV光油层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白色墨层与所述显示部件之间的附着力大于所述黑色墨层与所述白色墨层之间的附着力;且/或,所述黑色墨层与所述白色墨层之间的附着力大于所述黑色墨层与所述UV墨层之间的附着力。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白色墨层的厚度小于或等于24um;且/或,所述黑色墨层的厚度小于或等于8um;且/或,所述UV光油层的厚度小于或等于8um。

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包括环绕设置于所述显示部件外周的外边框和设于所述外边框内侧的内边框,所述点胶层设于所述油墨层与所述内边框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边框具有反向设置的框体顶部和框体底部,所述内边框从所述框体底部延伸于所述外边框的内侧。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部件包括位于所述内边框内侧的内嵌部分和延伸叠设于所述内边框上的外延部分,所述油墨层设于所述外延部分与所述UV光油层之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部件包括显示屏和盖板,所述盖板具有与所述显示屏重叠的叠合部分和延伸 于所述显示屏外的所述外延部分,所述内嵌部分包括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叠合部分。

9.手持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部件与机壳的连接结构。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该手持移动设备为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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