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40631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便携式麦克风,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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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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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科技盛行的时代,传统的麦克风,已普遍存在。但仅为家庭或者大型场合功能。无法发挥随身携带产品,满足生活多种需要的目的。本产品将结合户内户外随身携带的功能,提供给用户随时随地可开唱K歌的功能,满足用户在户外旅游需求。同时还提供直播变声混响高音低音功能,满足用户有KTV唱歌的效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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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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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能够提供各种音效及混响功能,体积小、便于携带且混音功能达到KTV效果。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是提供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包括收音网、咪头、咪头支架、手柄和电源模块,所述手柄顶部设有斜纹镂空部,所述手柄侧壁设有按键面板,所述电源模块位于所述手柄内部,所述手柄底部设有塑胶底座和底座保护板;所述咪头固定于所述咪头支架上,所述收音网套在所述咪头及咪头支架外部,所述收音网、咪头及咪头支架整体置于所述斜纹镂空部内部;所述按键面板包括面板层、面板支架层和主控板层,所述面板层上设有开关键孔位和开关键、滑动孔位和滑动键、变音键孔位和变音键,所述滑动键分别为高音键、低音键、音量键和混响键,所述面板支架层为弧面,弧面弧度与所述手柄弧度相同,所述面板支架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面板层各孔位形状位置一一对应;所述主控板层上设有开关键基座、滑动建基座、变音键基座及接线头。

优选地,所述主控板层包括主控板,所述主控板内置控音模块,所述控音模块与各所述滑动建及变音键电性连接。

优选地,所述控音模块包括高音控音模块、低音控音模块、音量控音模块、混响控音模块和变声控音模块。

优选地,所述收音网顶部设置为圆角,所述收音网网面设有不少于一个的圆孔,所述圆孔呈直线排列,各圆孔直间距离相等。

优选地,所述咪头支架底部设有圆形底座,所述圆形底座上方设有支柱,所述支柱垂直固定于所述圆形底座上,所述支柱上部设有横梁支架,所述横梁支架用于支撑所述咪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通过主控板上的控音模块及控音按键,能够提供各种音效及混响功能,体积小、美观、便于携带,且混音功能达到KTV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整体结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此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包括收音网1、咪头2、咪头支架3、手柄4和电源模块5,所述手柄4顶部设有斜纹镂空部41,所述手柄侧壁设有按键面板42,所述电源模块5位于所述手柄4内部,所述电源模块5通过所述充电接口4235进行充电,所述电源模块5背部还设有保护板51,所述手柄4底部设有塑胶底座43和底座保护板44;所述咪头2固定于所述咪头支架3上,所述收音网1套在所述咪头2及咪头支架3外部,所述收音网1、咪头2及咪头支架3整体置于所述斜纹镂空部41内部;所述按键面板42包括面板层421、面板支架层422和主控板层423,所述面板层上设有开关键孔4211位和开关键4212、滑动孔位4213和滑动键4214、变音键孔位4215和变音键4216,所述滑动键4213分别为高音键42131、低音键42132、音量键42133和混响键42134,所述面板支架层422为弧面,弧面弧度与所述手柄4弧度相同,所述面板支架422上设有通孔4221,所述通孔4221与所述面板层421各孔位形状位置一一对应;所述主控板层423上设有开关键基座4231、滑动建基座4232、变音键基座4233及接线头4234。所述接线头4234包括手机音频线接口和直播伴奏接口。

所述主控板层423包括主控板,所述主控板内置控音模块,所述控音模块与各所述滑动建及变音键电性连接。所述控音模块包括高音控音模块、低音控音模块、音量控音模块、混响控音模块和变声控音模块。

所述收音网1顶部设置为圆角,所述收音网1网面设有不少于一个的圆孔11,所述圆孔11呈直线排列,各圆孔11直间距离相等。所述咪头支架3底部设有圆形底座31,所述圆形底座31上方设有支柱32,所述支柱32垂直固定于所述圆形底座31上,所述支柱32上部设有横梁支架321,所述横梁支架321用于支撑所述咪头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智能控音麦克风,通过主控板上的控音模块及控音按键,能够提供各种音效及混响功能,体积小、美观、便于携带,且混音功能达到KTV效果。

以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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