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2818发布日期:2018-06-06 01:34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器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以及相应的多媒体教学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教学和学习工具已经无法在实际操作方面满足要求。尤其在一些知识性较强的或需要一定实际动手操作的细分教育行业和学科中,如数学、语文、英语、机器人制作、书法、绘画、航模、茶艺、实物鉴赏等等,在这些科目的教学过程中,往往需要教师和学生都进行一些书写或动手操作,甚至需要师生之间进行互动操作。在目前的远程教育过程中,这些书写、动手操作或互动行为通常采用视频资料、PPT教材、电子白板进行展现,不能完整真实的还原实际线下课程的教学过程,因此往往教学效果不好,也不被师生认可。目前也有机构和老师采用摄像头、手机等视频采集设备对教学的书写以及动手过程进行拍摄,然后以录播形式让学生观看,但学生与老师互动性不好,学生问题无法实时得到解答和纠正。即使采用直播拍摄的方式授课,也无法实现面对面、手把手教学,老师除了需要配置摄像头把书写以及动手部分以音视频的形式直播出去,还得通过电脑或其他显示器查看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反馈。如果老师已经准备好了电子教材或音视频、图片资料,那么老师还需要通过操作电脑播放。这个过程中,老师既要低头在书桌上书写、动手,还需要抬头观看显示器操作数字教材,或者查看学生反馈和学生状态,这就对老师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往往造成老师顾此失彼,不能集中注意力教学。尽管目前高拍仪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由于没有投射单元,不能完成数字内容和实际内容叠加的展示和输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该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所述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包括:

底座;

上支承杆,所述上支承杆设置有至少一个摄像头和至少一个投影/投射模块;

下支承杆,所述下支承杆的一端连接至所述底座,另一端枢转连接至所述上支承杆;

其中,所述摄像头和所述投影/投射模块能够设置成使得所述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和所述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完全重合或者所述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包含所述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所述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还设置有数据传输模块用以实时传输所述摄像头采集的图像。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还包括网络存储模块或本地存储模块,用以存储所述摄像头采集的图像数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改进,所述摄像头通过微型万向接头设置在所述上支承杆上,从而能够调节所述摄像头使得所述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与所述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完全重合或者所述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包含所述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

进一步地,所述投影/投射模块通过微型万向接头设置在所述上支承杆上,从而能够调节所述投影/投射模块使得所述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与所述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完全重合或者所述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包含所述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种改进,所述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还包括拾音器和扬声器。

优选地,所述上支承杆还设置有补光灯。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还包括震动器和/或指示灯。

通过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设计方案,能够使得所有授课过程,包括电子课件播放、批改、书写、动手等都在一个固定的区域完成,教师不再手忙脚乱,学生也能注意力更集中,避免了造成注意力分散的教学。该设备的机构简单,操作方便,使用门槛和成本低。不用借助鼠标、手写笔、电子白板等其他额外的教学设备。能够在没有电子课件的情况下使用传统实物教材、试卷、纸、笔完成授课。本实用新型的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能够形成通过摄像头本地采集的实物内容和通过投影/投射模块投射出来的数字内容结合的影像并进行录制或在其他接收设备上直播,其中,数字内容可以是事先存储在该设备中的数据,也可以是来自互联网或者通过另一台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的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提出一种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如图1所示,该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包括底座1、与底座1连接的下支承杆2和与下支承杆2连接的上支承杆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上支承杆3通过转轴与下支承杆2枢转连接,从而能够根据需要调节上支承杆3与下支承杆2之间的相对角度。上支承杆3设置有至少一个摄像头4和至少一个投影/投射模块5,另外,根据具体需要,该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可以设置有多个投影/投射模块和多个摄像头(如图1中示出的摄像头6、7、8)。摄像头可以采用直接嵌入、软杆连接、无线连接等连接方式。其中,设置在上支承杆3上的摄像头4和投影/投射模块5能够预先设置成或者在随后的使用中调节成使得摄像头4的图像采集范围和投影/投射模块5的投射范围完全重合或者摄像头4的图像采集范围包含投影/投射模块5的投射范围。如图1所示的实施方式中,上支承杆3水平布置,使得摄像头4和投影单元5指向竖直向下的方向。例如在多媒体互动式教学领域的应用中,摄像头4的图像采集范围和与之重合的投影/投射模块5的投射范围可以是教师在教桌上的书写或动手范围。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还设置有数据传输模块用以实时传输所述摄像头采集的图像,并且可以设置有网络存储模块或本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摄像头采集的图像数据。例如通过互联网将多个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设备连接,从而可以将其中一台设备的摄像头采集的视频影像和图片以及本地多功能按键产生的互动交互数据在其他一个或多个设备上通过投影/投射模块投射出来。通过上述设计方案,举例来说,当教师演示实物教材教辅或者进行书写或手动演示时,能够在放置有该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的教桌上完成,并通过该设备的摄像头将上述操作实时传输给使用接收设备的学生;当教师需要演示数字教材、影音资料时,直接通过该设备的投影/投射模块投射在自己的教桌上或放置在教桌上的白纸上,再通过摄像头实时传输给学生,在此过程中教师能够随时根据需要对投射的资料进行批注或点评同时传达给学生。另外,同样使用该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的学生的状态和反馈、例如随时产生的各种疑问也可通过投影/投射模块投射在教师的书桌上,例如如果学生有问题则随时可以通过在自己的书桌上进行书写或标注从而及时传达给教师。这样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及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注意力都可集中在一个地方、即自己的教桌或书桌上。在上述过程中,该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同时用作数据发送设备和数据接收设备。另外,该设备还可以应用在教师对学生的试卷进行批注或修改学生的作业的应用中,例如,在教师的教桌上和学生的书桌上分别布置有该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在老师的该设备的下方放置一张白纸;然后,通过将学生的设备上的摄像头拍摄到的学生的试卷或作业发送至教师的设备,在教师的设备上放置的白纸上就投射出在学生的设备上放置的学生作答的试卷或者学生书写的作业;然后教师可以直接在自己设备下方的白纸上对接收到的学生的试卷进行点评或解答,然后通过教师的设备上的摄像头将教师的点评和解答实时传输到学生的试卷或作业上,由于摄像头的采集范围和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精确重合,因此学生试卷上的文字和投射内容也精确叠加,从而使学生能够毫无障碍地在自己的答卷或作业上看到教师的点评和修改,由此能够以远程互动的方式实现远程批注批改并对远程教学加以完善。在另一种应用中,授课者可先投射出预先制作并录入系统的一段微课程,在播放微课程的同时,将课程的知识结构在投射有正在播放的微课程的白纸上书写出来,这个过程通过设备的摄像头全程采集,从而实现数字内容和现实内容相结合。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摄像头4通过微型万向接头设置在上支承杆3上,使得用户能够根据需要调节摄像头以使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与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完全重合或者摄像头的图像采集范围包含投影/投射模块的投射范围。优选地,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还包括拾音器和扬声器,使得师生之间能够在通过图像信号进行互动的同时通过语音相互交流,并且可以通过网络存储模块或本地存储模块存储声音数据。此外,该设备还可以包括震动器和/或指示灯,从而当接收到对方发来的数据时得到相应的提示。另外,如上所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有利的实施方式,该具有摄像功能的投影设备的上支承杆3通过转轴与下支承杆2连接并且设置有相应的锁定装置,从而能够根据需要调节上支承杆3与下支承杆2之间的相对角度,并且当调节到适当的位置时通过锁定装置锁定上支承杆3与下支承杆2之间的相对位置。例如可以将该设备调节成使得上支承杆3与下支承杆2之间的轴线相互重合,从而能够使该设备作为投影仪使用,同时由于该设备的摄像头和数据传输模块的功能,使得演讲者既能够对在场的人员进行演讲,又能够将该演讲的内容实时地传输给在线使用接收设备的人员;或者通过网络存储模块或本地存储模块对该过程中形成的图像数据和声音数据进行存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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