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烟囱防腐工程施工的视频监控装置。
背景技术:
烟囱防腐工程是一项风险性高、危险系数大的高空特种作业工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管理人员都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在实时记录施工过程的同时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由于施工现场环境比较恶劣,且摄像机监控范围有限,多数情况下监控区域并不固定,需要经常移动,传统的安装方式是根据施工进度人工调整位置,常常会遇到布线困难、工期长、工作量大,且后期维护不便等问题。特别是烟囱内筒拆除阶段,烟囱内部灰尘较大,能见度较低,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监控图像的清晰度,摄像机位置调整的频率较高,人工调整的方式既不安全又太繁琐,且因调整位置而影响一定的工期。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烟囱防腐工程施工的视频监控装置,采用滑轮组作为核心组件,通过卷扬机驱动,将视频监控前端摄像机布设到烟囱内部区域,并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随时上下调整摄像机位置,形成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易于维护的视频监控装置。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烟囱防腐工程施工的视频监控装置,包括:
位于烟囱内部的视频信号传输终端;
位于烟囱外部、带动视频信号传输终端在烟囱内部上下移动的动力装置;
接收视频信号传输终端的信号的数据存储显示单元。
所述视频信号传输终端包括圆柱形配重6,圆柱形配重6上设置有摄像机。
所述动力装置包括设置在烟囱外部的卷扬机1、设置在烟囱的筒首边缘的定滑轮Ⅱ3、设置在筒首中心位置的定滑轮Ⅲ4,所述卷扬机1上缠绕的钢丝绳通过定滑轮Ⅱ3、定滑轮Ⅲ4后,与圆柱形配重6连接。
所述与卷扬机1相邻的烟囱外壁的底部设置有定滑轮Ⅰ2,钢丝绳通过定滑轮Ⅰ2后, 再绕过定滑轮Ⅱ3。
所述圆柱形配重6上设置有交换机Ⅱ9,交换机Ⅱ9连接设置在圆柱形配重6底部的红外球形网络摄像机,和侧部的多个红外枪形网络摄像机。
所述筒首处设置有交换机Ⅰ8,交换机Ⅱ9与交换机Ⅰ8通信,数据存储显示单元包括与交换机Ⅱ9通信的交换机Ⅲ7,与交换机Ⅲ7连接的硬盘录像机,以及与硬盘录像机连接的显示器。
交换机之间通过无线网桥组网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该装置安装视频监控,安装调试成功后即可满足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监控区域要求,管理人员可根据施工区域调节高度,不再通过人工重新布设监控点,进一步提高了烟囱防腐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自动化程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总体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烟囱防腐工程施工的视频监控装置,包括位于烟囱内部的视频信号传输终端,位于烟囱外部、带动视频信号传输终端在烟囱内部上下移动的动力装置,接收视频信号传输终端的信号的数据存储显示单元。在施工时,通过动力装置带动视频信号传输终端在烟囱内部上下移动,使视频信号传输终端始终位于施工区,始终监控施工段的施工情况,不需要重新布设监控点。
上述的视频信号传输终端包括用于安装摄像头和交换机等设备的配重,例如可选择图中所示的圆柱形配重6,圆柱形配重6与动力装置连接,圆柱形配重上安装摄像机。
本实用新型的动力装置可选择使用卷扬机,卷扬机具有高度指示和抱闸制动功能,卷扬机设置在烟囱外部,通过多个定滑轮与圆柱形配重连接,其中, 定滑轮包括设置在烟囱的筒首边缘的定滑轮Ⅱ3、设置在筒首中心位置的定滑轮Ⅲ4,卷扬机1上缠绕钢丝绳,钢丝绳通过定滑轮Ⅱ3、定滑轮Ⅲ4后,与圆柱形配重6连接并固定在圆柱形配重上。
与卷扬机1相邻的烟囱外壁的底部设置有定滑轮Ⅰ2,钢丝绳通过定滑轮Ⅰ2后,与烟囱的外壁相邻,然后从定滑轮Ⅰ2绕过定滑轮Ⅱ3,再绕向其它滑轮。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自动收缩式电源盘5,用于为圆柱形配重上的用电设备供电,可以随着配重上下高度自动收线,该电源盘固定在筒首大梁上,并从筒首临时电源箱取电。
圆柱形配重6上设置有交换机Ⅱ9,交换机Ⅱ9连接设置在圆柱形配重6底部的红外球形网络摄像机(图中1#摄像机),和侧部的多个红外枪形网络摄像机(2#、3#、4#、5#摄像机)。1#球机安装在配重底端,通过旋转镜头和变倍调焦来监控整个烟囱内部情况, 2#、3#、4#和5#枪机安装在配重周围,360°均布,用于监控施工固定区域。
筒首处设置有交换机Ⅰ8,交换机Ⅱ9与交换机Ⅰ8通信,数据存储显示单元包括与交换机Ⅱ9通信的交换机Ⅲ7,与交换机Ⅲ7连接的硬盘录像机,以及与硬盘录像机连接的显示器。
圆柱形配重上的交换机获取的视频信号传输通过无线网桥方式传输,如图1中节点1、节点2、节点3和节点4,其中节点1和节点2配对,节点3和节点4配对, 1#至5#摄像机通过交换机9与节点4连接,将视频信号无线传输到筒首的节点3,节点3通过交换机8与节点2连接,节点2再将信号传输到烟囱底部,最后由节点1将接收到的视频信号传输到项目部办公室,经交换机7连接到硬盘录像机,形成整个信号传输通路。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整体构思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变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