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669472发布日期:2020-10-28 12:20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一种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用装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执法记录仪具备防水、防震、抗摔能力,内置的红外灯能够保证在夜晚条件下清晰拍摄图像,便于执法使用;又能通过后台软件设置密码管理,既可现场回放,又保障文件不能被篡改,保证所拍摄资料的公正、权威。事后提供有效的现场影像资料,供案件指挥、侦破和检察机关取证。市场上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佩戴在警务人员身上时,常常会跟随警务人员的奔跑和走动进行晃动,从而存在容易晃动脱落的现象,为此,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对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的创新来提高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效率,防止佩戴脱落,使之发挥出最大的价值,随着科技的发展,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它的发展给人们在对警务人员进行执法取证时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其种类和数量也正在与日俱增。

目前市场上的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虽然种类和数量非常多,但是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有这样的缺点: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的摄像显示器不便于进行防护,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佩戴时容易脱落和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的按键容易被误按。因此要对现在的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提出的目前市场上的: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的摄像显示器不便于进行防护,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佩戴时容易脱落和警用装备用执法记录仪的按键容易被误按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和夹持机构,所述壳体一侧表面的顶端设置有摄像面板,所述壳体远离摄像面板一侧的底端处设置有显示器,其中,

所述显示器底端边缘的中部处开设有卡槽,所述显示器远离卡槽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与翻盖活动连接,所述翻盖远离第一转轴的一端边缘处设置有卡座,所述夹持机构固定在壳体靠近显示器表面的上方;

所述壳体的顶端固定有天线架,所述壳体垂直于显示器表面的两侧处设置有按键,所述按键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盖,所述防护盖的一端设置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与壳体的侧面活动连接,所述壳体靠近按键的两侧开设有连接槽,所述防护盖的两端边缘和连接槽进行对接。

优选的,所述翻盖的尺寸和显示器的尺寸相匹配,且翻盖通过第一转轴和显示器之间构成旋转连接。

优选的,所述卡座的截面尺寸和卡槽的截面尺寸相匹配,且卡座一端的截面形状为圆弧状,并且卡座另一端的截面形状为矩形状,而且卡座通过卡槽和显示器之间构成卡合结构。

优选的,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底板、支板、扭簧转座、夹板、拨块和卡齿,所述底板的一侧表面与壳体的表面进行连接,所述底板的顶端拐角处设置有支板,所述底板顶部的一侧设置有扭簧转座,所述扭簧转座与夹板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夹板靠近支板的顶端处设置有拨块,所述底板与夹板内侧远离扭簧转座的一端设置有卡齿,所述支板和底板之间呈倾斜分布,且支板和拨块的表面之间相互接触。

优选的,所述卡齿呈交错啮合分布在底板与夹板的内侧表面,且卡齿的截面形状为三角形。

优选的,所述防护盖的截面形状为“u”字型,且防护盖的宽度和按键两侧连接槽之间的宽度相匹配,并且防护盖的两端和连接槽之间构成过盈配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该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转动显示器一侧的翻盖绕着第一转轴进行翻转,使得翻盖的一侧盖在显示器的屏幕上,并且按压翻盖将卡座卡入进显示器底端表面的卡槽中,使得翻盖在显示器的一侧进行固定,从而方便对该执法记录仪显示器的防护;

(2)、该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将夹板和底板一端呈交错分布的卡齿卡紧警服的指定连接处,佩戴人员在运动时,通过底板顶端倾斜的支板抵住拨块,使得夹紧的底板和夹板之间避免随意打开,从而有效防止该执法记录仪的脱落;

(3)、该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在佩戴该执法记录仪的过程中,通过壳体两侧呈旋转安装的防护盖和连接槽进行对接配合,从而使得防护盖在按键的外侧进行防护,进而防止该执法记录仪在使用时被误按到按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后视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无天线架的左视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夹持机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图4中a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摄像面板;3、显示器;4、卡槽;5、第一转轴;6、翻盖;7、卡座;8、夹持机构;801、底板;802、支板;803、扭簧转座;804、夹板;805、拨块;806、卡齿;9、天线架;10、按键;11、防护盖;12、第二转轴;13、连接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1、摄像面板2、显示器3、卡槽4、第一转轴5、翻盖6、卡座7、夹持机构8、天线架9、按键10、防护盖11、第二转轴12和连接槽13,所述壳体1一侧表面的顶端设置有摄像面板2,所述壳体1远离摄像面板2一侧的底端处设置有显示器3,其中,

所述显示器3底端边缘的中部处开设有卡槽4,所述显示器3远离卡槽4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转轴5,所述第一转轴5与翻盖6活动连接,所述翻盖6的尺寸和显示器3的尺寸相匹配,且翻盖6通过第一转轴5和显示器3之间构成旋转连接,设置翻盖6通过第一转轴5和显示器3之间构成旋转连接,使得旋转的翻盖6可以将显示器3进行遮挡防护或展开使用,从而方便显示器3的使用或防护,所述翻盖6远离第一转轴5的一端边缘处设置有卡座7,所述卡座7的截面尺寸和卡槽4的截面尺寸相匹配,且卡座7一端的截面形状为圆弧状,并且卡座7另一端的截面形状为矩形状,而且卡座7通过卡槽4和显示器3之间构成卡合结构,利用卡座7通过卡槽4和显示器3之间构成的卡合结构,使得翻盖6通过卡座7在显示器3的一侧进行固定防护,避免显示器3的表面被刮花,所述夹持机构8固定在壳体1靠近显示器3表面的上方,所述夹持机构8包括底板801、支板802、扭簧转座803、夹板804、拨块805和卡齿806,所述底板801的一侧表面与壳体1的表面进行连接,所述底板801的顶端拐角处设置有支板802,所述底板801顶部的一侧设置有扭簧转座803,所述扭簧转座803与夹板804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夹板804靠近支板802的顶端处设置有拨块805,所述底板801与夹板804内侧远离扭簧转座803的一端设置有卡齿806,所述支板802和底板801之间呈倾斜分布,且支板802和拨块805的表面之间相互接触,设置支板802和拨块805的表面之间相互接触,使得支板802抵住拨块805的旋转移动方向,从而限制夹板804的旋转打开,所述卡齿806呈交错啮合分布在底板801与夹板804的内侧表面,且卡齿806的截面形状为三角形,设置卡齿806呈交错啮合分布在底板801与夹板804的内侧表面,使得交错啮合分布的卡齿806对底板801与夹板804之间的夹持固定起到稳定夹持的作用,从而有效避免夹持松动;

所述壳体1的顶端固定有天线架9,所述壳体1垂直于显示器3表面的两侧处设置有按键10,所述按键10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盖11,所述防护盖11的截面形状为“u”字型,且防护盖11的宽度和按键10两侧连接槽13之间的宽度相匹配,并且防护盖11的两端和连接槽13之间构成过盈配合,设置防护盖11的两端和连接槽13之间构成过盈配合,使得防护盖11在按键10的外侧进行防护,避免按键10被误按操作,所述防护盖11的一端设置有第二转轴12,所述第二转轴12与壳体1的侧面活动连接,所述壳体1靠近按键10的两侧开设有连接槽13,所述防护盖11的两端边缘和连接槽13进行对接。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警用装备用防止佩戴脱落的执法记录仪时,首先,转动显示器3一侧的翻盖6绕着第一转轴5进行翻转,使得翻盖6的一侧盖在显示器3的屏幕上,并且按压翻盖6将卡座7卡入进显示器3底端表面的卡槽4中,使得翻盖6在显示器3的一侧进行固定,从而实现对显示器3的防护,然后,当需要将该执法记录仪在警服上佩戴时,通过按压拨块805在扭簧转座803上旋转夹板804,再将夹板804卡在警服的指定位置时,使得夹板804和底板801一端呈交错分布的卡齿806卡紧警服的指定连接处,从而将该执法记录仪进行稳定佩戴,佩戴人员在运动时,通过底板801顶端倾斜的支板802抵住拨块805,使得夹紧的底板801和夹板804之间避免随意打开导致该执法记录仪的脱落,在佩戴该执法记录仪的过程中,通过壳体1两侧呈旋转安装的防护盖11在按键10的外侧进行防护,从而防止误按到该执法记录仪的按键10,从警服上摘下该执法记录仪时,按压拨块805挤压支板802,将旋转打开的底板801和夹板804从指定位置取下来,并且旋转打开翻盖6和防护盖11,通过操作按键10使得该执法记录仪的摄像面板2对执法现场进行拍摄取证,本说明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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