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录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76679阅读:15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录像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录像装置的领域,这些装置包括磁带录像机和利用了例如液晶显示器之类大型监视器的电子摄像机。
现已研制出许多型式的包括磁带录像机和电子摄像机的电子录像装置。尤其是那种带有用于摄录摄像机操作者的大型监视器,同时能在一可视的屏幕上为摄像机操作者提供直接反馈的所谓“自摄录”(或面对式摄录)的录像装置特别引人注目。
下面将说明有关本发明的已有技术的一种录像装置。
图3A至3C是该已有技术的电子录像装置的立体图。图3A是一前视立体图,而图3B和3C是后视立体图。在一主体102的前表面102a的一个上角附近设置了一摄像机101,该摄像机101具有一物镜103。进入电子摄像机101的光信息透过物镜103后转换成电子视频信息。主体102可将来自摄像机101的电子视频信息的输出信号记录到一内置的录像磁带(未示)上。一监视器105将来自摄像机101的电子视频信息的输出信号或来自一录像磁带的回放的电子视频信息转换成光信息,并显示在一监视屏幕105a上。如图3C所示,监视器105借助一设置在主体102上部的一转动机构而可转动地连接于主体102。在位于主体102的前表面102a上的物镜103的下方设置了一个话筒106,用以记录来自于大致和物镜103的光轴同一方向的声音。主体102可将声音信息以及前述的电子视频信息记录到一录像磁带上。
下面将说明如上构造的已有技术电子录像装置的操作情况。
在进行一般的摄录时,也就是说,当摄像机的操作者通过观察一监视器屏幕来摄录一些景物,而不是他或她自己时,物镜103如图4A至4C所示那样对着该景物,并且摄像机操作者可通过观察监视器屏幕105a来确定摄录了什么。由于监视器105可以从主体向外转动,所以摄像机操作者可以很方便地从任何一个角度观察监视器的屏幕105a,特别是从一个较高位置上(如图4A所示的所谓“高位角”)向下进行摄录、或者是把电子录像装置放在胸前附近(如图4B所示的所谓“胸位角”)进行普通的摄录、或者是从一个较低位置上(如图4C所示的所谓“低位角”)向上进行摄录。
在摄像机操作者于进行摄录的同时可在监视器屏幕105a上观察到他/她自己的影像的那种“自摄录”过程中,因为监视器105可以转离主体102,所以摄像机操作者只要将监视器105转动到物镜103那一侧的前方,就可以在监视器屏幕105a上确定摄录下了什么。如已知的那样,现有的一些装置具有藉检测转动角而使监视器屏幕105a上的影像进行倒置的功能。
已有技术的另一个例子是这样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其中摄像机操作者可用手操作并握持着摄像机的一个区域,并且监视器是由摄像机和主体一起可转动地支承。
然而,上述的已有技术的构造存在下列缺陷1)为了保证摄像机光学系统所需的距离,并确保主体的厚度足以使其能舒服地拿在手中,摄像机的长度必须大于主体的厚度,这样就使摄像机从主体上显著地凸伸出来。
2)由于物镜和主体需保持对准摄录的景物,所以为握持该装置所要求的手腕角度随摄录角度而变化,并且某些摄录角度造成很难握持住该装置。
3)由于物镜总是保持在一个横向位置上,即使在不进行摄录是也是如此,所以该物镜很可能直接暴露在包括直射日光在内的亮光下,从而在摄像机内产生反射光斑和CCD影像拾取元件的其它特性问题,或者很可能让灰尘粘附到物镜上。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它能保证摄像机的光学系统之间有足够的距离,同时能把主体的厚度保持为当其收合了摄像机时亦能很方便地握持的厚度;并在该装置保持在一个摄录角度范围内时,能在手腕角度不改变很多的情况下对摄录的画面进行监视,并提供一种能使物镜不直接暴露于包括直射日光在内的亮光下,而且当装置不进行摄录时能防止物镜上积聚灰尘的结构。
因此,本发明的电子录像装置包括一摄像机,用以将从一物镜进入的光信息转变为电子视频信息;一监视器屏幕,用以显示来自摄像机的电子视频信息输出信号;以及一主体,它具有一用来操作摄像机和监视器屏幕的控制面板。所述主体具有位于其后侧面的监视器屏幕;处于其第三侧面附近的控制面板;以及在其第二侧面上的摄像机的一个转动机构。该转动机构具有一大致沿垂直于第二侧面的方向设置的转轴。摄像机的物镜的入射光轴大致垂直于转动机构的转轴,因而当摄像机被收合时,转轴可使物镜朝下。这样就能确保摄像机的光学系统具有足够的距离,并且当摄像机被收合时具有用来握持主体的舒适的厚度,并且无需改变握持装置的手腕角度就可以在任何一个摄录角度上监视被摄录的画面。此外,物镜不会积聚灰尘,并且除了摄录过程之外不会直接暴露于例如直射日光之类的亮光下。
此外,本发明的电子录像装置可包括一摄像机,用以将从一物镜进入的光信息转变为电子视频信息;一监视器屏幕,用以显示来自摄像机的电子视频信息输出信号;以及一主体,它具有一用来操作摄像机和监视器屏幕的控制面板。所述主体具有位于其后侧面上的监视器屏幕;一设置在其第二侧面上的摄像机的转动机构,该转动机构的转轴是沿大致垂直于第二侧面的方向设置的;以及在其第一侧面上的控制面板。这就能用单手进行摄像,不会在握持主体的手上产生太大的张紧力。
本发明的电子录像装置还包括一摄像机,用以将从一物镜进入的光信息转变为电子视频信息;以及一主体,它具有一用来操作摄像机的控制面板,以及一用来可转动地支承摄像机的转动装置。所述摄像机和所述主体的重量比是1∶3到1∶7。这样就能用单手来进行摄录,并且握持主体的手不会受到很大的张力。同时,由于摄像机比主体轻,所以无需大而坚固的转动机构,于是能让装置变得小型化。


图1A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电子录像装置的前视立体图;图1B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正在进行摄录的电子录像装置的前视立体图;图1C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处于收合状态的电子录像装置的后视立体图;图1D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正在进行摄录的电子录像装置的后视立体图;图2A示出了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以一高位角进行摄录的情况;图2B示出了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以一胸位角进行摄录的情况;图2C示出了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以一低位角进行摄录的情况;图3A是已有技术的一电子录像装置的前视立体图;图3B和3C是已有技术的电子录像装置的后视立体图;图4A示出了采用已有技术的电子录像装置以一高位角进行摄录的情况;图4B示出了采用已有技术的电子录像装置以一胸位角进行摄录的情况;图4C示出了采用已有技术的电子录像装置以一低位角进行摄录的情况。
下面将结合图1A至2C来描述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
图1A示出了本发明的电子录像装置收合时的一个实施例。摄像机1是大致呈长方体形状,它设置在一主体2的右侧面2r(第二侧面)上。在主体2的顶面2u上,最好是在远离摄像机的位置上设置了一控制面板7,它是由用于操作摄像机1的各控制开关组成。在摄像机1的前表面1a的下部设有一话筒6。在摄录过程中,摄像机操作者可握持左侧面2d(第三侧面)以及主体2的相邻区域。
图1B示出了当本发明的电子录像装置用于摄录时的一个实施例。与图1A的收合状态相比,图1B示出了摄像机1借助一转动机构4相对主体2转动90°后的位置。摄像机1具有一设置在其底面1c上的物镜3,从物镜3透入,即穿过物镜接收到的光信息被转换成电子视频信息。与已有技术一样的主体2可将来自摄像机1的电子视频信息输出信号记录到一录像带(未示)上,并且主体2内可容纳一电池(未示),以便向摄像机1供电而提供进行摄录所需的电力。转动机构4是设置在主体2的右侧面2r的上部,借助一与主体2相面对的侧面1b(第一侧面)来支承摄像机1,因而摄像机1的底面1c是可以转动的。第一侧面1b和第二侧面2r可相互接触或者是只隔开很小的距离。转动机构4可在摄像机1和主体2之间实现一可转动的连接,并在两者间维持有一合适的转动阻力。转动机构的一转轴4a是设置成大致垂直于第一侧面1b和第二侧面2r。话筒6是设置在摄像机1的前表面1a的下部,用以收集来自于大致和物镜3的光轴同一方向的声音,并像前述的电子视频信息那样,通过所述主体将声音信息记录到一录像带上。
如图1C和1D所示,在主体2的后表面2c上设置了一监视器屏幕,与已有技术一样,它能显示来自摄像机1的电子视频信息输出信号以及从一录像带上以光学信息的形式回放的电子视频信息。控制面板7包括一组用来操作摄像机1进行影像摄录的操作开关,它是设置在靠近左侧面2d的顶面2u上,最好是处在主体2的顶面2u上,这样就可以让摄像机操作者在用右手握持住第三侧面2d、相邻的后表面2c以及前表面2a的一个区域的同时,能操作控制面板7来摄录影像。较佳的是,后表面2c上的监视器屏幕是构造成远离主体2的第三侧面2d,这样就使监视器屏幕5在摄像机操作者用手握住主体时,不会被手遮住。还有更佳的是,其上设有物镜3的摄像机1的底面1c是构造成位于主体2的底面2e上方的某一高度上,这样即使当主体2是如图1A至1D所示的那样放在一平的桌面上时,摄像机1也可以相对主体2转动。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该实施例构造的不同之处在于,物镜3是设置在摄像机1的底面1c上,并且话筒6是设置在摄像机1的前表面1a的下部。此外,转动机构4是设置在主体2的第二侧面2r的上部,用以支承由摄像机操作者握持的主体2而监视一需摄录的景物,并且摄像机1可以双向转动。换言之,对摄像机1而言,转动机构4的转轴4a是设置成远离设有物镜3的底面1c和话筒6所在的前表面1a的下部。与已有技术相比,这种结构改变了摄像机1的光学系统所需的距离,因而该距离可以大于主体2的厚度,使得光学系统的设计更具灵活性。因此,与已有技术相比,该光学系统具有更多的功能和更高的性能。
实际上,虽然尺寸取决于电子录像装置的重量,但摄像机操作者能舒服握持的主体厚度是20mm至60mm,较佳的是30mm至50mm。为了构造一种在其长度范围内包括各CCD元件的录像用光学系统,例如,它可能需要限制光学系统的变焦距比、或省略其变焦距的功能、或设计一种单焦距系统。光学系统的物镜的曲率(NA)也必须做得非常得大。然而,在该实施例的情况下,光学系统或摄像机的长度并不受主体厚度的限制。此外,由于摄像机被收合在与主体上的监视器的垂直方向相同的方向上,因而监视器的尺寸也可以做得很大。
一个重量较轻的电子录像装置自然是便于操作的,如果由摄像机操作者握持的主体的重量比由转动机构支承的其它部件的重量重,也将便于操作。这两部分的较佳的重量比是(由转动机构支承的部件的重量)∶(由摄像机操作者握持的主体的重量)=1∶3至1∶7。
在这个实施例中,因为摄像机是构造成可带有一包括各CCD元件的光学系统,所以由转动机构4支承的摄像机1可以成正比地大大轻于包括用于记录视频信息的磁带录相机(VTR)装置、电池和工作面板等部件的主体2。因此,本发明可以满足上述较佳的重量比。此外,可以无需一大而坚固的转动机构来保持摄像机。
下面将说明如上构造的电子录像装置的操作情况。
在进行一般的摄录时,可转动摄像机1,使物镜3对准一景物,摄像机操作者可以通过观察监视器屏幕5来确定被摄录下来的景物。由于主体2和摄像机1可以像图2A至2C所示的那样转动至任何角度,所以摄像机操作者总是能直接从前方以几乎成直角的角度来观察监视器屏幕5,从而在高位角(图2A)、胸位角(图2B)和低位角(图2C)上进行摄录。换言之,可以如图2A至2C所示的那样,用右手握持着主体2,并且由于转动机构具有合适的转动阻力而能把摄像机保持在一个调整后的角度上,所以可用左手将摄像机1的角度改变成对准一景物。即使当改变摄像机1的转动角而对准某一景物,并且主体2被保持在某一位置上以直接从前方观察监视器屏幕时,握持着主体的手腕的角度也不必作很大的变化。这样就可以在摄录某一景物的同时,避免手腕以一个不自然的角度握持主体2。
在进行“自摄录”时,摄像机操作者只要转动主体2和摄像机1,使物镜3转到监视器屏幕所在的后表面2c上,就可以在监视器屏幕5上观察到他/她自己。
此外,由于物镜3的光轴是沿着摄像机1的长度方向,所以和已有技术相比,能比较方便地把物镜3调整为对准某一景物的方向。由于话筒6是设置得远离主体2,所以话筒6不大可能录下来自于主体2产生工作噪声。此外,由于摄像机操作者可以只用右手来操作和握持主体2以及各操作开关设置在主体的靠近第三表面2d的顶面2u上并远离摄像机1,所以摄像机操作者进行操作的声音也不大可能被话筒6录下来。
其次,当电子录像装置不是用来摄录,也就是说在回放摄录的影像的过程中,或者是当摄像机1被收合时,通过使摄像机1相对主体2转动而让物镜3向下,摄像机1的物镜3可以免受包括直射日光在内的亮光的影响,因而能避免损坏内部的各CCD影像拾取元件的性能,并且可以防止物镜3积聚灰尘。
只要将主体2和摄像机1转成收合状态,整个装置就可以收合成一个不带任何凸起的长方体,这对存放是极合适的。此外,通过使主体2和摄像机1相对转动,就可以把摄像机1用作一支承倾斜主体2的腿部,于是,无需用手握持,只要将整个装置放在某个地方就可以很舒服地观看在监视器屏幕5上回放的影像。
如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下列显著效果。
·可以在不受主体厚度限制的情况下,确定摄像机光学系统的距离。由于和已有技术相比,能确保光学系统具有较长的距离,因而在设计上更具灵活性,使得光学系统具有更多更好的功能和更高的性能。
·物镜的光轴是沿着摄像机的长度方向延伸。与已有技术相比,这样更有利于把物镜调整到对准某一景物。将话筒设置成远离主体能防止其收集由装置产生或摄像机操作者发出的工作噪声。
·只要在回放和收合的过程中转动摄像机和主体,就可以让摄像机的物镜向下。这样可以防止内部的各CCD影像拾取元件因暴露于例如直射日光之类的亮光下而损坏其性能,并防止物镜沾污灰尘。
·只要转动主体和摄像机,就可以使本发明的电子录像装置变成非常恰当的收合形状。
·只要转动摄像机,在无需改变握持主体的手腕角度,以任何角度摄录的过程中几乎能以垂直方向观察监视器屏幕。
以上的电子录像装置是以一种用录像带作为记录介质的磁带录像机为例来加以说明的。本发明的构造也适用于很多其它类型的装置,包括用于将影像记录到如半导体存储器之类的记录元件上的电子摄像机,以及不采用任何类型的记录介质、通过电线或无线电波将已录下影像的电子信息传递至其它视频信息处理装置的电视摄像机。
因此,文中描述的较佳实施例仅仅起到说明作用,没有任何的限制。在本发明实质范围内的种种变化均应落入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它包括一摄像机,用以将透过一物镜接收到的光信息转变为电子视频信息;一监视器屏幕,用以显示来自所述摄像机的电子视频信息输出信号;以及一主体,它包括一用来操作所述摄像机并用来调节所述监视器屏幕的控制面板;其中,所述监视器屏幕设置在所述主体的一后表面上,所述控制面板设置在所述主体的一侧面上,一连接于所述摄像机的转动机构设置在所述主体的另一个侧面上,该转动机构的转轴是沿大致垂直于所述另一侧面的方向设置的;摄像机的所述物镜的入射光轴大致垂直于转动机构的所述转轴,这样,当处于收合位置时,所述物镜对着一个几乎平行于所述主体的所述后表面并且与具有所述控制面板的那一侧面相对的方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其特征在于,转动机构的所述转轴是设置在所述主体的所述另一侧面之中心的上方,接收光信息的所述物镜是设置在垂直于所述摄像机的入射光轴并远离所述转轴的两个表面之一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当处于一收合位置时,所述摄像机上的所述物镜的一个面与和具有所述控制面板的所述侧面相对的那一侧面是隔开的。
4.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它包括一摄像机,用以将从一物镜进入的光信息转变为电子视频信息;一监视器屏幕,用以显示来自所述摄像机的电子视频信息输出信号;以及一主体,它包括一用来操作所述摄像机并用来调节所述监视器屏幕的控制面板;其中,所述监视器屏幕设置在所述主体的一后表面上,一连接于所述摄像机的转动机构设置在所述主体的一个侧面上,该转动机构的转轴是沿大致垂直于所述侧面的方向设置的;以及,所述在摄录时进行操作的控制面板是设置在所述主体的另一侧面附近。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视器屏幕是设置在远离设有所述控制面板的所述另一侧面的所述主体的后表面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位于摄像机上的所述物镜附近设置了一记录声音的话筒。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位于摄像机上的所述物镜附近设置了一记录声音的话筒。
8.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它包括一摄像机,用以将透过一物镜接收到的光信息转变为电子视频信息;以及一主体,它具有一用来操作所述摄像机的控制面板、可转动地支承所述摄像机的一转动装置、以及一握持区域;其中,所述摄像机和所主体的重量比是在1∶3和1∶7之间。
全文摘要
一种电子录像装置包括:一摄像机,用以将从一物镜接收的光信息转变为电子视频信息;一监视器屏幕,用以显示来自摄像机的电子视频信息输出信号;以及一主体,它具有一监视器屏幕和用来操作摄像机的控制面板。所述主体具有:位于其后表面的监视器屏幕;处于其第一侧面附近的控制面板;以及在其第二侧面上的摄像机的一个转动机构。该转动机构具有一大致沿垂直于第二侧面的方向设置的转轴。摄像机的物镜的入射光轴大致垂直于转动机构的转轴,因而当摄像机被收合时,转轴可使物镜朝下。
文档编号H04N5/232GK1189041SQ9810398
公开日1998年7月29日 申请日期1998年1月14日 优先权日1998年1月14日
发明者盐崎守 申请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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