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杆切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812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棉杆切碎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棉杆切碎机
(一)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农用机械,涉及一种棉杆切碎机。
(二)
背景技术
现有棉杆粉碎机一般为大型机,机体笨重,配备动力大,转速高, 生产量也上不去,操作人员多,占用场地大,棉杆上的皮破碎率高, 飞出机体外部,还污染环境,场地空气对操作人员还有危害,投入资 金多,运输原料用工、成本高,粉碎质量也不好,不适合农民兄弟一 家一户生产。
(三)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体积小、操作 简单、成本低、皮破碎率低的棉杆切碎机。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进料斗、出料口、 破碎装置、机壳,其特殊之处在于破碎装置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转 轴、依次安装在转轴上的风扇和转刀,转轴的一端固定有用于输入动 力的皮带轮。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为了棉杆切碎更加均匀、快速,破碎 装置还包括固定在外壳内壁上辅助转刀的固定底刀。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为了实用效果更好,转刀为板条状的 若干个;固定底刀也呈板条状,分布在转刀的轴向空隙内。呈螺旋状 分布的转刀可为单头螺旋、双头螺旋,或多头螺旋。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转刀成对分布,每对在一条直线上, 对与对之间间隔一定角度。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或者,转刀分多组分布在转轴上,每 组呈放射形分布。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或者,呈螺旋状分布在转轴上,可为单头螺旋,双头螺旋,或多头螺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农民家中闲有农机具做动力,切 碎机转速不高(中速,配备动力15—18柴油机),但切割速度快,生 产质量好,特别是棉杆上的皮破碎率低,大部分都带在切碎的段上, 该机进料口防护门厚,刀具转向与操作人位置相反,使用安全,生产 场地小,减少运输中间环节,使生产成本降低,流动作业,生产量大, 投资小,又不污染环境,适用于农民一家一户生产。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图2为图1的俯视示意图,图 3为图1的左视示意图,图4为转刀的左视示意图。
图中,l皮带轮,2转轴,3机架,4风扇,5机壳,6固定底刀 盒,7转刀,8防护门,9进料斗,IO固定底刀,ll出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包括安装在机架3上的进料斗9、出 料口 11、破碎装置、机壳5,破碎装置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转轴2、 依次安装在转轴上的风扇4和转刀7,转轴的一端固定有用于输入动 力的皮带轮1。破碎装置还包括固定在外壳内壁上辅助转刀的固定底 刀10。转刀为板条状的若干个,固定底刀也呈板条状,分布在转刀的 轴向空隙内。转刀成对分布,每对在一条直线上,对与对之间间隔一 定角度。或者转刀呈螺旋状分布在转轴上,或者转刀分多组分布在转 轴上,每组呈放射形分布。
本实用新型的棉杆切碎机,采用风扇,利用风力将切碎的棉杆送 出,因此降低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进料斗与机壳的进料口之间设有 防护门8,提高了安全性。固定底刀通过位于机壳两侧的固定底刀盒 6固定在机壳内壁,固定底刀为位于机壳内壁的左右两排,每排有若 干个。工作时,棉杆通过转刀和固定底刀剪切,将秸秆粉碎,然后由 风扇的风力将其排出。
权利要求1.一种棉杆切碎机,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进料斗、出料口、破碎装置、机壳,其特征在于破碎装置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转轴、依次安装在转轴上的风扇和转刀,转轴的一端固定有用于输入动力的皮带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棉杆切碎机,其特征在于破碎装置还包括 固定在外壳内壁上辅助转刀的固定底刀。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棉杆切碎机,其特征在于转刀为板条状的 若干个;固定底刀也呈板条状,分布在转刀的轴向空隙内。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棉杆切碎机,其特征在于转刀成对分布, 每对在一条直线上,对与对之间间隔一定角度。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棉杆切碎机,其特征在于转刀分多组分布 在转轴上,每组呈放射形分布。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棉杆切碎机,其特征在于转刀呈螺旋状分 布在转轴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棉杆切碎机,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进料斗、出料口、破碎装置、机壳,破碎装置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转轴、依次安装在转轴上的风扇和转刀,转轴的一端固定有用于输入动力的皮带轮。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农民家中闲有农机具做动力,切碎机转速不高,但切割速度快,生产质量好,特别是棉杆上的皮破碎率低,大部分都带在切碎的段上,该机进料口防护门厚,刀具转向与操作人位置相反,使用安全,生产场地小,减少运输中间环节,使生产成本降低,流动作业,生产量大,投资小,又不污染环境,适用于农民一家一户生产。
文档编号A01F29/02GK201127199SQ20072002830
公开日2008年10月8日 申请日期2007年9月24日 优先权日2007年9月24日
发明者张瑞军, 李乃良, 李文勇, 蔺保太, 颜国记 申请人:李乃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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