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缓释挥发性物质的控释装置,包括:主体(1)和吊挂部(2),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包括密封腔,所述密封腔的容量为0.05-15毫升,所述密封腔内灌装有挥发性物质,所述主体(1)的壁厚为0.25-1.25毫米,所述主体(1)由能够使所述挥发性物质从所述密封腔渗透到空气中的高分子聚合材料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挥发性物质为昆虫信息素、类信息素、寄主植物挥发性化合物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挥发性物质为昆虫驱避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挥发性物质为对植物有影响的植物性挥发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外表面可涂覆有一或多种杀虫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壁厚为0.5-1.0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腔的容量为0.1-3.0毫升,所述挥发性物质包括挥发性溶剂和挥发性信息素;所述挥发性溶剂和所述挥发性信息素的比例为9:1至10000:1。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释装置还包括翼部(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翼部(3)的厚度低于所述主体(1)及所述吊挂部(2)的厚度。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横截面沿竖直方向逐渐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