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移栽的育苗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1623阅读:608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移栽的育苗盘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于移栽的育苗盘,属于农业育苗栽培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的育苗盘多数为长方形的穴盘,从21穴到128穴不等,或者为单穴花盆;由于育苗盘是控制适宜的环境诱导种子发芽,种子发芽后要移栽,尤其是移栽到大田的作物,穴盘一颗一颗移栽,移栽过程耗费大量的人力;单穴盆中植物的根往往缠绕在一起,分开过程伤很费力。因此,针对原有育苗盆在已在过程中存在的伤根问题及需要一颗一颗幼苗移栽过程对人力的耗费,设计了一种新的育苗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便于移栽的育苗盘,移栽过程不涉及分根,同时可以一条一条的种植,节约人力。

本实用新型的便于移栽的育苗盘,包括培育盘支架;所述培养支架上设置有培育盘;所述培养支架下方通过水槽支架安装有水槽;所述培育盘两端向上延伸设置有呈梳子状结构的梳子齿;相邻所述梳子齿间设置有梳子齿间隔区;所述梳子齿间隔区中插入有隔板;两所述隔板之间于培育盘上设置有棉槽,通过设置棉槽防止植物根系互窜;所述棉槽底部安装有多根吸水带;所述培育盘其底部开设有多个渗水孔;所述吸水带穿过渗水孔延伸至水槽内;培育盘呈条形分隔,隔板为活动的分隔板,插在培育盘的梳子齿间起分隔作用,每个间隔种按照田间种植间距种一排种子,可以根据种子大小选择梳子齿的厚度;在苗子长至合适大小需要移栽的时候,抽出隔板和棉槽即可将带有苗子和土壤的长条放入开好的沟中;移栽过程不涉及分根,同时可以一条一条的种植,节约人力。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水槽支架底部安装有可调节高度的支脚,通过调节支脚高度,从而调节水槽与培育盘之间的距离,进而调节吸水带的吸水速度。

进一步地,所述隔板其两端分别插于培育盘两侧的梳子齿间隔区中。

进一步地,所述培育盘其高度为4cm。

进一步地,所述培育盘其截面呈U型结构。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隔板为厚度为1mm的PVC片,起分隔作用,且便于抽出,实现种子的单排种植。

进一步地,所述梳子齿间隔区其间隔宽度为2mm。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棉槽由可降解材料制成,棉槽移栽降解后,植物根系可在土壤中透过。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便于移栽的育苗盘,培育盘呈条形分隔,隔板为活动的分隔板,插在培育盘的梳子齿间起分隔作用,每个间隔种按照田间种植间距种一排种子,可以根据种子大小选择梳子齿的厚度;待苗子长到合适的苗龄进行移栽,大田开好沟,用刀片在隔板处划过,抽培养盘上的一个条棉槽即可将该带幼苗的条形土壤放入沟中,埋土即可;移栽过程不涉及分根,同时可以一条一条的种植,节约人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部件标注为:1-培育盘支架,2-培育盘,3-水槽支架,4-水槽,5-隔板,6-棉槽,7-吸水带,8-可调节高度的支脚,9-渗水孔,21-梳子齿,22-梳子齿间隔区。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便于移栽的育苗盘,包括培育盘支架1;所述培养支架1上设置有培育盘2;所述培养支架1下方通过水槽支架3安装有水槽4;所述培育盘2两端向上延伸设置有呈梳子状结构的梳子齿21;相邻所述梳子齿21间设置有梳子齿间隔区22;所述梳子齿间隔区22中插入有隔板5;两所述隔板5之间于培育盘2上设置有棉槽6,通过设置棉槽6防止植物根系互窜;所述棉槽6底部安装有多根吸水带7;所述培育盘2其底部开设有多个渗水孔9;所述吸水带7穿过渗水孔延伸至水槽4内。

所述水槽支架3底部安装有可调节高度的支脚8,通过调节支脚8高度,从而调节水槽4与培育盘2之间的距离,进而调节吸水带7的吸水速度。

所述隔板5其两端分别插于培育盘2两侧的梳子齿间隔区22中。

所述培育盘2其高度为4cm。

所述培育盘2其截面呈U型结构。

所述隔板5为厚度为1mm的PVC片,起分隔作用,且便于抽出,实现种子的单排种植。

所述梳子齿间隔区22其间隔宽度为2mm。

所述棉槽6由可降解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便于移栽的育苗盘,按照种子的大小选择合适的间距进行插片,在培育盘中放入棉槽,然后将蛭石土壤混合好铺满组装好的培育盘,将种子按照需要的间隔进行单粒种植,按进土壤即可,可以适当撒土壤在表层,然后灌水湿透即可;待苗子长到合适的苗龄进行移栽,大田开好沟,抽一个条即可将该带幼苗的条形土壤放入沟中,埋土即可;移栽过程不涉及分根,同时可以一条一条的种植,节约人力;其中,培育盘呈条形分隔,隔板为活动的分隔板,插在培育盘的梳子齿间起分隔作用,每个间隔种按照田间种植间距种一排种子,可以根据种子大小选择梳子齿的厚度;相对花盆种植减少了分根的伤害及一颗一颗移栽的人力耗费;相对穴盘种植减少取苗和摆苗对人力的耗费。

上述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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