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3706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用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



背景技术:

犁是一种耕地的农具。由在一根横梁端部的厚重的刃构成,通常系在一组牵引它的牲畜或机动车上,也有用人力来驱动的,用来破碎土块并耕出槽沟从而为播种做好准备。虽然现在步入机械化耕地,但部分偏远地区还沿用犁来耕地。铁犁制作简单但往往不能调节犁刃吃土的深浅,不能有效的适应各种劳作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包括犁辕,所述犁辕的中部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一侧设有L形连接杆,所述L形连接杆中部焊接有齿条,所述滑槽的内部设有单向转动机构,所述单向转动机构包括转轴、齿轮、棘轮、卡钩、把手、转轮,所述转轴转动设置在犁辕的表面,齿轮和棘轮均设置在转轴上,且棘轮位于齿轮的外侧,所述齿轮与齿条相互啮合,所述转轮设置在犁辕的外侧,且转轮安装在转轴一端,所述卡钩位于棘轮的正上方且卡在棘轮上,所述卡钩一端固定在把手上,且卡钩转动连接在L形连接杆上,所述犁辕一端设有犁梢,所述犁梢的下端设有犁床,所述犁梢的侧壁上设有策额,所述策额平行于犁床,且策额位于犁床的上方,所述策额通过弹性装置与L形连接杆连接,所述L形连接杆远离犁辕的一端设有犁壁,所述犁壁转动连接在犁床上,所述犁壁的一端设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远离犁壁的一端焊接在犁刃上,所述犁刃上设有弧形滑槽,所述犁床一端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滑动连接在弧形滑槽内。

优选地,所述犁梢把手处设有防滑纹。

优选地,所述弹性装置为弹簧。

优选地,所述犁床为木质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把手的表面设有防滑套。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犁辕中部设置滑槽,滑槽内安装单向转动机构,L型连接杆穿过滑槽,L型连接杆中部焊接有齿条,L型连接杆远离滑槽一端与犁壁连接,犁壁通过连接杆与犁刃连接,通过转动转轮,可以调节犁壁的角度,从而调整犁刃吃土的深浅。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便,可以适应不同土地的劳作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的A处结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的B处结构放大图

图中:1犁辕、2 L型连接杆、3连接杆、4犁梢、5犁床、6犁壁、7犁刃、8防滑套、9卡钩、10把手、11转轮、12棘轮、13齿轮、14齿条、15弧形滑槽、16支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便于操作的家用犁,包括犁辕1,犁辕1的中部设有滑槽,滑槽的一侧设有L形连接杆2,L形连接杆2中部焊接有齿条14,滑槽的内部设有单向转动机构,单向转动机构包括转轴、齿轮13、棘轮12、卡钩9、把手10、转轮11,转轴转动设置在犁辕1的表面,齿轮13和棘轮12均设置在转轴上,且棘轮12位于齿轮13的外侧,齿轮13与齿条14相互啮合,转轮11设置在犁辕1的外侧,且转轮11安装在转轴一端,卡钩9位于棘轮12的正上方且卡在棘轮12上,卡钩9一端固定在把手10上,且卡钩9转动连接在L形连接杆2上,通过转动转轮11会带动齿轮13转动,从而会使齿条14发生位移,卡钩9卡在棘轮12的齿上,使齿条14无法复位,通过转动把手10,可以使卡钩9脱离棘轮12的齿,此时齿条复位,犁辕1一端设有犁梢4,犁梢4的下端设有犁床5,犁梢4的侧壁上设有策额,策额平行于犁床5,且策额位于犁床5的上方,策额通过弹性装置与L形连接杆2连接,L形连接杆2远离犁辕1的一端设有犁壁6,犁壁6转动连接在犁床5上,犁壁6的一端设有连接杆3,连接杆3远离犁壁6的一端焊接在犁刃7上,犁刃7上设有弧形滑槽15,犁床5一端设有支撑杆16,支撑杆16滑动连接在弧形滑槽15内,L型连接杆2的位移会使犁壁6与犁床的角度发生变化,从而带动犁刃7,使犁刃7与犁床5的角度发生变化,从而解决犁刃吃土深浅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中,犁梢4设有防滑纹,弹性装置为弹簧,犁床5为木质材料制成,把手10的表面设有防滑套。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犁辕1中部设置滑槽,滑槽内安装单向转动机构,L型连接杆2穿过滑槽,L型连接杆2中部焊接有齿条14,L型连接杆2远离滑槽一端与犁壁6连接,犁壁6通过连接杆与犁刃7连接,通过转动转轮11,可以调节犁壁6的角度,从而调整犁刃7吃土的深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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