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棉铃虫的植物质农药及其制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125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防治棉铃虫的植物质农药及其制法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农药领域,是一种从中草药中提取有效成份制成的植物质农药。
棉铃虫是世界性害虫,分布于北纬50°至南纬50°的欧、亚、非、澳洲各地,在海拔1821.5米处尚有踪迹。在我国各棉区也普遍又大量发生,严重危害着我国棉花生产的正常发展。防治棉铃虫已成为广大棉区的一项难题。
多年来由于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产生了一系列副作用之后,加强无公害药剂的研究开发,也早已经成为整个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的核心工作,植物质农药的开发利用就是其中之一。国内外生产上早有用一些植物成分杀虫的作法,但都是单方或简单应用,尚未形成方剂和工业化批量生产及大面积应用的局面,况且使用倍数低,成本高。
本发明的目在于提供一种对人、畜无毒,对棉铃虫天敌无害,无抗药性的高效杀棉铃虫农药。
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是以一些优选的药用植物为原料,经配伍组方,从中提取有效成分配制成杀棉铃虫的植物质农药。这种中草药材包括有除虫菊、狼毒、苦参、苦楝皮、猫眼草、蛇床子和芦荟等,均具有杀虫作用,其配伍组方后组成物的配比为(重量%)15-25的除虫菊,5-15的狼毒、5-15的苦参、5-15苦楝皮、5-15的猫眼草、5-15的蛇床子、25-35的芦荟。上述组分加水煎煮提取得到所说的植物质农药。
本发明配伍组方成的中药组成物,按以下步骤制成所说的可防治棉铃虫的植物质农药a)在一只蒸煮容器中加入配比量的中草药,加凉水浸泡1-2小时,用水分量为草药总量的10倍,使植物纤维充分溶涨,以便将其中有效成份充分浸出;b)加热浸取物,把混合物料加热至沸,不断翻动,再继续前煮一小时,尔后滤出滤液,滤渣再加水重复煎煮一到两次,以便充分提取草药中的有效组分。重复煎煮时的加水量为滤渣的五倍左右每次加热煎煮一小时。c)合并滤液,浓缩滤液至三分之一体积,再加适量的脱脂剂,防腐剂和稳定剂,混匀装,即为成品。使用时再加水稀释300倍,用喷雾器均匀喷洒,必须使药液接触虫体,每隔四天喷洒一次,喷洒时要求天气晴朗,在棉蛉虫未钻入棉桃内时使用效果最好。田间用药后5-10天防治效果为95-2%-95.7%,而对瓢虫等主要害虫天敌的存活率为95.8%~97.2%。
现在再用一个实际例子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在一只蒸煮锅中,投入50公斤中草药其中包括除虫菊10公斤、狠毒2.5公斤、苦参5公斤、苦楝皮7.5公斤,猫眼草2.5公斤、蛇床子5公斤、及芦荟17.5公斤、加水500公斤,室温下浸泡1-2小时,尔后慢火加热至沸腾,不断翻动搅拌,再继续煎煮一小时。乘热过滤,大约可得到250公斤滤液,滤渣再放入锅里,加250公斤水。加热至沸,再煎煮一小时后过滤,如此重复一或两次。合并滤液大约380公斤。为棕色提取物。滤液经浓缩至125公斤左右再加入适量的脱脂剂,防腐剂及稳定剂混匀后分装使用。
为表明本发明对棉蛉虫的毒杀效果。按常规的植保试验方法分别做了药剂室内杀虫作用及田间药效试验。并做了本药剂对天敌伤害与棉铃虫抗药性测定。
1、药剂室内杀虫作用的测定根据FAO标准,分别把采自棉花上的1龄和3龄的棉铃虫幼虫,分别在本发明药液中浸3-5秒钟后,用吸水纸吸去多余药液;设50、100、200、300、和400(倍)5个浓度处理,处理后单头置入直径5.0cm左右培养皿中饲喂,以清水处理为对照。分别于处理后24、48和72(h)观察记录虫体死亡情况,每处理50头幼虫,试验重复4次。结果见表1
表1药剂的室内杀虫作用测定结果用药后存活数(头) 校死亡率(%)虫龄药剂倍数处理数24 48 72(h)24 48 72(h)300 50 0.3 0.30.099.499.399.91 400 50 4.0 2.72.591.694.394.6CK 5048.047.0 46.3 -- -- --50 50 0.0 0.00.099.999.999.9100 50 2.5 2.32.395.095.095.33 200 50 9.7 7.06.880.685.986.7300 5016.015.5 14.568.068.770.9400 5029.529.3 29.341.040.842.8CK 5050.049.5 49.5 -- -- --试验结果得出,本发明药剂5~200倍药液对棉铃虫1龄幼虫的校正死亡率均为100%,另从表1看出300和400倍药液处理48小时后的校正死亡率为99.3%和94.3%。50、100、200、300和400倍液对了3龄幼虫的死亡率为99.9%、95.3%、85.9%、68.7%和40.8%,其3龄幼虫毒力回归式为;Y=3.7415-0.2398X,R=-0.9740,LC50=348.02、田间药效试验(1)小区药效试验在室内杀虫作用测定的基础上,以100、200和300(倍)药液,于6~8月份的2~3代棉铃虫的卵孵化盛期和低龄幼虫期,在昌乐县等地的棉田中作小区药效试验,采用随机区组排列,小区面积66.7m2,使用工农-16背负式喷雾器喷药。以5点对角线取样,每点挂牌标记10株,于用药前调查虫卵数和幼虫数作基数,分别于用药后2、4和6天分别调查记录虫体死亡情况,计算虫口减退率和校正虫口减退率作为防治效果。试验以棉神1号等化学药剂的常规防治为对照(CK1)和以喷清水为对照(CK2)。重复4次。结果见表2表2 田间小区试验结果(滨州市1994.8)药后存活数(头) 校正虫口减退率(%) 用药6天后处理药前卵中数保蕾效果(头150株) 2b 4b 6b 2b 4b 6b (%)300× 103.59.59.311.390.991.289.391.5CK1 81.36.39.512.092.388.585.488.3CK2 98.0 102.3 105.5 108.0 -- -- -- --表2中 CK1为中保1号和灭铃光
(2)大田防效测定在滨州市和昌乐县等地,设置本发明300倍药液处理,以20%灭多威和棉神1号乳油等化学药剂的常规防治为对照(CK1)和不使药为空白对照(CK2),重复4次,小区面积为33.4m2,采用随机区组排列。试验在棉铃虫低龄幼虫发生期进行,以工农-16型背负式喷雾器使药。用药前调查百株卵虫量为基数,分别于用药后2~10(天)定点调查记录百株害虫残存数,计算虫口减退率和校正虫口减退率;并检查百株蕾铃数和被害蕾铃数,计算保铃效果,结果见表3表3对棉铃虫的田间防治效果(滨州市单寺乡,1995.8)药前百株 药后存活数(头) 校正虫口减退率(%)药后10天药剂名称 使用 卵虫量保蕾效果方式 (粒) 2b 5b10b 2b5b 10b (%)棉铃清 4次 168.55.5 6.07.0 95.69 5.79 5.2 94.5CK1 交替 154.03.5 9.7 12.0 91.59 2.49 1.2 91.0CK2 -- 162.5 123.5 136.0 141.3 ------ --从以上试验结果得出,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连续用药4次的处理,防治效果最好。其药后10天的保蕾效果为94.5%,比对照化学药剂处理的高3.5%。且试验调查发现,用药处理区的棉蚜数量明显少于空白对照区。
3、对天敌伤害的测定于大田用药防治的同时,用药前查瓢虫等主要天敌种类的百株幼成虫的平均数量,用药后定点调查百株死亡和存活数,确定药剂对天敌的杀伤作用和安全性。
调查结果表明,在滨州市的大区试验中,用药前调查,百株棉花上瓢虫的数为41.5头;连续使用300倍本发明药液4次后2天,调查百株活虫数为40.7头,其存活率为97.8%;5天后观测,百株活虫数为39.5头,在中保1号等4种化学药剂常规防治对照区,用药前调查,瓢虫基数为39.3头,用药后2、5、和10天存活数分别为4.7、5.3、和100.5头,其存活率分别为12.0%、13.5%和26.7%。空白对照区,处理前基数为41.7头,处理后分别为44.0、49.5和58.3头,处理后增加5.6%、18.7%和37.4%。
4、棉铃虫抗药性的初步培养测定于1994年6月份开始,在昌乐县棉田固定设置3个小区,每小区面积为33.4m2,在棉铃虫发生期每隔7~10天使用本发明药剂400倍液1次,共16次;于8、12和16次后对小区内残存的3龄幼虫的lc50时进行测定,并与用药前的lc50值比较。
通过在两年定点的棉田内连续用药16次,定期用本发明药剂对棉铃虫3龄幼虫进行室内杀虫作用的测定,第8、12和16次后测定,幼虫的lc50值分别为345.0、358.7和339.0,与用药前的348.0无差异。初步认为棉铃虫对本发明药剂无抗药性。从而也表明了本发明药剂的有效成分复杂多样的特点。
同时对植物体的观察表明,植物使用本药也无药害出现。
在药剂毒性的测定中,利用小白鼠和白兔进行常规测定,经动物毒性试验的结果也未发现中毒现象。即本药剂对人畜无毒。
综上所述,本发明经田间使用浓度达300倍液;室内杀虫作用测定对棉铃虫1龄幼虫的校正死亡率为99.4%。田间药剂作用后5-10天的防治效果为95.2%~95.7%,比常规化学药剂对照的91.2%~92.4%的防治效果,平均高3.7%,且用药后10天,前者的保蕾效果为94.5%,后者的为91.0%,前者比后者高3.5%;大田使用药剂后,瓢虫等主要害虫天敌的存活率为95.8%-97.2%;使用药剂的植物体均无药害出现;经动物毒性试验,药剂对人畜无毒,药剂具有多种杀虫成份,作用机理复杂多样,经初步抗药性诱导培养测定棉铃虫对本发明药剂无抗药性产生。
下面再用几个实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但并不局限在这几个实例配方范围。实例12 3组分 %除虫菊 20 1518狼毒5 10 8苦参 10 1512苦楝皮 15 1010猫眼草 5 1510蛇床子 10510芦荟 35 3032效果(1∶300)杀虫率% 99.1 97.2 98.5药害 无药害 无药害无药害
权利要求
1.一种防治棉铃虫的植物质农药,由多种中草药熬制而成,其特征在于包含有除虫菊、狼毒、苦参,苦楝皮、猫眼草,蛇床子和芦荟等多味中药组方的提取物,其配料药材的组成物配此为(重量%)除虫菊15-25狼 毒 5-15苦 参 5-15苦楝皮 5-15猫眼草 5-15蛇床子 5-15芦 荟25-35上述组成的中药材加水煎煮提取获得所说的植物质农药。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质农药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多味中药组成物,按以下工艺步骤制成所说的防治棉铃虫农药;a)、称取配比量的中草药,加凉水浸泡1-2小时;b)、加热煮沸后继续煎煮一小时,尔后滤出滤液,滤渣加水重复煎一或两次;c)、合并滤液,浓缩滤液至三分之一的体积;d)、加入适量的脱脂剂,防腐剂和稳定剂即为成品。
全文摘要
一种防治棉铃虫的植物质农药,以一些优选的药用植物为原料,经配伍组方,以沸水浸取有效成分,再经浓缩制成植物质农药。使用时,本药液可稀释300倍后应用。经药剂室内杀虫作用及大田药效试验,对1龄幼虫的校正死亡率为99.4%,田间药剂防治效果达95.7%,保蕾效果达94.5%、对人畜无毒,对害虫天敌无害,而且棉铃虫对本药也无抗药性,是一种安全高效的植物质农药。本发明原料易得,成本低可大批生产和推广应用。
文档编号A01N65/42GK1144602SQ96115889
公开日1997年3月12日 申请日期1996年7月22日 优先权日1996年7月22日
发明者徐立, 陈慧云, 辛玉成, 姜建阳, 郭世宁 申请人: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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