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无菌规格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3248阅读:114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次性无菌规格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医疗卫生检疫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监测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的无菌采样用的一次性无菌规格板。
背景技术
根据《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SN/TU68-2010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规程》以及《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和口岸检疫机构都需要对物体表面做消毒效果的监测和评价。上述机构目前使用的多为自制的采样规格板,形式多样,如带把柄或无把柄的,材质有铁丝、不锈钢丝或竹签的而且多为反复使用,存在交叉污染、不便于携带、采样不够规范、不够准确等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菌采样用的一次性无菌规格板,以期省却规格板灭菌消毒的步骤,严格规范涂抹面积,避免交叉污染,携带方便;以克服上述技术的不足。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之技术解决方案是这样的一种一次性无菌规格板,包括正方形框架1与手握把柄2 ;所述正方形框架1与手握把柄2由有厚度的PE聚乙烯材料构成, 所述的手握把柄2呈圆形,按照与正方形框架1的水平面构成夹角角度的状态,与正方形框架1的四个边角的任意一边角连接。上述正方形框架1的内框为5cmX5cm的正方形涂抹框1. 1,涂抹框1. 1四边宽为 0. 5 1cm,PE材料的厚度为0. 1 0. 2cm。上述手握把柄2与正方形框架1构成的夹角角度是20 30度。一次性无菌规格板在出厂前经环己烷灭菌处理,独立包装于无菌塑料袋中,采样前无需再进行灭菌处理,可达到监测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的作用。与现有技术比较,有益效果显著。卫生监督人员外出采样时,便于携带包装简便, 可以省却规格板灭菌消毒的步骤,涂抹面积严格规范,一次性使用避免了交叉污染,减轻了工作量,而且符合国家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与《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图2,一次性无菌规格板,由有厚度的PE聚乙烯材料构成正方形框架与手握把柄;正方形框架的内框为5cmX5cm的正方形涂抹框,涂抹框的四边宽为0. 5 lcm,PE材料的厚度为0. 1 0. 2cm。 本实施例选用涂抹框的四边宽为0. 8cm, PE材料的厚度为0. 15cm,具体采用质轻、 柔性、耐低温性半透明的高压聚乙烯LDPE。所述的手握把柄呈圆形,与正方形框架的水平面构成夹角角度为20—30度的状态与正方形框架的四个边角的任意一边角连接。本实施例中,手握把柄与正方形框架构成的夹角角度是20度。本规格板严格按照《GB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设计,涂抹面积严格规范。采样使用时,利用手握把柄方便的将无菌规格板从无菌袋中取出,由于手握把柄有适度角度,可以紧贴在被检物体表面,严格规范涂抹面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无菌规格板的涂抹框内横竖往返均勻涂抹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1 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放入装有IO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实验室检验。由于是一次性的采样,避免了交叉污染,使用后无菌规格板置于回收袋中回收以杜绝环境污染。
权利要求1.一种一次性无菌规格板,包括正方形框架(1)与手握把柄(2);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方形框架(1)与手握把柄(2)由有厚度的PE聚乙烯材料构成,所述的手握把柄( 呈圆形, 按照与正方形框架(1)的水平面构成夹角角度的状态与正方形框架(1)的四个边角的任意一边角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无菌规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方形框架(1)的内框为5cmX5cm的正方形涂抹框(1. 1),涂抹框(1. 1)四边宽0. 5 1cm,PE材料的厚度为 0. 1 0. 2c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无菌规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握把柄(2)与正方形框架(1)构成的夹角角度是20 30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效果监测,无菌采样用的一次性无菌规格板,属医疗、卫生、检疫工具技术领域。由正方形框架1与手握把柄2构成,手握把柄2呈圆形,与正方形框架1构成20~30度夹角,与正方形框架1的四个角的任意一角连接。正方形内框为5cm×5cm涂抹框,涂抹框边宽0.5~1cm,厚0.1~0.2cm;经环己烷灭菌处理,包装于无菌塑料袋中,采样前无需再进行灭菌处理。外出采样时,可以省却规格板灭菌消毒的步骤,便于携带;涂抹面积严格规范,一次性使用避免了交叉污染,减轻了工作量,且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要求。可应用于医院消毒管理、国境卫生检疫等领域。
文档编号C12M1/26GK202099284SQ2011201665
公开日2012年1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24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24日
发明者刘杨, 钟玮, 黄筱宇 申请人: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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