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健康调和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73051阅读:68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食品
技术领域
,具体是一种健康调和油。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食用油是提供人体热能和必需脂肪酸、促进脂溶性维生素吸收的重要食物,是维持人体健康的必需品。目前市场上的食用油品种较多,像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棕榈油、调和油等,单纯一个品种作为原料加工出来的油类其营养成分单一,不能满足人们的营养需求。调和油,又称高合油,它是根据使用需要,将两种以上经精炼的油脂按比例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调和油透明,可作熘、炒、煎、炸或凉拌用油。调和油一般选用精炼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等为主要原料,还可配有精炼过的米糠油、玉米胚油、油茶籽油、红花籽油、小麦胚油等特种油酯。目前市场上的调和油种类很多,但多数偏重于调和油的色香味及高营养性,而忽视了其健康性。现代营养学研究证明,饱和脂肪酸的大量摄入会导致肥胖和心血管疾病的产生。不饱和脂肪酸是构成体内脂肪的一种脂肪酸,人体必需的脂肪酸。尤其是,人体不能合成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和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必须从膳食中补充。不饱和脂肪酸可以保持细胞膜的相对流动性,以保证细胞的正常生理功能;使胆固醇酯化,降低血中胆固醇和甘油三酯;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血液微循环;提高脑细胞的活性,增强记忆力和思维能力。根据联合国粮油组织FAO发布的《健康食用油的标准》,食用油中饱和脂肪酸的含量在10%以下,单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在75%以上,必需脂肪酸中,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和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最有利于人体健康。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健康调和油,营养结构均衡,可以有效改善中国居民对脂肪的摄入比例,减少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的发生率。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56.6~63.4%、玉米油28.0~32.0%、菜籽油7.0~9.0%、芝麻油1.6~2.4%;其配制步骤如下:按比例将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和芝麻油这四种原料油混合,加入配料罐内,控制罐内温度在22~25℃范围内,以90~100r/min的速度搅拌40~45min,在压力为0.5MPa、温度为22℃的条件下过滤,罐装,得健康调和油。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58.3~61.7%、玉米油29.0~31.0%、菜籽油7.5~8.5%、芝麻油1.8~2.2%。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60.0%、玉米油30.0%、菜籽油8.0%、芝麻油2.0%。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和芝麻油这四种原料油是采用压榨或精炼的方法制得。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在健康调和油成品中,组成脂肪的各种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的重量百分比为:饱和脂肪酸16.593~17.037%,单不饱和脂肪酸39.947~40.826%,ω-6多不饱和脂肪酸41.367~41.817%,ω-3多不饱和脂肪酸1.402~1.597%,且总多不饱和脂肪酸为42.770~43.414%;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总多不饱和脂肪酸的质量比为0.382~0.398:0.921~0.944:1;ω-6多不饱和脂肪酸: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质量比为26.140~29.488。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在健康调和油成品中,组成脂肪的各种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的重量百分比为:饱和脂肪酸16.815%,单不饱和脂肪酸40.093%,ω-6多不饱和脂肪酸41.592%,ω-3多不饱和脂肪酸1.500%,且总多不饱和脂肪酸为43.092%;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总多不饱和脂肪酸的质量比为0.390:0.930:1;ω-6多不饱和脂肪酸: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质量比为27.72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调配得到的健康调和油中饱和脂肪酸的含量低于18%,单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高于39%,ω-6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高于41%,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低于1.6%,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和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比例大于4:1,营养结构均衡,比较符合联合国粮油组织FAO发布的《健康食用油的标准》。该健康调和油非常适合中国居民对植物油的营养要求,可以使中国居民对脂肪的摄入更加合理,改善三大能源营养素之一的脂肪的营养结构,对于减少中国居民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本发明健康调和油所选用的各种植物油原料,在中国产量均很大,因此可以长期大量生产以满足普通中国居民的需求,价廉物美。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本发明所用的植物油脂肪酸组成平均值如表1所示:花生油的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偏低;玉米油的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偏高,单不饱和脂肪酸和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偏低;菜籽油的单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偏高,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偏低;芝麻油的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偏高,单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偏低。表1各植物油脂肪酸组成平均值(单位:重量%)项目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芝麻油饱和脂肪酸19.1414.847.2514.95单不饱和脂肪酸42.9028.2863.5339.32ω-6脂肪酸37.3055.8019.5545.41ω-3脂肪酸0.661.089.670.32总多不饱和脂肪酸(37.96)(56.88)(29.22)(45.73)实施例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63.4%、玉米油28.0%、菜籽油7.0%、芝麻油1.6%。实施例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56.6%、玉米油32.0%、菜籽油9.0%、芝麻油2.4%。实施例3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61.7%、玉米油29.0%、菜籽油7.5%、芝麻油1.8%。实施例4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58.3%、玉米油31.0%、菜籽油8.5%、芝麻油2.2%。实施例5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60.0%、玉米油30.0%、菜籽油8.0%、芝麻油2.0%。实施例6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63.0%、玉米油28.0%、菜籽油7.0%、芝麻油2.0%。实施例7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57.0%、玉米油32.0%、菜籽油9.0%、芝麻油2.0%。实施例8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61.0%、玉米油29.0%、菜籽油8.8%、芝麻油2.2%。实施例9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59.0%、玉米油31.0%、菜籽油8.0%、芝麻油2.0%。实施例10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健康调和油,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由以下组分组成:花生油59.0%、玉米油30.0%、菜籽油8.6%、芝麻油2.4%。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健康调和油的配制步骤如下:按比例将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和芝麻油这四种原料油混合,加入配料罐内,控制罐内温度在22~25℃范围内,以90~100r/min的速度搅拌40~45min,在压力为0.5MPa、温度为22℃的条件下过滤,罐装,得健康调和油。各实施例制得的健康调和油中各脂肪酸的组成值如表2所示,不同脂肪酸的含量比值如表3所示。表2各实施例的各脂肪酸组成值(单位:重量%)项目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ω-6多不饱和脂肪酸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实施例117.03740.19341.3671.403实施例216.59339.99241.8171.597实施例316.92640.14341.4801.451实施例416.70440.04341.7051.549实施例516.81540.09341.5921.500实施例617.02040.17941.4001.402实施例716.61040.00741.7851.599实施例816.94640.82641.6541.574实施例916.77239.94741.7771.504实施例1016.72740.20241.5181.553表3各实施例的不同脂肪酸的含量比值由表2和表3可以看出:本发明调配得到的健康调和油中饱和脂肪酸的含量低于18%,单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高于39%,ω-6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高于41%,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低于1.6%,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和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比例大于4:1,营养结构均衡,比较符合联合国粮油组织FAO发布的《健康食用油的标准》。该健康调和油非常适合中国居民对植物油的营养要求,可以使中国居民对脂肪的摄入更加合理,改善三大能源营养素之一的脂肪的营养结构,对于减少中国居民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本发明健康调和油所选用的各种植物油原料,在中国产量均很大,因此可以长期大量生产以满足普通中国居民的需求,价廉物美。本发明原料中的各植物油均可来源于市售成品,可以是采用压榨或精炼方法制得的,由于植物油原料受一些因素如产地、品种、气候、提取和加工工艺等条件的影响,其各种脂肪组成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值,而是有一些波动,因此对每一批新的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运用色谱仪进行监测和控制,使产品中脂肪酸组成达到要求。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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