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茶叶杀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00348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机械装置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茶叶杀青装置。



背景技术:

杀青主要目的是通过高温破坏和钝化鲜叶中的氧化酶活性,抑制鲜叶中的茶多酚等的酶促氧化,防止烘干过程中变色。同时散发青臭味,促进良好香气的形成,杀青机械多采用微波杀青机、滚筒杀青机和燃气炒青机。但是目前的杀青机都是针对工厂等大型厂家生产的设备,现在单个茶农一般都是采用锅炒的方式进行杀青,无法保证茶叶的色香味,并且由于现在的茶叶杀青机械由于体积较大,对少量的茶叶加工难以保证茶叶质量,而且比较耗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设计了一种茶叶杀青装置。

本发明所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茶叶杀青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为圆筒形结构,所述壳体的后半部分用一个半圆柱包裹,还包括加热片、手轮、转轴、搅拌轮、盖板、料口、电机、小带轮、平带、大带轮,位于所述壳体的外壁上设置有所述加热片,所述加热片位于所述壳体后半部分的半圆柱内,所述壳体的左右端面加工有共轴线的轴孔,所述转轴即支撑在轴孔内,所述转轴的右端安装有所述大带轮,所述大带轮通过所述平带与所述电机右端的所述小带轮连接传动,所述转轴上位于所述壳体的内部安装有所述搅拌轮,所述搅拌轮设置有七个,沿所述转轴位于所述壳体内均匀布置,每个所述搅拌轮的上下分别设置三个叶片。

所述壳体的圆筒左右两端为锥形结构的圆筒。

所述壳体的前侧加工有所述料口。

所述转轴的左端设置一个所述手轮。

所述料口的前方位于所述壳体的外壁上连接有所述盖板,所述盖板的内表面设计成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向吻合的圆柱形面。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采用壳体、加热片、手轮、转轴、搅拌轮、盖板、料口相结合所设计的茶叶杀青装置,壳体的圆筒左右两端为锥形结构的圆筒,使得壳体内位于两端部拐角的物料也能够得到充分搅拌,壳体的前侧加工有料口,茶叶进料和出料均通过料口进行,结构简单,转轴的左端设置一个手轮,往壳体内添加茶叶时,转动手轮使得料口朝上,取出茶叶时,转动手轮使得料口朝下,操作方便,料口的前方位于壳体的外壁上连接有盖板,盖板的内表面设计成与壳体的外表面向吻合的圆柱形面,盖板盖紧时与壳体外壁贴合紧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组件和附图标记分别为:1、壳体;2、加热片;3、手轮;4、转轴;5、搅拌轮;6、盖板;7、料口;8、电机;9、小带轮;10、皮带;11、大带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一种茶叶杀青装置,包括壳体1、加热片2、手轮3、转轴4、搅拌轮5、盖板6、料口7、电机8、小带轮9、平带10、大带轮11,壳体1为圆筒形结构,壳体1的后半部分用一个半圆柱包裹,位于壳体1的外壁上设置有加热片2,加热片2位于该半圆柱内,安全性好,壳体1的左右端面加工有共轴线的轴孔,转轴4即支撑在轴孔内,转轴4的右端安装有大带轮11,大带轮11通过平带10与电机8右端的小带轮9连接传动,转轴4上位于壳体1的内部安装有搅拌轮5,启动电机8,则通过小带轮9、平带10以及大带轮11带动转轴4转动,转轴4带动搅拌轮5转动,实现搅拌动作,搅拌轮5设置有七个,沿转轴4位于壳体1内均匀布置,能够保证壳体1内在其整个长度方向的物料均能得到均匀搅拌,每个搅拌轮5的上下分别设置三个叶片,搅拌轮5转动时,叶片的设置既可以保证物料搅拌更加均匀,又可以有效防止物料因过度搅拌而造成损坏。

壳体1的圆筒左右两端为锥形结构的圆筒,使得壳体1内位于两端部拐角的物料也能够得到充分搅拌。

壳体1的前侧加工有料口7,茶叶进料和出料均通过料口7进行,结构简单。

转轴4的左端设置一个手轮3,往壳体1内添加茶叶时,转动手轮3使得料口7朝上,取出茶叶时,转动手轮3使得料口7朝下,操作方便。

料口7的前方位于壳体1的外壁上连接有盖板6,盖板6的内表面设计成与壳体1的外表面向吻合的圆柱形面,盖板6盖紧时与壳体1外壁贴合紧密。

本发明所公开的茶叶杀青装置,壳体1的圆筒左右两端为锥形结构的圆筒,使得壳体1内位于两端部拐角的物料也能够得到充分搅拌,壳体1的前侧加工有料口7,茶叶进料和出料均通过料口7进行,结构简单,转轴4的左端设置一个手轮3,往壳体1内添加茶叶时,转动手轮3使得料口7朝上,取出茶叶时,转动手轮3使得料口7朝下,操作方便,料口7的前方位于壳体1的外壁上连接有盖板6,盖板6的内表面设计成与壳体1的外表面向吻合的圆柱形面,盖板6盖紧时与壳体1外壁贴合紧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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