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虾饲料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治对虾白便的饲料。
背景技术:
白便是指虾粪呈白色(如棉线)的症状,白便有粘性、浮在水面、大量聚集有恶臭散发,初始阶段对虾摄食正常,但随着病情加重,出现吃料慢甚至不吃料或虾身瘦弱(壳肉分离),且伴随游塘及“偷死”,该症已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了危害养虾业的头号杀手。关于该病的病因普遍认为有以下几点:(1)苗种问题,投放的虾苗品种不良,自身体质较差,肝胰脏的结构和功能不健全,或者养殖过程中,发现“白便”初期滥用损害肝胰脏的抗生素和刺激性较大的药物,直接导致对虾发病;(2)细菌感染,通过对病虾进行解剖,检测发现,其肝胰脏及肠道内的副溶血弧菌、哈维氏弧菌、溶藻弧菌以及创伤弧菌等致病菌严重超标,对虾感染后,弧菌在其体内快速增殖、产生毒素从而致病;(3)藻毒素中毒,养殖水体富营养化以及因气候突变或人为管理不当导致的倒藻,引发藻毒素大量积累,藻毒素主要包括赤藻毒素和蓝藻毒素,前者会对鱼虾的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产生毒害和抑制作用,造成对虾死亡,后者会随着蓝藻的细胞衰老、死亡和破裂释放到水中,被对虾摄食后会破坏肝细胞结构且残留在肠胃中,导致肝胰脏和肠胃的病变;(4)水质恶化,南美白对虾是底栖动物,在他们生活的中下层水体,由于残饵、粪便、死藻的大量累积以及滥用絮凝性底改等因素导致该层水质、底质发热、发臭、泛酸,生物和化学耗氧量大,氨氮、亚硝酸盐等有毒物质严重超标,成为原生动物、细菌、病毒的滋生地,成为名副其实的“聚毒层”,“聚毒层”如不及时消除,就会加重肝胰脏负担,腐蚀肠粘膜,最终导致“白便”,往往并发黑鳃、黄鳃、烂鳃、烂眼、红须、红尾、烂尾、断须、白浊等症状;(5)由于劣质的原料和贮存方法不当等原因,往往造成饲料中霉菌毒素超标,长期食用霉变的饲料,造成肝细胞坏死,肝胰脏解毒和消化功能障碍,导致肠内黏膜和血细胞的坏死,这些副作用反过来又导致对虾生长缓慢,饲料效果变差,霉菌毒素使对虾机体免疫受到抑制,容易诱发大规模的疾病。
但我们经过研究发现上述原因虽然均可致病、甚至致死,却不是对虾“白便”的直接原因。诱导对虾“白便”的直接原因是饲料配方不合理。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富含可溶性非淀粉多糖的饲料原料含量过高时就会诱导出对虾“白便”的症状。
水产养殖的成功和可持续取决于最大限度地降低养殖成本,而在集约化养殖中,饲料成本往往占养殖总成本的60-70%。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饲料成本就成为降低养殖成本的关键。鱼粉作为主要的饲料蛋白源,不仅价格昂贵,而且资源量有限,开发新的饲料原料已成为发展水产养殖业的一个首要问题,植物性饲料原料因其产量高、价格低、来源广泛,是鱼粉的重要替代品。尤其在我国,普通鱼料中鱼粉的用量往往只有10%左右,有些饲料中甚至完全不用鱼粉,肉食性鱼虾饲料中鱼粉用量相对较高,但一般也不会超过30%。植物性蛋白质饲料替代鱼粉的主要依据是原料价格和生长速度,而替代试验的养殖周期往往较短,很多试验的养殖周期只有8周,且实验室条件下养殖动物的生长速度较慢,因此一些不良反应未能被观察到。我们在研究中发现过高的植物性饲料原料可诱导“白便”这一现象。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植物性饲料原料中的可溶性非淀粉多糖是诱导“白便”的元凶。可溶性非淀粉多糖对牛磺酸等物质重吸收的干扰作用诱导肝脏过量分泌,严重时功能丧失,因而不能分泌牛磺酸等物质来乳化脂肪,脂肪的消化率极低,使粪便呈“白便”状浮于水面。近年来,用植物性饲料原料代替鱼粉的比例越来越高,对虾“白便”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导致养殖生产上损失惨重。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防治对虾白便的饲料,本发明中所述的“份”均以相同重量单位为基准。
本发明的防治对虾白便的饲料,以重量计,包括:
鱼粉30-40份;
除鱼粉外的动物性饲料10-30份;
除糠麸外的植物性饲料25-50份;
油脂(油脂来自动物或植物,但饲料原料分类上不从属于植物性饲料原料或动物性饲料原料)4-10份;
复合维生素0.2-1份;
复合矿物质2-5份;以及
牛磺酸或胆固醇0.5-1份,或胆汁酸0.2-0.8份,或牛磺酸、胆固醇与胆汁酸的混合物0.5-1份。
进一步的,所述饲料还包括诱食剂、粘合剂、脱壳素和消化酶类中的一种或几种,其总用量为0.2-1份。
进一步的,所述植物性饲料包括油粕和淀粉。其中,油粕的用量为15-40份;淀粉的用量为10-18份。
进一步的,所述油粕为菜粕、豆粕、棉粕、花生粕等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
进一步的,所述淀粉来源于面粉、玉米、小麦、木薯、土豆等中的一种或几种。
进一步的,所述动物性饲料包括肉骨粉、肉粉、虾头粉、血球粉和乌贼膏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
进一步的,以重量计,鱼粉为25-35份。
进一步的,以重量计,除鱼粉外的动物性饲料12-18份。
进一步的,以重量计,除糠麸外的植物性饲料35-45份。
进一步的,所述复合维生素包括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钙、肌醇、生物素、维生素c、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以及胆碱。其中复合维生素购买自无锡三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2-1%的剂型均可。
进一步的,所述复合矿物质包括nah2po4、kh2po4、ca(h2po4)2·2h2o、caco3、kcl、mgso4·7h2o、alcl3.6h2o、znso4·7h2o、mnso4·4-6h2o、ki、cucl2、cocl2·6h2o、乳酸钙以及柠檬酸铁。其中复合矿物质购买自无锡三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的剂型均可。
本发明中饲料配方优选:
(1)鱼粉30份、动物性饲料10份(其中肉骨粉6份,虾头粉1份、乌贼膏3份)、植物性饲料5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21份,菜粕10份,花生粕5份)、油脂类5份、复合维生素1份、复合矿物质2份,胆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脱壳素0.2份、粘合剂0.3份、消化酶0.5份)。
(2)鱼粉35份、动物性饲料15份(其中肉骨粉10份,虾头粉2份、乌贼膏3份)、植物性饲料4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16份,菜粕6份,花生粕4份)、油脂5份、复合维生素1份、复合矿物质2份,胆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脱壳素0.2份、粘合剂0.3份、消化酶0.5)。
(3)鱼粉40份、动物性饲料20份(其中肉骨粉14份,虾头粉3份、乌贼膏3份)、植物性饲料25份(其中木薯淀粉12份,豆粕8份,菜粕5份)、油脂10份、复合维生素1份、复合矿物质2份,胆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脱壳素0.2份、粘合剂0.3份、消化酶0.5)。
借由上述方案,本发明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的防治对虾白便的饲料中提高了动物性饲料原料用量,控制了植物性饲料原料用量,禁用了含非淀粉多糖高的糠麸类饲料原料,从而使饲料中非淀粉多糖含量降到安全水平,同时添加了牛磺酸或其同功物质,阻断对虾肝胰腺接收到由肠道回收的牛磺酸类物质下降诱导的启动合成胆汁成分的错误信号,维持肝胰腺正常功能,保障饲料脂肪正常消化吸收,从而无“白便”现象发生。
本饲料可用于预防和治疗,对虾“白便”现象初期就应换投本饲料,同时加强增氧,使处于拒食状态的养殖动物采食本饲料,并降低病原生物感染概率;本发明的防治对虾白便的饲料也可应用于鲫鱼、草鱼、鲈鱼、青鱼、鳊鱼等鱼类的肝胆综合症的防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详细说明如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将鱼粉30份、动物性饲料10份(其中肉骨粉6份,虾头粉1份、乌贼膏3份)、植物性饲料5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21份,菜粕10份,花生粕5份)、油脂5份、复合维生素1份、复合矿物质2份,胆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脱壳素0.2份、粘合剂0.3份、消化酶0.5份),搅拌混匀,制粒后获得用于预防对虾白便的饲料。
以南美白对虾为测试例,每7-10天使用上述饲料1-2天,或隔周投喂本饲料,投喂量以饱食为宜;预防期间加强人工增氧,保证池底全天(包括夜间)溶氧在4.5mg/l以上。
效果:可预防南美白对虾的“白便”症,使虾长势快,在苏南地区养殖周期可缩短约1周左右,无“白便”和“偷死”现象。
实施例2
将鱼粉35份、动物性饲料15份(其中肉骨粉10份,虾头粉2份、乌贼膏3份)、植物性饲料4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16份,菜粕6份,花生粕4份)、油脂5份、复合维生素1份、复合矿物质2份,胆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脱壳素0.2份、粘合剂0.3份、消化酶0.5)搅拌混匀,制粒后获得用于预防和治疗对虾白便的饲料。
以南美白对虾“白便”早期为测试例,连续使用1周以上或直至治愈为止,投喂量以饱食为宜;治疗期间加强人工增氧,保证池底全天(包括夜间)溶氧在4.5mg/l以上。
效果:“白便”症状在一周内基本消失,恢复正常摄食。
实施例3
将鱼粉40份、动物性饲料20份(其中肉骨粉14份,虾头粉3份、乌贼膏3份)、植物性饲料25份(其中木薯淀粉12份,豆粕8份,菜粕5份)、油脂10份、复合维生素1份、复合矿物质2份,胆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脱壳素0.2份、粘合剂0.3份、消化酶0.5)搅拌混匀,制粒后获得用于治疗对虾白便的饲料。
以南美白对虾发生严重“白便”时为测试例,连续使用1周以上或直至治愈为止,投喂量以饱食为宜;治疗期间加强人工增氧,保证池底全天(包括夜间)溶氧在4.5mg/l以上。
效果:“白便”症状在一周内基本消失,恢复正常摄食。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