蕨菜杀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72389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蕨菜杀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杀菌装置,具体涉及蕨菜杀菌装置。



背景技术:

蕨菜又叫拳头菜、猫爪、龙头菜,属于凤尾蕨科。喜生于浅山区向阳地块,多分布于稀疏针阔混交林。其食用部分是未展开的幼嫩叶芽。蕨菜野生在林间、山野、松林内,是无任何污染的绿色野菜,不但富含人体需要的多种维生素,还有清肠健胃,舒筋活络等功效。

腌制蕨菜要经过以下工序:盐腌、脱盐、复绿、脆化、装袋、杀菌。蕨菜装袋包装,进行真空封口加热杀菌时,一般采用热水高温加热,再冷却风干,装箱入库。但这种方法在加热杀菌和冷却降温时用时较长,效率低,控制性差,不能满足高效生产的节奏。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全面解决上述问题,尤其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蕨菜杀菌装置能够全面解决上述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手段:

蕨菜杀菌装置,包括:杀菌箱体、冷气管、冷气阀、控制箱、热气管、热气阀、排气管、排气阀、杀菌箱体门,所述冷气阀设置于冷气管一端与冷气管连接,所述冷气管另一端设置于杀菌箱体一侧上端与杀菌箱体连接,所述控制箱设置于杀菌箱体顶端与杀菌箱体连接,所述热气阀设置于热气管一端与热气管连接,所述热气管另一端设置于杀菌箱体另一侧上端与杀菌箱体连接,所述排气阀设置于排气管一端与排气管连接,所述排气管另一端设置于杀菌箱体一侧下端与杀菌箱体连接,所述热气管与排气管设置于杀菌箱体同一侧面,所述杀菌箱体门设置于杀菌箱体前侧与杀菌箱体活动连接,所述冷气阀、热气阀、排气阀分别与控制箱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箱前侧设有控制器、温度显示器、压力显示器,所述控制器、温度显示器、压力显示器依次相邻,所述控制器、温度显示器、压力显示器分别与控制箱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杀菌箱体门侧面设有拉门开关。

进一步的,所述杀菌箱体内部设有若干个承物隔板。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可控制性强,加热和冷却都是通过控制箱自动控制。

2本实用新型加热杀菌和冷却降温用时短,生产效率高。

3本实用新型加热杀菌效果好,能全方面无死角地对蕨菜包装袋进行加热杀菌。

4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易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杀菌箱体,2-冷气管,3-冷气阀,4-控制箱,5-控制器,6-温度显示器,7-压力显示器,8-热气管,9-热气阀,10-排气管,11-排气阀,12-杀菌箱体门,13-拉门开关,14-承物隔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杀菌箱体1、冷气管2、冷气阀3、控制箱4、热气管8、热气阀9、排气管10、排气阀11、杀菌箱体门12,所述冷气阀3设置于冷气管2一端与冷气管2连接,所述冷气管2另一端设置于杀菌箱体1一侧上端与杀菌箱体1连接,所述控制箱4设置于杀菌箱体1顶端与杀菌箱体1连接,所述热气阀9设置于热气管8一端与热气管8连接,所述热气管8另一端设置于杀菌箱体1另一侧上端与杀菌箱体1连接,所述排气阀11设置于排气管10一端与排气管10连接,所述排气管10另一端设置于杀菌箱体1一侧下端与杀菌箱体1连接,所述热气管8与排气管10设置于杀菌箱体1同一侧面,所述杀菌箱体门12设置于杀菌箱体1前侧与杀菌箱体1活动连接,所述冷气阀3、热气阀9、排气阀11分别与控制箱4电连接。

所述控制箱4前侧设有控制器5、温度显示器6、压力显示器7,所述控制器5、温度显示器6、压力显示器7依次相邻,所述控制器5、温度显示器6、压力显示器7分别与控制箱4电连接,上述装置可以加强本实用新型的可控制性,提高本实用新型的生产效率。

所述杀菌箱体门12侧面设有拉门开关13,拉门开关13能够方便杀菌箱体门12的开与关,同时节约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所述杀菌箱体1内部设有若干个承物隔板14,蕨菜包装袋放置于承物隔板14上,能过提高加热杀菌的效果,能全方面无死角地对蕨菜包装袋进行加热杀菌。

使用时,打开杀菌箱体门12,把蕨菜包装袋放置于杀菌箱体1内的承物隔板14上,然后关闭杀菌箱体门12,通过所述控制器5设置控制箱4的加热、冷去时间,加热时,控制箱4控制热气阀9打开,热气从热气管8进入杀菌箱体1内对蕨菜包装袋进行杀菌处理,加热杀菌处理完后,控制箱4控制热气阀9关闭,同时打开冷气阀3和排气阀11,杀菌箱体1内的热气和从冷气管2进入的冷气从排气管10排除,冷气的流动加快蕨菜包装袋冷却,冷却处理完后,控制箱4控制冷气阀3和排气阀11关闭,打开杀菌箱体门12取出蕨菜包装袋进行封箱处理。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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