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植物香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222942阅读:602来源:国知局
多用植物香料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多用植物香料,属食用调味品,也可作防腐剂、除臭剂用,适用于家庭、餐厅、作坊、工厂等食品加工场合。
(二)【背景技术】:
[0002]目前食品制作时使用的植物香料有颗粒状,粉末状和液体状等几种。颗粒状和粉末状的植物香料因其有效成份和植物残渣原为一体,在使用时尚需临时提取有效成份,自然存在着下列缺陷:1、因是快速提取有效成份致使分解未尽,造成浪费。2、菜品作好后植物残渣存留于菜品之中,如火锅,炒菜等,会影响美观和食欲。3、使用范围狭窄,作用单一。液体状植物香料:如卤水存在着下列缺陷,1、因内中含有水、酱油、防腐剂等成份,导致保持期较短。2、作用单一。其它化学合成香料食用过多影响身体健康。
(三)
【发明内容】
:
[0003]本发明是针对以上缺陷提供一种新型产品,可同时具备,用途广,口感好,价格较低,可终生保质,不含糟柏的多用植物香料。精选丁香、广香、藿香、香草、香叶、香条、香茅、小茴香、小香果、桂皮、桂枝、A角、三奈、老叩、草果,胡椒、花椒、沙仁、白£、紫草、紫苏、陈皮、甘草、砂姜、良姜、姜黄、白豆蘧、草豆蘧、肉豆蘧、荆芥、佛手、碧波、共三十二种植物香料,提出全部有效成份,制成多用植物香料。
[000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05]1、可制作各种齒菜,2、泡菜,3、炒货,4、烧烤,5、火锅,6、淹制肉类除膻生香,7、瓶装、袋装食品防腐生香,8、为创新食品菜品奠定基础。因为多用植物香料的运用可使现有卤菜口感更好,现有泡菜不会生花,香味更浓。炒货、烧烤用料更为方便,火锅锅内无植物残渣,各种肉类均可快速除膻生香。各种瓶装、袋装食品防腐、生香。使新型菜品不断涌献,现有菜品口感更好,且安全卫生。
(四)具体实施方法:
[0006]实施例一:
[0007]本实施例是采用浸泡分解法以获取多用植物香料。将70%优质白酒,30%植物香料置于密闭容器内,其中丁香、广香、藿香、香草、香叶、香条、香茅、小茴香、小香果、桂皮、桂枝、八角、三奈、老叩、草果,胡椒、花椒、沙仁、白£、紫草、紫苏、陈皮、甘草、砂姜、良姜、姜黄、白豆蘧、草豆蘧、肉豆蘧、荆芥、佛手、碧波、共三十二个品种,每种植物香料重量相同。待到3月至I年后提出植物香料之精髓,制成澄红色溶汁状多用植物香料。此种香料之有效成份是由缓慢自然释放而得来,其品质极佳,效果最好。
[0008]实施例二:
[0009]本实施例是采用中温快速分解法以获取多用植物香料。将70%优质白酒,30%植物香料置于密闭容器内,其中丁香、广香、藿香、香草、香叶、香条、香茅、小茴香、小香果、桂皮、桂枝、八角、三奈、老叩、草果,胡椒、花椒、沙仁、白£、紫草、紫苏、陈皮、甘草、砂姜、良姜、姜黄、白豆蘧、草豆蘧、肉豆蘧、荆芥、佛手、碧波、共三十二种植物香料,一同置于容器之内,每种植物香料重量均等,密闭容器,然后放入加热炉具之内。加热至35°C——40°C恒温保持20—30小时,滤出植物残渣制成澄红色溶汁状多用植物香料。
【主权项】
1.一种多用植物香料其特征在于预先将丁香、广香、藿香、香草、香叶、香条、香茅、小茴香、小香果、桂皮、桂枝、八角、三奈、老叩、草果,胡椒、花椒、沙仁、白£、紫草、紫苏、陈皮、甘草、砂姜、良姜、姜黄、白豆蘧、草豆蘧、肉豆蘧、荆芥、佛手、碧波、共三十二种植物香料的精华成份提出,制成不含任何残渣可随意使用的多用植物香料。2.浸泡分解法:多用植物香料是将三十二种植物香料与优质白酒一起置于可密闭容器之内,每种植物香料重量相同,其中白酒占总重量的70 %,植物香料总重量的30 %。待三月至一年后提出精华成份,制成澄红色溶汁状多用植物香料。3.中温快速分解法:多用植物香料是将三十二种植物香料与优质白酒一起置于可密闭容器之内,每种植物香料重量相同,其中白酒占总重量的70 %,植物香料占重量的30 %。然后放入加热炉具之内,加热至35°C——45°C,恒温保持20——30小时滤出植物残渣制成澄红色溶汁状多用植物香料。
【专利摘要】多用植物香料属食用调味品,适用于家庭、餐厅、作坊、工厂等食品加工场合。精选三十二种植物香料,置于优质白酒之中,采用浸泡分解法和中温快速分解法,获得两种可以融洽结合的多用植物香料。该香料去除糟粕,容纳全部精华成份为澄红色液体,赋香能力强,不需煎炸熬制,可直接投入使用,食用效果佳,应用范围广,且终生保质。多用植物香料具有下列用途:1、卤菜;2、泡菜;3、炒货;4、烧烤;5、火锅;6、淹制肉类去膻,生香;7、瓶装、袋装食品防腐、生香;8、为新创食品、菜品奠定基础。
【IPC分类】A23L1/226
【公开号】CN104939018
【申请号】CN201410109803
【发明人】董松柏
【申请人】董松柏
【公开日】2015年9月30日
【申请日】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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