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0664阅读:6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人类生活用品,尤其涉及工作服,特别是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



背景技术:

在建筑、安装、矿产等需要安全生产的领域,受地理环境等因素影响,对于员工的实时定位和考勤很难落实。目前采用的方式较为落后,诸如,选取一人为负责人,管理整个团队,并通过对讲机实时地向外汇报团队的位置和考勤情况,还是停留在纯人为管理的模式。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业者提出的方案是将市售的具有定位考勤功能的电子标签挂在衣服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当穿该衣服的员工通过设置在某些区域内的门禁系统时,系统会自动识别放行,并生成考勤记录,用于绩效考核,提高实名制用工管理水平。倘若安全事故发生时,也可根据电子标签,知晓员工定位信息,从而及时进行搜救。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电子标签比较小,在工作的过程中,容易遗失掉落或者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电子标签易掉落损坏的问题,提供一种新型的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包含有,

衣服本体;

第一方形袋体,其结合于所述衣服本体上,所述第一方形袋体内形成有第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充满有水或营养液;

第二方形袋体,其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系处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的中心区域,所述第二方形袋体内形成有第二容置空间;以及,

电子标签,其容置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间内;

其中,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左上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左上角间连接有左上橡皮绳,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右上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右上角间连接有右上橡皮绳,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左下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左下角间有左下橡皮绳,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右下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右下角间有右下橡皮绳。

作为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方形袋体与所述衣服本体的结合方式系可拆卸的方式。

作为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的优选方案,所述左上橡皮绳、所述右上橡皮绳、所述左下橡皮绳及所述右下橡皮绳均系食用橡胶材质。

作为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方形袋体上有吸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至少在于:特别适用于建筑、安装、矿产等需要安全生产的领域,具有结构简单,可靠性高的特点,能够自动生成考勤记录,用于绩效考核,提高实名制用工管理水平。并且能实时知晓使用者的定位信息,从而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搜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第一方形袋体与第二方形袋体的连接结构图。

图中序号:

1.衣服本体 2.第一方形袋体 3.第二方形袋体

4.电子标签 5.左上橡皮绳 6.右上橡皮绳

7.左下橡皮绳 8.右下橡皮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请参见图1和2,图中所示的是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和考勤功能的工作服。特别适用于建筑、安装、矿产等需要安全生产的领域。所述工作服主要由衣服本体、第一方形袋体、第二方形袋体及电子标签组成。

所述衣服本体系普通的工作服。

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结合于所述衣服本体上。所述第一方形袋体与所述衣服本体的结合方式系可拆卸的方式(可以是纽扣式、拉链式)。所述第一方形袋体内形成有第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充满有水或营养液。所述第一方形袋体上有吸嘴。

所述第二方形袋体容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内。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系处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的中心区域,所述第二方形袋体内形成有第二容置空间。

所述电子标签容置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间内。所述电子标签可以贴在所述第二方形袋体上。

其中,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左上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左上角间连接有左上橡皮绳,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右上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右上角间连接有右上橡皮绳,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左下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左下角间有左下橡皮绳,所述第一方形袋体的右下角与所述第二方形袋体的右下角间有右下橡皮绳。 上述橡皮绳均处于绷紧状态。由于内有水或营养液,所述左上橡皮绳、所述右上橡皮绳、所述左下橡皮绳及所述右下橡皮绳均系食用橡胶材质,防止变质。

不难看出,本设计将两样救援重要工具(水和定位)巧妙地结合于工作服上。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所述第一容置空间装的水或营养液可以做一定的缓冲,加上橡皮绳的设计,保证所述电子标签不受损坏。

以上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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