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产生负离子的纳米陶瓷鞋垫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1905阅读:5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产生负离子的纳米陶瓷鞋垫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产生负离子的纳米陶瓷鞋垫,属于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鞋子是人们日常生活在必不可少的用品,一般集中在制鞋行业中,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具有保健、抗菌等功效的特殊功能鞋垫越来越多。在这些新功能中,透气性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只有确保使用时脚部环境的透气性,才能够确保鞋垫的各项功能正常发挥。目前大多数的透气鞋垫,其透气功能的产生必须配合鞋底或与鞋底整合才能实施,只具备隔离脚部和鞋底的卫生功能,其透气性欠佳。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产生负离子的纳米陶瓷鞋垫,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产生负离子的纳米陶瓷鞋垫,包括鞋垫本体,所述鞋垫本体包括后跟区和脚掌区,所述后跟区和脚掌区均设置有透气腔,所述后跟区中心处设置有后跟气囊,后跟区两侧设置有后跟出气口,所述后跟区和脚掌区连接处两侧分别设置有边缘气囊,所述鞋垫本体侧面设置有边缘气流通道,所述透气腔之间连接有内部气流通道,所述后跟气囊压缩后鞋垫本体内气流流向依次为:后跟气囊→后跟区的透气腔→脚掌区的透气腔→边缘气流通道→边缘气囊→后跟出气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脚掌区的透气腔与边缘气流通道之间连接有内部气流通道。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两侧的边缘气囊之间设置有硬质层,所述后跟区和脚掌区在折弯后硬质层对内部气流通道进行封闭。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透气腔内容纳有负离子陶瓷颗粒。

上述技术方案中的鞋垫在使用时,通过脚后跟对后跟气囊的压迫,从而带动各相关透气结构内气流的流通,由于后跟出气口在设计时指向鞋的领口处,因此在使用者步行时,伴随着后跟气囊的每一次踩踏,都能够实现鞋垫内气流向外部的流动,从而实现鞋内空间气流的流通,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和显著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产生负离子的纳米陶瓷鞋垫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鞋垫本体上各相关透气结构的分布位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后跟气囊压缩后鞋垫本体内气流流向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产生负离子的纳米陶瓷鞋垫,包括鞋垫本体,所述鞋垫本体包括后跟区10和脚掌区12,所述后跟区10和脚掌区12均设置有透气腔13,所述后跟区10中心处设置有后跟气囊11,后跟区10两侧设置有后跟出气口16,所述后跟区10和脚掌区12连接处两侧分别设置有边缘气囊15,所述鞋垫本体侧面设置有边缘气流通道14,所述透气腔13之间连接有内部气流通道17,所述后跟气囊11压缩后鞋垫本体内气流流向依次为:后跟气囊11→后跟区10的透气腔13→脚掌区12的透气腔13→边缘气流通道14→边缘气囊15→后跟出气口16。

上述技术方案中的鞋垫在使用时,通过脚后跟对后跟气囊11的压迫,从而带动各相关透气结构内气流的流通,由于后跟出气口16在设计时指向鞋的领口处,因此在使用者步行时,伴随着后跟气囊11的每一次踩踏,都能够实现鞋垫内气流向外部的流动,从而实现鞋内空间气流的流通。

进一步的,所述脚掌区12的透气腔13与边缘气流通道14之间连接有内部气流通道17,上述方案中鞋垫本体可以采用透气性好的海绵材料或现有技术的其他类似材料制成,因此在鞋垫本体使用时,伴随着脚部对鞋垫本体的压迫,鞋垫自身也是具有透气功能的,只是在附加了内部气流通道17等透气通道后,对气流流通时更具有引导性。

进一步的,所述两侧的边缘气囊15之间设置有硬质层20,所述后跟区10和脚掌区12在折弯后硬质层20对内部气流通道17进行封闭,该硬质层20的作用有两个:第一,后跟区10和脚掌区12的连接区域在使用者步行或跑步时,该区域经常发生折弯,因此该硬质层20能够增强该区域的结构韧性,提高使用寿命;第二,当后跟区10和脚掌区12在连接区域发生折弯后,通常使用者处于脚掌着地的发力状态,此时脚后跟与后跟区10基本不受力,因此在折弯时利用硬质层20封闭后跟区10和脚掌区12之间连接的内部气流通道17,能够防止后跟气囊11弹性恢复后对气流通道产生回吸,从而削弱鞋垫本体的气流循环效果。

更进一步的,所述透气腔13内容纳有负离子陶瓷颗粒,该负离子陶瓷颗粒可以采用采用负离子浆料与陶瓷粉末混合烧结而成,其中负离子浆料可以采用专利号为201110154902.7的发明专利“一种能产生负离子的浆料、制备方法及其在制备净化空气的滤材中的应用”(该专利为申请人申请并已获得专利权)中使用的负离子浆料。由于负离子陶瓷浆料的存在,能够使该鞋垫具有防臭、杀菌等保健功能,提高使用舒适性。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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