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01555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通常适用于12周岁以下儿童。
背景技术
一般小儿感冒后,通常伴有咳嗽,并且无有效疗法时,咳嗽将会延续并且加重,目 前无有效的药物可用于治疗。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通常适用于12周岁以下儿童。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 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的组分为柴胡、板蓝根、冬瓜子、竹茹,其中任意两组分之间的质量比 1 5 5 1。本发明对药物性味进行量化,取微辛、微凉、微苦、甘寒的药物,以达药物与小儿口 感和体质相符的目的。该药物以治疗小儿咳嗽为主症,适应于无恶寒不适等表邪,无热或 有低热(37°C强 37.2°C),嗓子不疼或稍疼(嗓子、鼻腔无灼热感),鼻稍塞,流鼻涕,咳 嗽,幼儿不能讲话者或表达不清者咳嗽、流鼻涕、无热或低热,或伴白睛发红,咳甚时干哕, 不思饮食,精神不振等症。治疗效果表现为一、咳嗽,仅服用一次,大多数患儿服用本发明 1 1. 5小时后,咳嗽停止且不再咳,少数患儿是在2 3小时咳嗽次数大减,夜咳重者,当 晚咳减大半,夜咳轻者,当晚不咳,晚上喝,次日上午咳止不再咳;二、鼻塞,仅服用一次,鼻 塞症状在服用本发明2 5小时后解除,少数患儿在服用本发明10小时后鼻塞症状才减 轻,只有微塞,14小时后症状解除;三、低热(37°C强 37.2°C),服用本发明30分钟以内解 除且不再回升;四、不思饮食,精神不振的症状,随咳次大减,次日饮食正常,精神如常;五、 对于咳甚时干哕,随咳次减少,程度减轻而停止;六、白睛发红次晨即可消失;七,流涕,待 咳嗽、鼻塞症状消除后不药而止。
具体实施例方式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该药物的组分为柴胡、板蓝根、冬瓜子、竹茹,其中 任意两组分之间的质量比1 5 5 1。小儿口感要求与成人悬殊,结合小儿体质柔嫩多 汗的情况,必须量化药物性味,以实现药物与小儿口感要求、体质相符的目的。柴胡微辛、微 凉、微苦,口感尚可;板蓝根味稍苦,但口感尚可,清热解毒,和解温邪;冬瓜子甘寒清肺解 咳;竹茹甘寒清胃止咳。该方具有辛凉轻解,甘寒解咳的功能。所述柴胡、板蓝根、冬瓜子、竹茹,其中任意两组分之间的质量比为1 2 2 1。所述柴胡、板蓝根、冬瓜子、竹茹各组分质量相等。本发明药物的临床治疗数据显示收治门诊患儿共计51例,初诊时基本情况都以 咳嗽为主症,适应于无恶寒不适等表邪,无热或有低热(37°C强 37.2°C),嗓子不疼或稍 疼(嗓子、鼻腔无灼热感),鼻稍塞,流鼻涕,咳嗽,幼儿不能讲话者或表达不清者咳嗽、流鼻涕、无热或低热,或伴白睛发红,咳甚时干哕,不思饮食,精神不振等症。治疗效果表现为 一、咳嗽,仅服用一次,大多数患儿服用本发明1 1.5小时后,咳嗽停止且不再咳,少数患 儿是在2 3小时咳嗽次数大减,夜咳重者,当晚咳减大半,夜咳轻者,当晚不咳,晚上喝, 次日上午咳止不再咳;二、鼻塞,仅服用一次,鼻塞症状在服用本发明2 5小时后解除,少 数患儿在服用本发明10小时后鼻塞症状才减轻,只有微塞,14小时后症状解除;三、低热 (37°C强 37. 2°C ),服用本发明30分钟以内解除且不再回升;四、不思饮食,精神不振的症 状,随咳次大减,次日饮食正常,精神如常;五、对于咳甚时干哕,随咳次减少,程度减轻而停 止;六、白睛发红次晨即可消失;七,流涕,待咳嗽、鼻塞症状消除后不药而止。该药物以治疗小儿临床治疗数据如下表所示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的组分为柴胡、板蓝根、冬瓜 子、竹茹,其中任意两组分之间的质量比1 5 5 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柴胡、板蓝 根、冬瓜子、竹茹,其中任意两组分之间的质量比1 2 2 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柴胡、板蓝 根、冬瓜子、竹茹各组分质量相等。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小儿风热感咳的药物,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的组分为柴胡、板蓝根、冬瓜子、竹茹,其中任意两组分之间的质量比1∶5~5∶1。本发明对药物性味进行量化,取微辛、微凉、微苦、甘寒的药物,以达药物与小儿口感和体质相符的目的。该药物以治疗小儿咳嗽为主症,对鼻塞、低热效果也显著。
文档编号A61K36/899GK102000280SQ20101055468
公开日2011年4月6日 申请日期2010年11月23日 优先权日2010年11月23日
发明者苏绍龙 申请人:苏绍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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