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51537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中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
背景技术
西医认为子宫肌瘤发生的原因与雌激素的刺激有关。中医认为,子宫肌瘤因七情内伤、脏腑功能失调、气滞血瘀而成。现代医学研究发现肌瘤组织中的雌激素受体量较正常子宫肌组织多。子宫肌瘤的发生与长期的雌激素含量过高导致内分泌失调有关。同时激素代谢受高级神经中枢调控,故神经中枢活动对促进本病也可能起很重要的作用。现代药理学研究认为,活血祛瘀能对子宫平滑肌起到扩张和调整的作用,能促进纤维化组织软化和收复吸收,能调整某些内分泌失调,对本病疗效好。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提供一种疗效显著,且无毒副作用的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汤剂。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重量的原料药物组成紫草30克、白花蛇舌草35克、夏枯草30克、旱莲草15克、生牡蛎30克、女贞子20克、大蓟15克、小蓟15克、石见穿20克。药理分析本发明方药中的紫草具有清热凉血、活血化瘀、解毒透疹的功效;白花蛇舌草具有清热解毒、利尿消肿、活血止痛的功效;夏枯草具有清肝明目、清热利尿、散结消肿的功效;旱莲草具有养肝益肾、凉血止血的功效;生牡蛎具有重镇安神,潜阳补阴,软坚散结,收敛固涩功效;女贞子具有滋补肝肾、益阴养血之功;大蓟用于凉血止血、行瘀消肿; 小蓟具有凉血止血、祛瘀消肿功效;石见穿活血化瘀、清热利湿、散结消肿。以上诸药合用, 有养肝益肾,活血化瘀,软坚散结之功。制备及服用方法将中草药按照上述重量放入砂锅中,加入凉水浸泡I小时,先用武火煮沸,再改文火煎30-40分钟,取药汁150ml ;再加入热水,用武火煮沸后改文火煎30 分钟,取药汁150ml,将两遍煎得药液混合后分两次,早、晚饭后各用温服150ml汤药。本发明价格低廉,使用方便,治疗时间短,总有效率95. 2%,治愈率61. 9%。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I :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其是由下列重量的原料药物组成紫草30 克、白花蛇舌草35克、夏枯草30克、旱莲草15克、生牡蛎30克、女贞子20克、大蓟15克、 小蓟15克、石见穿20克。本发明临床疗效总结一、一般资料本发明在临床上应用多年,42例病人服用,年龄28-35岁20例, 35-45岁22例。子宫肌瘤最大的7X6. 8X6. 3cm,最小的I. 1X0. 8X0. 7cm。二、诊断
I、妇科检查确诊。2、以B超检查确诊。三、煎药、服药方法及用量。本发明的中药用冷水浸泡I小时后,将中草药按照上述重量放入砂锅中,加入凉水浸泡I小时,先用武火煮沸,再改文火煎30-40分钟,取药汁150ml ;再加入热水,用武火煮沸后改文火煎30分钟,取药汁150ml,将两遍煎得药液混合后分两次,早、晚饭后各用温服150ml汤药。一般以30天为I个疗程,服药最少者两个疗程,最多者四个疗程。四、疗效判定标准痊愈病例经B超和妇科检查确诊肌瘤完全消失。显效病例经B超和妇科检查确诊肌瘤缩小I. 5cm以上。有效病例经B超和妇科检查确诊肌瘤缩小I. 5cm以下。无效病例经B超和妇科检查确诊肌瘤大小无变化或增大。五、治疗效果服用本中药以3个疗程为准统计数,痊愈病例26,治愈率61.9%,显效病例10显效率23.8%,有效病例4有效率9.5%,无效病例2无效4. 8 %。六、典型病例病例I :高X X,30岁,2005年8月份例行体检,B超检查发现子宫肌瘤2个,大的 1.2X0. 8X0. 6cm,小的I. 1X0. 7X0. 8cm。开始服用本发明中药汤剂,服用一个疗程后,进行B超检查,粘膜下肌瘤消失。为防止复发,又继续服用一个疗程巩固疗效。随访至今未复发。病例2 :于XX,40岁,2007年11月初诊,患者一年前在三等甲级医院确诊肌壁间肌瘤,瘤体6X5. 3X4. 8cm。服用桂枝云苓丸冲剂一段时间,效果不好。于是服用本发明中药汤剂。一个疗程后,B超检查瘤体5X4.2X3.6cm,效果显著。患者信心大增,又继续服药 2个疗程,B超检查,肌瘤消失。
权利要求
1. 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重量的原料药物组成紫草30 克、白花蛇舌草35克、夏枯草30克、旱莲草15克、生牡蛎30克、女贞子20克、大蓟15克、 小蓟15克、石见穿20克。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中药领域,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中药,其是由下列重量的原料药物组成紫草30克、白花蛇舌草35克、夏枯草30克、旱莲草15克、生牡蛎30克、女贞子20克、大蓟15克、小蓟15克、石见穿20克。本发明价格低廉,使用方便,治疗时间短,总有效率95.2%,治愈率61.9%。
文档编号A61K36/748GK102600278SQ20121006371
公开日2012年7月25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5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5日
发明者丛月英, 逄瑞莲 申请人:丛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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