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2776阅读:1395来源:国知局
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电动床的配件结构,具体是指一种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电动床可电动控制床板头部或脚部高度,并自由调节床板弯曲程度的床架,分为排骨架和床板式两大类,排骨架式称为欧式电动床,而床板式称为美式电动床。根据需要可能会配置震动或者音乐功能,如今也可以与移动设备连接远程控制,一般常见于家庭或者医护使用。电动床在欧美国家流行。

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动床在我国也在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同时又是一个人口老龄化的大国,据统计电动护理床,目前我国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以达到1.34亿,按照2%的使用概率计算,仅国内就有268万张的需求。我国有大中型医院,疗养院,敬老院,以及新兴建的老年公寓,约四万余处,假如这些医疗养老机构每年更新五十张床位,则全年的需求量为二百万张。我国大多数家庭逐渐形成宝塔式结构。(四个老年人,两个青年人,一个孩子)随着社会生活的加快年轻人既要忙于事业又要照顾家庭,老人和孩子,显然力不从心,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就十分需要一张智能电动床。除了老人使用,年轻人也越来越多的开始使用电动床,因此市场非常大。

目前电动床的数量越来越多,本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在实践中发现,现有技术中的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大多采用如附图1中所示的结构,它包括电机01、床架02、U型安装座03、螺栓04和螺帽05;所述的U型安装座03固定安装于床架02上,所述的电机01上安装有旋转接头,所述的旋转接头插入在U型安装座03内;所述的螺栓04将电机01上的旋转接头和U型安装座03可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的螺栓04的尾端还安装有螺帽05;上述结构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在实际使用时存在如下的不足之处:通过U型安装座焊接到电动床主体床架上,再通过螺栓与螺帽连接方式进行固定连接。采用螺栓与螺帽这种方式连接,必须要对螺帽进行旋紧固定。如果螺帽旋得太紧,则电机无法转动,太松,则容易脱落。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中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存在旋紧力不好把握,容易出现电机无法转动或者螺帽容易脱落的不足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装工艺更简单,没有两难的螺接结构,电机转动自如的同时也不容易松脱,而且成本更低的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它包括电机、U型安装座、轴销、卡箍和床架;所述的U型安装座焊接连接在床架上;所述的电机上安装有旋转接头,所述的旋转接头插在U型安装座内;所述的轴销将旋转接头和U型安装座穿在一起,所述的轴销的末端设有横向的通孔,所述的卡箍穿过通孔将轴销止位在U型安装座上。

作为优选,所述的旋转接头为双排接头。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电机通过U型安装座焊接固定于床架上,然后再利用轴销将电机与U型安装座实现可转动连接,最后利用卡箍进行止位。整个安装工艺简单,相对于螺栓与螺帽连接方式,效率上较有较大的优势,成本上也占有优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安装工艺更简单,没有两难的螺接结构,电机转动自如的同时也不容易松脱,而且成本更低的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的示意图。

如图所示:01、电机,02、床架,03、U型安装座,04、螺栓,05、螺帽,1、电机,2、U型安装座,3、轴销,4、卡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2,一种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它包括电机1、U型安装座2、轴销3、卡箍4和床架;所述的U型安装座2焊接连接在床架上;所述的电机1上安装有旋转接头,所述的旋转接头插在U型安装座2内;所述的轴销3将旋转接头和U型安装座2穿在一起,所述的轴销3的末端设有横向的通孔,所述的卡箍4穿过通孔将轴销3止位在U型安装座2上。

作为优选,所述的旋转接头为双排接头。双排接头连接更加稳定,转动时更加平稳。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电机通过U型安装座焊接固定于床架上,然后再利用轴销将电机与U型安装座实现可转动连接,最后利用卡箍进行止位。整个安装工艺简单,相对于螺栓与螺帽连接方式,效率上较有较大的优势,成本上也占有优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安装工艺更简单,没有两难的螺接结构,电机转动自如的同时也不容易松脱,而且成本更低的用于电动床的电机与床架间的连接结构。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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