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9721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包括主架,所述主架上固定有滚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上固定有支撑机构,所述支撑机构包括座板、脚托板和靠背板,所述座板的两端还分别铰接固定有所述脚托板和所述靠背板,所述座板与所述脚托板之间、所述座板与所述靠背板之间分别固定有用于调节位置关系的电动推杆;所述主架与所述座板之间设有座板姿态调节机构,所述座板姿态调节机构通过调节、保持或动态调节所述座板的位置实现所述电动轮椅的全姿态调节;所述电动轮椅还包括与电动推杆相连以控制电动推杆伸缩的主控制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板姿态调节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主架上的底座,所述座板铰接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座板姿态调节机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底座与所述座板之间用于调节所述座板位置的电动推杆,所述主控制器通过控制电动推杆调节所述座板的位置,所述座板姿态调节机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主架与所述座板之间用于驱动所述支撑机构摆动的摇摆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板与所述脚托板之间设有第一电动推杆,所述第一电动推杆的两端分别铰接固定在所述座板与所述脚托板上;所述座板与所述靠背板之间设有第二电动推杆,所述第二电动推杆的两端分别铰接固定在所述座板与所述靠背板上;所述座板与所述底座之间设有第三电动推杆,所述第三电动推杆的两端分别铰接固定在所述座板与所述底座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可通过控制所述第一电动推杆、所述第二电动推杆、所述第三电动推杆和所述摇摆机构使得所述支撑机构处于零重力姿态,所述支撑机构处于零重力姿态时,所述座板与所述靠背板之间的夹角为115°至135°,所述座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25°至35°。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包括底板和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竖直杆,所述底座铰接固定在所述竖直杆上,所述摇摆机构为固定在所述主架与所述底座之间的第四电动推杆,所述主控制器与所述第四电动推杆相连并控制所述第四电动推杆伸缩运动以驱动所述底座摆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驱动所述第四电动推杆伸缩运动使得所述底座绕所述底座与所述主架的铰接轴摆动,或所述主控制器驱动所述第四电动推杆伸缩运动使得所述支撑机构绕所述底座与所述座板的铰接轴摆动。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包括底板和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齿条,所述底座包括直线段和与所述齿条配合的齿轮,所述底座铰接固定在所述直线段上,所述摇摆机构包括所述齿轮、所述齿条和固定在所述主架与所述底 座之间的第四电动推杆,所述主控制器与所述第四电动推杆相连并控制所述第四电动推杆伸缩运动以驱动所述底座摆动。

8.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为固定有所述滚轮的底板,所述底座为铰接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第一摆杆,所述第一摆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座板铰接相连,所述座板与所述底板之间还铰接固定与第二摆杆,所述第三电动推杆的两端分别铰接固定在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二摆杆上;所述摆动机构包括所述第一摆杆、所述第二摆杆和所述第三电动推杆,所述主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三电动推杆伸缩运动以驱动所述座板摆动。

9.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包括底板和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侧板,所述底座包括水平板和竖直板,所述座板铰接固定在所述竖直板上,所述水平板的下部固定有滑轮使得所述底座支撑在所述底板上,所述水平板与所述侧板之间设有第四电动推杆;所述摆动机构包括所述滑轮和所述第四电动推杆,所述主控制器控制所述第四电动推杆伸缩运动以驱动所述底座在所述底板上往复运动。

10.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具有全姿态调节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为固定有所述滚轮的底板,所述底座包括水平板和固定在所述水平板上的竖直板,所述座板铰接固定在所述竖直板上,所述水平板的一端通过第一摆杆与所述底板相连,所述第一摆杆的两端分别于所述水平板和所述底板铰接相连,所述水平板的另一端铰接固定有曲柄,所述底板上固定有电机,所述曲柄固定在所述电机的转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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