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刺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66401发布日期:2020-03-24 21:3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刺激装置,包括:

壳体,形成为细长的形状并且能够抓握,

电极部,配置在所述壳体的外表面,包括第一电极和形成在包围所述第一电极的位置的第二电极,

信号输出单元,容纳于所述壳体的内部的第一容纳部,并向所述电极部输出脉冲信号;

该电刺激装置的特征在于,

当将所述壳体的长度方向上的所述壳体的一端部、所述壳体的另一端部、所述第二电极的一端部、所述第二电极的另一端部,分别定义为第一壳体端部、第二壳体端部、第一电极端部、第二电极端部时,

从所述第二壳体端部到第二电极端部为止的长度(l2),比从所述第一壳体端部到所述第一电极端部为止的长度(l1)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刺激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长度(l2)满足:35mm≤l2≤5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刺激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壳体的外表面配置有扁平状的扁平部,所述扁平部隔着所述第一容纳部而与所述电极部对置,

所述扁平部,在垂直于与所述电极部对置的对置方向的面内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刺激装置,其特征在于,

与所述扁平部连续地设置有弯曲部,

所述弯曲部,随着向所述第二壳体端部延伸而向远离所述电极部的方向弯曲,

所述壳体具有沿着所述扁平部及所述弯曲部的外缘形成的形状部,

所述对置方向上的从所述弯曲部到所述形状部为止的高度为规定值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刺激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值为1mm。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刺激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壳体的内部的与所述第二壳体端部对应的位置,形成有第二容纳部,

在所述第二容纳部中容纳有发光元件,

所述第二壳体端部的透光性,比所述壳体中的除所述第二壳体端部以外的部分的透光性高。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刺激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控制所述发光元件发光的控制单元,

在向所述信号输出单元供电的状态下,所述控制单元控制向所述发光元件供电。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刺激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二电极形成有穴部,

在所述穴部的内侧配置有所述第一电极,

当将所述壳体的长度方向上的所述穴部的一端部、所述穴部的另一端部,分别定义为第一穴端部、第二穴端部时,

从所述第一穴端部到所述第一电极端部为止的长度(l3),比从所述第二穴端部到所述第二电极端部的长度(l4)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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