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止痛擦剂及其配制方法

文档序号:832617阅读:17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皮肤止痛擦剂及其配制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学护理诊断治疗技术领域的皮肤止痛擦剂及其配制方法。
通常,注射青霉素时,需作皮试;皮试时,由于针头穿刺和药液对局部皮肤末稍神经的刺激等因素,给病人造成剧烈疼痛;为减轻疼痛,几十年来护理人员均是将酒精在注射部位涂抹消毒,但这种方法的止痛效果不明显。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对人体无毒副作用、不影响青霉素皮试效果、抑痛效果明显的皮肤止痛擦剂及其配制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实现一种皮肤止痛擦剂,每100毫升皮肤止痛擦剂的配方重量组份为麻醉剂5-25克、氯酮5-15毫升、丙二醇15-25毫升,其余量为70%的乙醇;取配方中各组份重量,先将氯酮加入丙二醇中,另将麻醉剂溶于30毫升的70%乙醇中调整PH值至6.0,然后将两液混匀并加入70%的乙醇至100毫升,摇匀,过滤后备用;麻醉剂可为利多卡因、普鲁卡因、可卡因和达可罗宁等;配方中的氯酮可用氮酮代替,其重量不变。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1、本发明配方中采用局部皮肤麻醉剂和氯酮这种新型高效透皮吸收促进剂,可使麻醉剂透过表皮迅速进入皮下,发挥局部皮肤麻醉作用,因而在皮试时涂抹该止痛剂,能起到明显的止痛效果。
2、本发明对人体无毒副作用,不影响青霉素皮试结果反应。
3、本发明配方及工艺简单,使用方便、安全。
本发明还将结合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实施例一每100毫升皮肤止痛擦剂的配方重量组份为利多卡因5克、氯酮10毫升、丙二醇25毫升,其余量为70%的乙醇。
其配制方法是取上述配方中各组份重量,先将氯酮加入丙二醇中混匀,另将利多卡因溶于30毫升的70%乙醇中调整PH值至6.0,然后将两液混匀并加入70%的乙醇至100毫升,摇匀,过滤后备用。
实施例二每100毫升皮肤止痛擦剂的配方重量组份为可卡因25克、氮酮5毫升、丙二醇20毫升,其余量为70%的乙醇。
其配制方法与例一同。
实施例三每100毫升皮肤止痛擦剂的配方重量组份为普鲁卡因15克、氯酮15毫升、丙二醇15毫升,其余量为70%的乙醇。
其配制方法与例一同。
本发明的试验方法和效果如下1、青霉素皮试常规物品,青霉素钠溶媒生理盐水,注射器(1毫升)和4-4 1/2 号针头。
2、病人选择在门诊治疗室进行青霉素皮试患者,9-58岁,男女兼有,随机分为两组,试验组和对照组各为50例。
3、青霉素皮试时病人疼痛程序分极标准,采用口述量尺法,把针刺入皮内时的疼痛程度分为四级无痛、微感痛,中度痛,强烈痛;推注药液时患者的疼痛程度分为五级无痛、轻微痛,中度痛,强烈痛、剧痛。
4、操作方法由专门护理人员操作(1)、试验组用皮肤止痛擦剂,涂擦前臂腕部内侧面上约4厘米处局部皮肤范围3厘米左右,待2分钟后注射,5-7秒钟推注药液完毕。当针头刺入皮肤内时,询问并记录患者口述局部皮肤疼痛程度。然后,开始注入青霉素药液,并询问和记录患者口述的疼痛程度,15分钟按青霉素皮试常规判断反应结果。
(2)、对照驵同青霉素皮试常规法。
5、试验结果(1)、皮肤止痛擦剂对青霉素皮试针刺入皮内时的抑痛效果显著,试验组无痛率达62%,总抑痛率达96%。结果经统计处理证明,两组疼痛程度有极显著差异,(P<0.01)见表1。
针刺入皮内两组抑痛效果比较表1
2)、皮肤止痛擦剂对青霉素皮试推注药液时的疼痛效果满意,试验组的无痛率达68%,总抑痛率达98%。资料经统计处理证明,试验组和对照驵的疼痛程度有极显著性差异(P<0.01),见表2。
权利要求
1.一种皮肤止痛擦剂,其特征是每100毫升皮肤止痛擦剂的配方重量组份为麻醉剂5-25克氯酮5-15毫升丙二醇15-25毫升,其余量为70%的乙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止痛擦剂,其特征是配方中麻醉剂可为利多卡因、普鲁卡因、可卡因和达可罗宁等。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止痛擦剂,其特征是配方中的氯酮可用氮酮代替,其重量不变。
4.一种皮肤止痛擦剂的配制方法,其特征是取配方中各组份重量,先将氯酮加入丙二醇中,另将麻醉剂溶于30毫升的70%乙醇中调整PH值至6.0,然后将两液混匀并加入70%的乙醇至100毫升,摇匀,过滤后备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皮肤止痛擦剂,每100毫升皮肤止痛擦剂的配方重量组分为麻醉剂2—8克、氯酮5—15毫升、丙二醇15—25毫升,其余量为70%的乙醇;其配制方法是取配方中各组分重量,先将氯酮加入丙二醇中,另将麻醉剂溶于30毫升的70%乙醇中调整pH值至6.0,然后将两液混匀并加入70%的乙醇至100毫升,摇匀,过滤后备用;在做青霉素注射皮试时,涂抹该止痛擦剂,能产生明显的抑痛效果,且不影响皮试结果反应,对人体无毒副作用、配方简单、使用方便、安全。
文档编号A61K31/245GK1093572SQ93114260
公开日1994年10月19日 申请日期1993年11月9日 优先权日1993年11月9日
发明者张秀兰, 盛杰, 郝文平 申请人:张秀兰, 盛杰, 郝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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