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乙肝的组合物及其方法

文档序号:832781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治疗乙肝的组合物及其方法
本文描述的发明如果是为了政府需要可以在不支付我们任何使用费的情况下由政府或为政府制造,使用以及准许使用。
本申请是1991年9月13日申请的美国专利申请系列号No.07/878,372的继续部分。而这一申请依次又是1991年9月13日申请的美国专利申请系列号No.07/759,544的继续部分。
总体上讲,本发明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患者的药理学治疗。
乙肝病毒感染是影响到数百万患者的世界范围内的严重问题。感染的结果包括急性肝衰退,慢性肝衰退引起肝硬化,并且增加了发生早期肝细胞癌症的危险。在美国急性HBV感染率日益增加。在急性乙肝感染的患者之中,可能的后果包括死亡,疾病消退,或发展为慢性感染期。后者在组织学上特征表现为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或无症状慢性带毒状态。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分子活动如复制性与非复制性来描述慢性过程。
以治疗乙肝为目的的试验已进行了许多年。近来人们的最大兴趣集中于使用已在许多检验试验中进行研究的干扰素-α。Greenb-erg等人首先报道了利用白细胞干扰素抑制病毒的复制。在这之后进行的几个小试验证明其有不同程度的功效(Loketal.,1984;thomasHCetal.,1985;Scullyetal.,1985),这一结果可部分地由所研究人群人口统计学特性所解释。在1983(Smith等人)首先报道重组干扰素α的使用。重组干扰素可比以前使用的混合干扰素产物提供更标准化的剂量和药物作用。
根据所检验的研究试验可用各种方法测定治疗HBV的功效。第一个利用重组干扰素α的预期的,随机化的对照试验来自于国家卫生研究所的一组试验。在该研究中随机地将45个患者分成为3个组。其中的一个组每天给药5百万个单位(M.U)共16周,另一个组给药10M.U.q.o.d共16周,对照组没有进行治疗(设有供给安慰剂)。治疗取得成功的定义是持久地清除HBVDNA和DNA聚合酶活性。通过探针杂交试验可检测HBVDNA.在16周后,在接受5M.U剂量/每天的病人中有4/16(25%)显示HBVDNA阴性。在12个月时,5/16的患者显示HBVDNA阴性,并且有3人转变为HBe抗原阴性。在供给10M.U.q.o.d.剂量的组中在16周后有6/15的患者成为HBVDNA阴性,在12个月时有7/16(46.7%)转变为HBVDNA阴性。在未治疗的对照组中在12个月时有2人(14.3%)清除了HBVDNA。女性和高ALT患者对干扰素应答互相关联。在对中国人进行的利用重组α干扰素2a的研究中,Lok等人报道只有8/54(15%)患者持久性地清除HBeAg,表明该组有很低的应答率。这是否与被调查者的年龄/感染的持续时间,干扰素抗体或其他因子的存在相关,尚不清楚。在该研究中所报道的白人之中有42%产生应答。Lai等人在12周内以10M.U.3×/每周的剂量将重组干扰素α2a供给HBsAg阳性携带者的中国儿童。将该组与供给安慰剂的组相比较。在两组中18个月后很少(1/12)有患者HBe抗原转化为阴性。
已经研究的治疗乙肝的其他单一药物包括Ara-A(阿糖腺苷),Ara-AMP,无环鸟苷。Foscarnet,左旋咪唑和胸腺素α-1。已证明在小部分人和/或动物研究中所有这些试剂有应用的希望。由Mutchnick等人(1991)在5个患者中估评胸腺素α-1(TA-1)的治疗效果。在他们的研究中,开始时随机地供给12个病人TA-1,胸腺素片段5(一种胸腺粗提聚物)或安慰剂。有5个患者自始自终接受安慰剂,作为对照。有4个病人在开始时接受胸腺素片段5,但由于非常不纯净的提取物产生的副作用有二个病人在两周内转为接受TA-1。这种转变导致有5个病人在其大多数的治疗周期中接受TA-1。在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中,有1/5(20%)患者在研究期间清除了HBVDNA。在TA-1和胸腺素片段5后期掺杂结合的组中有6/7患者清除了DNA。根据这一结果产生了现在进行的以TA-1作为治疗乙肝的单一治疗剂的更大的,多中心的试验。
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公开了治疗哺乳动物急性和慢性HBV感染的组合物和方法,包括用一种或多种胸腺素和一种或多种干扰素联合治疗。
参照说明书及附加的权利要求可明显地知道该目的和其他目的。
已经设计了一种治疗哺乳动物HBV感染的新疗法,包括将增强免疫应答作用剂量的一种或多种胸腺素与抗病毒剂量的一种或多种干扰素联合供药给上述哺乳动物。
术语“胸腺素”是指在胸腺中天然存在的或通过化学或重组方式制备的可增强免疫系统功能的任何一种或所有多肽,或由这些多肽中任何一种产生的片段。术语“哺乳动物”是指任何哺乳动物受试者,包括人和动物患者,其需要进行乙肝感染的治疗。“哺乳动物”和“受试者”可交换使用。
本发明表明,在复制性HBV感染的治疗中,TA-1与干扰素结合使用比安慰剂或比干扰素单独使用有更好的效果。在小规模试验中TA-1有非常高的HBVDNA清除百分数,在更大的预期的研究中也应能证实相同结果。已经证明在未进行组织学分类的慢性乙肝携带者组中胸腺素含量很低(Shermanetal.),表明这可能是与导致慢性携带状态的免疫缺陷有关。
更具体地讲,本发明是指1.治疗哺乳动物乙肝病毒感染的方法,包括给所说哺乳动物施用抗病毒有效量的至少一种干扰素,同时或依次序供给所说的胸腺素或胸腺素片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方法,其中所说干扰素选自于由α-,β-和γ-干扰素组成的一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方法,其中所说α-干扰素是干扰素α-2b。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供应所说干扰素的步骤包括供给由重组DNA技术制备的干扰素。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说哺乳动物是人,所说干扰素是一种α-干扰素,给药的所说干扰素的量范围约为每次供给1百万至约1千万单位的所说干扰素。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说哺乳动物是人,所说胸腺素是胸腺素α-1,并且所说剂量是约1500至约1700μg的所说胸腺素α-1。
7.一种组合物,包括药物学剂量单位的药物学可接受的载体以及与之相结合的一种抗病毒有效量的至少一种干扰素,其中的载体含有增强免疫系统功效量的至少一种选自于由胸腺素以及增强免疫系统功能的胸腺素片段组成的组中的一个成员,所说药物学剂量单位能在供药给感染所说病毒的哺乳动物后促进丙肝病毒体内失活。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的胸腺素选自于由胸腺素片段5和胸腺素α-1组成的组中。
9.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干扰素选自于由α-,β-和γ-干扰素组成的组。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α-干扰素是干扰素α-2b。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干扰素是重组干扰素。
12.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胸腺素是胸腺素片段5,免疫系统增强量是增强人免疫系统的量,其中所说的药物学剂量单位是每平方米所说的人的体表面积为约900至约1200毫克。
13.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干扰素是一种α-干扰素,所说量为约1百万至约3百万单位之间的所说干扰素。
14.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α-1,所说的免疫系统增强量是增强人免疫系统的量,以及所说的药学剂量单位是约900至约1200μg/m2所说人体表面积。
15.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α-1,所说药物学剂量单位含有约1500至约1700μg的胸腺素α-1。
16.一种抗乙肝制剂,含有一种免疫系统增强量的至少一种胸腺素或增强免疫系统的胸腺素片段以及相结合的抗病毒有效量的干扰素和至少一种药物学可接受的载体,用于治疗感染了乙肝病毒的哺乳动物。
17.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的胸腺素选自于由胸腺素片段5和胸腺素α-1组成的组。
18.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干扰素选自于由α-,β-,和γ-干扰素组成的组。
19.根据权利要求18的制剂,其中所说的α-干扰素是干扰素α-2B。
20.根据权利要求19的制剂,其中所说的干扰素是重组干扰素。
21.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片段5,所说的免疫系统增强量是人免疫系统增强量,且所说量是约900至约1200mg/m2所说人的体表面积。
22.根据权利要求16的剂量,其中所说干扰素是α-干扰素,其中所说抗病毒有效量是约1百万至约3百万单位的所说干扰素。
23。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胸腺素是胸腺素α-1,所说免疫系统增强量是人免疫系统增强量,所说量是约900至约1200μg/m2所说人的体表面积。
24.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α-1,其中所说量是约1500至约1700μg的胸腺素α-1。
本文提出了可以比较胸腺素α-1加干扰素α-2b与安慰剂对照组以及干扰素α-2b用于治疗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的功效的Ⅱ/Ⅲ期临床试验。该次研究应该是一个随机性的,多方面的试验。然后可以评价对治疗试剂的临床学、生化学、血清学和组织学应答。
患有慢性乙肝的成年患者(大于18岁)应随机地接受三种供试试剂之一。这些是1)在星期二和星期五施用胸腺素α-11.6mgSQ以及重组干扰素α-2b5M.U.SQqd部分;2)按如“1”部分中的相同剂量方案供给干扰素α-2b+安慰剂胸腺素α-1;3)按如“1”中的相同方案供给安慰剂干扰素+安慰剂胸腺素α-1。治疗应进行6个月并接着继续进行附加6个月以估测对治疗剂的后期应答。胸腺素α-1由α-1Biomedic-als,Inc.ofFosterCity,CA.制造。重组干扰素α-2b由Schering-PloughCorp.,KenilworthN.J.制造。
选择患者的标准应该招收符合录用标准同意参加的适合于DepartmentofDefenseMcalicalSystem(DEERS)规定的病例的成年病人。病人必须是至少18岁并且有能力告诉其是否同意。男性和女性均可以参加。慢性乙肝的定义是在随机化分组前HBsAg已存在了至少6个月的时间。在随机化前的6个月内必须至少在间隔2周的二个时刻有丙氨酸转氨酸(ALT)升高。对于本地实验室ALT平均值应至少为正常人极限值的1.3倍。患者应在至少间隔1个月的两个时刻有HBVDNA存在。选择病例不要求有HBeAg,尽管其可作为帮助识别潜在候选者的筛选工具。对于所有患者在随机研究的3个月内需要进行表明其慢性肝炎特征的肝活组织检查。
排除标准包括由腹水史,脑病,或食管的静脉曲张出血定义的代偿失调肝病。患有其他形式肝病病包括Wilson病,α-1抗胰蛋白胨缺陷症,原发性胆管硬变,嗜酒肝病,自发免疫肝炎或其他形式病毒肝炎的病人排除在外。也应排斥由Wcstcrn印迹分析证实的患有HIV感染的病人。患有除治疗有效的皮肤癌或原位手术治愈的宫颈癌以外的任何恶性肿瘤的患者都不适合。也应全部排除患有严重的系统性/器官疾病如严重的冠状动脉疾病,CVA或狼疮史的的病人。主要研究者依据患有可能严重的但稳定的非肝相关性症状患者的病例状况决定该病者是否合适。在治疗期间患者不应怀孕。在6个月内或随机化期间暂时排除用抗病毒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
特定的实验室排除因素包括1.血红蛋白<10gm2.血小板数<70,000/mm33.白血细胞数<3000/mm34.绝对嗜中性白细胞数<1000/mm35.胆红素>4mg/dl6.白蛋白<3gm/dl7.ANA,ASMA,AMA,LKM-1>1∶408.肌酸酐<1.8患者应随机地接受三种治疗试剂之一。利用计算机制备的随机数表完成,随机区组划分。这一过程应由临床药剂师在中央场所的每一位点处完成。组Ⅰ将在星期一和星期五接受TA-11.6mgSQ+干扰素α-2b5M.USQqd。组Ⅱ在每星期一和星期五接受安慰剂TA-11.6mgSQ+干扰素α-2b5M.U.gd.SW。组Ⅲ在每星期一和星期五接受安慰剂TA-1十安慰剂干扰素α-2bSQgd。对于所有药剂总治疗过程为26周。
在按排病人开始治疗的那天就进行随机化分组。在药物治疗的头一个星期教会病人用药并记下次数。接着每间隔2周重复上述用药,连续二次,然后每一个月重复用药一次。有反应的患者此后再治疗另一六个月的疗程。有响应的患者以每一个月为基础,治疗另外六个月。在治疗开始后6至12月内对所有病毒重复进行肝活组织检测。根据医学上允许的惯例选择对个体患者进行实验室估评的时间。
通过评估一系列参数决定对治疗的反应情况。这些参数包括病毒的核酸,乙肝的感染血清学标记物,以肝酶表示的生化反应以及组织学改进。
1.病毒DNA利用液相分子杂交分析(AbbottDiagn-ostics,Illinois)完成对乙肝DNA的评估。由该方法测定的血清中DNA的损失定义为有反应。
2.血清学标记需估测的乙肝感染的标记包括HBsAg,HBeAg,抗-HBcIgm,抗MBc总数(IgM=IgG)。HBsAg的减少和/或HBeAg的减少定义为血清学应答。
3.生物化学估测血清中丙氨酸转氨酶水平。以ALT表示的应答定义为前面不正常的ALT正常化,部分应答定义为基数ALT水平降低50%。
4.组织学由未目击治疗剂的病理学家将成对的样品分级。评价样品的组织活性。
由Knodell等人定义的索引(HAI)
用下面的定义决定全面的应答等级1.全部的在完成治疗并且延长治疗另外六个月后,由杂交分析法测定血清HBVDNA阴性,如果在开始治疗时HBeAg是阳性,在12个月时它必定是阴性。
2.部分的在整个治疗期间存留有HBeAg以及在延长治疗期间HBVDNA阴性。
3.非应答者在6个月时存留有HBVDNA。
4.反应在完成治疗后HBVDNA消失但到12个月时重又出现。
在延长治疗期间后进行的其它合适的实验室测试列于下面实施例1中。
胸腺素治疗优选地与干扰素治疗联合进行。从而将胸腺素的免疫系统增强效果与干扰素的抗病毒效果相结合。以目前所使用干扰素剂量产生高应答等级是有益的,尤其是以较高剂量使用这些蛋白质时由于剂量原因产生副作用。这一观点的一个含意是用干扰素+胸腺素以低剂量治疗可获得类似于单独用干扰素所要求的功效。最后,对单独胸腺素或单独干扰素没有应答的病人对这二组试剂的结合物有应答。
在这种结合治疗方式中,将一种或多种干扰素(例如,重组干扰素α-2b。Intron-A,Schering-plough,Kenilw-orth,New Jersey)以约1MU和10MU之间的剂量范围,与约900至约1200μg/m2体表面积的剂量的一种或多种胸腺素,优选包括THNα1一起或按次序通过皮下注射到试验者,如人患者。
虽然上面的实施例涉及重组干扰素α-2b,但其它的抗HCV有效的干扰素如,重组或天然形式的α-、β-或γ-干扰素用于本发明中也是有效的。
这种剂量结合的给药方式是可变的。并取决于受试者的临床状况。如果受试者对优选的剂量水平有抵抗性,则可以在不产生不符合目的的副作用的限度范围内提高剂量。通常情况是,每周注射5次,并保持这个剂量直至受试者产生合乎要求的应答。
测定结合治疗效果的那些试验可相同于上面中作为研究目的描述的试验。另外,肝活组织检查样本的组织学检测可作为第二个主要的估评标准。Knodell,R.G.,etal.,Hepatology,1∶431-5(1981),他的HistologicalActivityIndex(门静脉炎,片状或桥状坏死,小叶损伤和纤维变性)提供了该疾病活动的评级方法。
下面的实施例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而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范围,本发明范围决定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实施例1注射剂的制备从下面表1中列出的成分制备药物学剂量单位或各1ml。
表1活性成分每ml量胸腺素α-10.0016克非活性成分甘露醇,U.S.P.0.050克磷酸二氢钠·7H2O U.S.P. 0.002克磷酸氢钠·H2O U.S.P. 0.0005克磷酸二氢钠2mg/ml溶液磷酸氢钠0.5mg/ml溶液注射用水U.S.P.
权利要求
1.治疗感染了乙肝病毒的哺乳动物的方法,包括所说哺乳动物施用抗病毒有效量的至少一种干扰素,同时或按顺序供给所说胸腺素或胸腺素片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方法,其中所说干扰素选自于由α-,B-和γ-干扰素组成的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方法,其中所说α-干扰素是干扰素α-2b。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说干扰素的给药步骤包括供给由重组DNA技术制备的干扰素。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说哺乳动物是人,所说干扰素是一种α-干扰素,所说干扰素的给药量范围约为每次供给1百万至约1千万单位的所说干扰素。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说哺乳动物是人,所说胸腺素是胸腺素α-1,并且所说剂量是约1500至约1700μg的所说胸腺素α-1。
7.一种组合物,包括药物学剂量单位的药物学可接受的载体以及与之结合的一种抗病毒有效量的至少一种干扰素,其中的载体含有免疫系统增强量的至少一种选自于由胸腺素以及增强免疫系统功能的胸腺素片段组成的组中的一个成员,所说药物学剂量单位能在供药给感染所说病毒的哺乳动物后促使丙肝病毒体内失活。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的胸腺素选自于由胸腺素片段5和胸腺素α-1组成的组中。
9.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干扰素选自于由α-,β-和γ-干扰素组成的组。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α-干扰素是干扰素α-2b。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干扰素是重组干扰素。
12.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胸腺素是胸腺素片段五,免疫系统增强量是增强人免疫系统的量,其中所说的药物学剂量单位是每平方米所说的人的体表面积为约900至约1200毫克。
13.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干扰素是一种α-干扰素,所说量为约1百万至约3百万单位之间的所说干扰素。
14.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α-1,所说的免疫系统增强量是增强人免疫系统的量,以及所说的药物学剂量单位是约900至约1200μg/所说人体表面积m2。
15.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α-1,所说药物学剂量单位含有约1500至约1700μg的胸腺素α-1。
16.一种抗乙肝制剂,含有一种免疫系统增强量的至少一种胸腺素或增强免疫系统的胸腺素片段以及相结合的抗病毒有效量的至少一种干扰素和药物学上可接受载体,用于治疗感染了乙肝病毒的哺乳动物。
17.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干扰素选自于由α-、β-和γ-干扰素组成的组。
18.根据权利要求18的制剂,其中所说α-干扰素是干扰素α-2b。
19.根据权利要求19的制剂,其中所说的干扰素是重组干扰素。
20.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片段5,所说的免疫系统增强量是人免疫系统增强量,且所说量是约900至约1200mg/m2所说人的体表面积。
21.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的干扰素是α-干扰素,其中所说抗病毒有效量是约1百万至约3百万单位的所说干扰素。
22.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胸腺素是胸腺素α-1,所说免疫系统增强量是人免疫系统增强量,所说量是约900至约1200μm/m2所说人的体表面积。
23.根据权利要求16的制剂,其中所说的胸腺素是胸腺素α-1,其中所说量是约1500至约1700μg的胸腺素α-1。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治疗乙肝病毒感染的哺乳动物的组合物和方法。该组合物包括与一种或多种干扰素相结合的一种或多种胸腺素。治疗方法包括胸腺素与干扰素一起使用或按顺序使用。
文档编号A61K38/22GK1087829SQ9311677
公开日1994年6月15日 申请日期1993年7月13日 优先权日1992年7月13日
发明者K·E·舍曼 申请人:肯尼思·E·舍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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