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竹木板排孔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7890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的竹木板排孔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竹木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改进的竹木板排孔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竹子具有生长快、产量高等特点,且一次造竹后只要经营合理,可以永续利用;竹子的用途也十分广泛,除加工成食品、工艺品外,更可用于建筑、材料、化工等各个领域。因此竹业将是未来林业跨越式发展最具潜力的产业,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竹木可编织用具、竹帘、竹席、竹棚、竹篱、扇骨、伞骨、灯笼等;其采用天然材质,无静电、防霉、防蛀、易清洁保养,丰富的编制造型及材质选择,多样化产品可适用于各种场所。

竹木制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的过程需要在竹本板材上进行钻孔、铣槽等加工工序。在专利申请号:201620364118.7的一种竹木排孔加工装置(对比文件),通过成排的钻头加工成排的孔,但其存在实用性上的问题,即钻头数量是固定的,意味着每次只能钻出相同数量的钻孔,而想钻出不同数量钻孔,该装置根本无法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进的竹木板排孔加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改进的竹木板排孔加工装置,包括:工作台、钻机以及料台组价,所述钻机共有若干组,钻机固定安装在工作台,且由若干组电机驱动;所述料台组件包括:料台、滑轨、夹板以及夹板座,所述滑轨呈左右向固定在工作台上,所述料台滑动设置在滑轨上,所述夹板座分别固定在料台上表面的前后和右侧边缘位置,夹板座上设置若干垂直向的螺纹通孔,螺纹通孔内设置螺栓,所述夹板呈条形,夹板转动安装在螺栓底部。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料台右端焊接连接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设置螺纹孔。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工作台上还固定设置孔座,所述孔座单转动安装光杆,光杆与螺纹杆焊接固定。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光杆的端部固定连接摇把。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夹板下表面固定设置一层橡胶垫。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工作台上位于料台一侧设置左右方向的横向刻度尺。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料台上表面的左侧边缘设置纵向刻度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对对比文件进行改进,通过改进料台的结构,可实现竹木板在纵向固定位置的调节,这样在钻孔时可使部分钻机不与竹木板接触而空转,实现控制钻排孔数量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改进的竹木板排孔加工装置,包括:工作台1、钻机2以及料台组价,所述钻机2共有若干组,钻机2固定安装在工作台1,且由若干组电机12驱动;所述料台组件包括:料台3、滑轨6、夹板7以及夹板座5,所述滑轨6呈左右向固定在工作台1上,所述料台3滑动设置在滑轨6上,可沿滑轨6左右移动,所述夹板座5分别固定在料台3上表面的前后和右侧边缘位置,夹板座5上设置若干垂直向的螺纹通孔,螺纹通孔内设置螺栓4,所述夹板7呈条形,夹板7转动安装在螺栓4底部,转动螺栓4,使夹板7下移,可将放置于料台3上的竹木板13夹紧,而在固定时,竹木板13可在料台3上前后偏移,即将竹木板13伸出料台3外,这样在钻孔时,可控制一部分的钻机2不与竹木板13接触,从而控制钻孔数量。

所述料台3右端焊接连接固定座8,所述固定座8上设置螺纹孔,该螺纹孔内设置螺纹杆9。

所述工作台1上还固定设置孔座10,所述孔座10单转动安装光杆,光杆与螺纹杆9焊接固定,转动光杆,螺纹杆9将带动固定座8左右移动,从而可将料台3推向钻机2的一侧。

所述光杆10的端部固定连接摇把11,方便使螺纹杆9转动,这样在操作上,相比对比文件也简便的多。

所述夹板7下表面固定设置一层橡胶垫,既可防止夹板7对竹木板13表面造成损伤,也可增大与竹木板13的摩擦力,提高稳定性。

所述工作台1上位于料台3一侧设置左右方向的横向刻度尺14,可作为判断料台3横向进给的刻度依据,方便控制钻孔深度。

所述料台3上表面的左侧边缘设置纵向刻度尺15,可测量竹木板13纵向固定的位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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