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与其的制作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586073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本申请涉及皮革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皮革与其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水性处理剂中的溶剂为水,相比于油性处理剂而言,水性处理剂在涂布的过程中对工人的健康无不良影响,对大气环境也没有污染,还消除了工作场所易燃易爆的隐患,提高了安全性。正是由于水性处理剂具有上述优点,使得其广泛应用在皮革的表面处理过程中。但是,经过水性处理剂处理后的皮革表面容易出现不耐刮,甚至泛白的现象。因此,亟需一种提高水性处理剂处理后的皮革表面耐刮性的方法。技术实现要素:本申请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皮革与其的制作方法,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水性表面处理剂处理后的皮革表面不耐刮的问题。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申请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皮革的制作方法,该制作方法包括:将水性表面处理剂设置在半成品皮革的表面上并烘干,控制上述水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温度在100~130℃之间,和/或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形成表处层。进一步地,上述烘干温度在100~130℃之间,且上述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进一步地,设置有上述水性表面处理剂的上述半成品皮革为预成品,辊轮牵引上述预成品运行并将上述预成品牵引至烘箱中,控制上述辊轮的运行速度在10~18m/min之间,和/或控制上述烘箱的温度在100~130℃之间。进一步地,在形成上述表处层之前,上述制作方法还包括:步骤S1,在基布上设置底层;步骤S2,在上述底层的远离上述基布的表面上设置面层;步骤S3,对上述底层进行发泡处理,形成发泡层,上述基布、上述发泡层与上述面层形成上述半成品皮革。进一步地,在上述步骤S1之前,上述制作方法还包括:步骤S0,在上述基布上设置胶层,上述胶层用于粘结上述基布与上述底层。进一步地,在上述步骤S3之后,且在上述表处层形成之前,上述制作方法还包括:在上述面层的远离上述发泡层的表面上设置油墨层,上述水性表面处理剂设置在上述油墨层上。进一步地,上述油墨层的原料是水性油墨。根据本申请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皮革,该皮革采用上述的制作方法制作而成。进一步地,上述皮革包括:基布;发泡层,设置在上述基布的表面上;面层,设置在上述发泡层的远离上述基布的表面上;表处层,设置在上述面层的远离上述发泡层的表面上。进一步地,上述皮革还包括:胶层,上述胶层设置在上述基布与上述发泡层之间;油墨层,设置在上述面层与上述表处层之间。应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将形成半成品皮革后,将水性表面处理剂涂布在其表面,控制烘干的温度在100~130℃之间,对水性表面处理剂进行烘干,该温度比现有技术中的油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温度高,这样可以使得水性表面处理剂中的溶剂彻底挥发;和/或控制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该烘干速度比现有技术中的油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速度较小,这样可以能够彻底去除水性表面处理剂中的溶剂。这两种方法均可以使得表处层干燥彻底,使得表处层更加耐刮花,也不容易出现泛白现象。附图说明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根据本申请的一种实施例提供的皮革的结构示意图。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10、基布;20、胶层;30、发泡层;40、面层;50、表处层。具体实施方式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申请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申请所属
技术领域
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正如
背景技术
所介绍的,现有技术中的皮革的表面不耐刮,并且容易出现泛白的现象,为了解决如上的技术问题,本申请提出了一种皮革与其的制作方法。本申请的一种典型的实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种皮革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水性表面处理剂涂布在半成品皮革的表面上,控制上述水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温度在100~130℃之间,和/或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本申请的上述技术方案,将形成半成品皮革后,将水性表面处理剂设置在其表面,控制烘干的温度在100~130℃之间,对水性表面处理剂进行烘干,该温度比现有技术中的油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温度高,这样可以使得水性表面处理剂中的溶剂彻底挥发;和/或控制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该烘干速度比现有技术中的油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速度较小,这样可以能够彻底去除水性表面处理剂中的溶剂。这两种方法均可以使得水性表处层干燥彻底,使得表处层更加耐刮花,也不容易出现泛白现象。为了进一步保证表处层能够干燥彻底,提高其耐刮花性能,本申请优选同时控制上述烘干温度在100~130℃之间,且上述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本申请的一种实施例中,设置有上述表面处理剂的上述半成品皮革为预成品,辊轮牵引上述预成品运行并将上述预成品牵引至烘箱中,控制上述辊轮的运行速度在10~18m/min之间,和/或控制上述烘箱的温度在100~130℃之间。这样通过控制辊轮的转速就可以控制表面处理剂的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使得表面处理剂烘干的较彻底,提高了皮革的耐刮性能;将烘箱的温度控制在上述范围内,能够将表面处理剂的烘干温度控制在100~130℃之间,进而进一步保证了表面处理剂烘干得较彻底,皮革具有较好的耐刮性(本申请中的耐刮性指皮革表面的耐刮花性),并且不容易出现泛白的现象。本申请的再一种实施例中,在形成上述表处层之前,上述制作方法还包括:步骤S1,在基布10上设置底层;步骤S2,在上述底层的远离上述基布10的表面上设置面层40;步骤S3,对上述底层进行发泡处理,形成发泡层30,如图1所示,上述基布10、上述发泡层30与上述面层40形成上述半成品皮革。为了增强基布与底层的剥离力,本申请优选在上述步骤S1之前,上述制作方法还包括:步骤S0,在上述基布上设置胶层20,形成图1所示的结构,上述胶层20用于粘结上述基布10与上述底层。本申请的另一种实施例中,在上述步骤S3之后,且在上述表处层形成之前,上述制作方法还包括:在上述面层的远离上述发泡层的表面上设置油墨层,且上述水性表面处理剂设置在上述油墨层上。上述的油墨层的原料可以是水性油墨也可以是油性油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原料形成油墨层。本申请的再一种实施例中,上述油墨层的原料是水性油墨,水性油墨更加环保。本申请的另一种典型的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皮革,该皮革采用上述的方法制备而成。该皮革由于在表处层的形成过程中,控制上述水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温度在100~130℃之间,和/或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这样使得表处层干燥较彻底,耐刮性能较好,且皮革不容易出现泛白现象。本申请的一种具体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上述皮革包括基布10、发泡层30、面层40与表处层,其中,发泡层30设置在基布10的表面上;面层40设置在上述发泡层30的远离上述基布10的表面上;表处层50设置在上述面层40的远离上述发泡层30的表面上。为了提高发泡层与基布的剥离力,如图1所示,本申请优选上述皮革还包括胶层20,上述胶层20设置在上述基布10与上述发泡层30之间。本申请的又一种实施例中,上述皮革还包括油墨层,上述油墨层设置在上述面层与上述表处层之间。为了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以下将结合具体的实施例与对比例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实施例1按重量份计,形成底层的组合物包括100份的PVC树脂粉、50份的DOP增塑剂、20份的ESPO增塑剂、1.0份的AC发泡粉、100份的重质碳酸钙、2.0份的钡锌热稳定剂与1.0份的润滑剂。按重量份计,形成面层的组合物包括100份的PVC树脂粉、60份的DOP增塑剂、6份的ESPO增塑剂、2.0份的钡锌热稳定剂与20份的轻质碳酸钙。采用压延工艺在基布上依次设置底层与厚度为0.22mm的面层,将设置有底层与面层的结构膜层送至发泡炉中进行发泡,形成厚度为0.25mm的发泡层,且发泡倍率为1.3(发泡层的厚度=底层的厚度×发泡倍率)。将基布、发泡层、面层形成的半成品皮革进行表面处理。上述水性表面处理剂设置在半成品皮革表面上,形成预成品,辊轮牵引预成品向前运动并牵引至烘箱中烘干,形成表处层,进而形成皮革。控制辊轮的运行速度(=转速×辊轮的周长)为10m/min,使得水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速度为10m/min,控制烘箱的温度为90℃。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形成表处层的过程中,控制辊轮的运行速度为18m/min。实施例3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设置底层之前,在基布的表面上设置胶层,胶层设置在基布与底层之间。在形成表处层的过程中,控制辊轮的转速为12.5m/min。实施例4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形成表处层的过程中,控制辊轮的转速为20m/min控制烘箱的温度为100℃。实施例5与实施例4的区别在于,在控制烘箱的温度为130℃。实施例6与实施例4的区别在于,在控制烘箱的温度为110℃。实施例7与实施例4的区别在于,在控制烘箱的温度为110℃,控制辊轮的运行速度为12.5m/min。对比例与实施例3的区别在于:在形成表处层的过程中,控制辊轮的运行速度为20m/min。采用指甲轻刮各个实施例与对比例形成的皮革,并且用肉眼观察其表面的耐刮花性以及泛白现象,测试结果见表1。表1耐刮花性是否有泛白现象实施例1良好无实施例2良好无实施例3良好无实施例4良好无实施例5良好无实施例6良好无实施例7优无对比例较差有由表中的数据可知,相对于对比例来说,实施例1至实施例7的耐刮花性能较好,也不出现泛白现象;相对于实施例7来说,由于实施例1至6没有同步控制烘干的温度在100~130℃之间,且烘干的速度在10~18m/min之间,所以耐刮花性能相对较差。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申请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1)、本申请的皮革的制作方法中,将形成半成品皮革后,将水性表面处理剂涂布在其表面,控制烘干的温度在100~130℃之间,对水性表面处理剂进行烘干,该温度比现有技术中的油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温度高,这样可以使得水性表面处理剂中的溶剂彻底挥发;和/或控制烘干速度在10~18m/min之间,该烘干速度比现有技术中的油性表面处理剂的烘干速度较小,这样可以能够彻底去除水性表面处理剂中的溶剂。这两种方法均可以使得水性表处层干燥彻底,使得表处层更加耐刮花,也不容易出现泛白现象。2)、本申请的皮革由于采用上述的制作方法形成,其的耐刮性能较好并且不容易发生泛白现象。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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