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0050阅读:383来源:国知局
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总体上涉及衣物处理设备,并更为具体地涉及一种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当前市面上的大部分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在去除褶皱方面无法提供较好的熨烫效果,这是因为这些产品在蒸汽喷出的同时并不提供拉伸力。为了得到更好的去褶皱效果,需要将蒸汽湿度、热量、以及拉伸力组合在一起来对衣物进行处理。因此,对于市面上的大部分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使用者必须在处理过程中同时用裸手来对褶皱进行拉伸以将其尽量展平,然而这一动作对于使用者来说可能是麻烦的。

市面上还提供了一些基于配件的解决方案,诸如手套、塑料盘以及手持式支撑盘等,然而上述这些基于配件的解决方案仍然并不方便使用者使用。这是因为,即便利用上述这些配件,使用者仍然需要在处理衣物的同时腾出一只手来近距离地操作其他事情,而这一动作对使用者来说仍是不够便利的。此外,一些这样的配件也并不符合人体功能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以及其他潜在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该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依次包括:头部,其具有处理端面,处理端面上设置有蒸汽出口和第一吸气口;手持部,与头部相连接;以及基座部,与手持部相连接;其中,手持部或者基座部中设置有风扇,风扇与头部分离开;第一吸气口与风扇之间以吸气通道相连接,吸气通道至少经由头部和手持部的内部从第一吸气口延伸至风扇。

在某些实施例中,头部包括:蒸汽发生器,与蒸汽出口相连接。

在某些实施例中,风扇与吸气通道相连接的连接面上设置有第二吸气口,第二吸气口的横截面积小于或等于第一吸气口的横截面积。

在某些实施例中,基座部包括:容器,用于容纳用来产生处理衣物的蒸汽的液体。

在某些实施例中,手持部包括:泵,将蒸汽发生器与容器相连通,以向蒸汽发生器泵送容器中的液体,从而产生处理衣物的蒸汽。

在某些实施例中,手持部或者基座部还包括:控制电路装置,设置在风扇和容器之间,控制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状态。

本公开的实施例能够实现诸多有益技术效果。例如,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能够通过所提供的吸气通道来实现吸力在织物表面上更加均匀的分布,从而能够不依靠手对褶皱进行拉伸以将其尽量展平,进而提供更好的去褶皱效果。此外,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更加符合人体功能学理念,这是因为通过适当的吸气通道设计,风扇可以被放置在产品的底部部分中。以此方式,实现了更加重心平衡的结构。另外,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可以具有相对较小的处理端面,这样,可以有利于使用者对衣物表面的处理困难区域(例如,扣子之间的区域或领子下面的区域)的处理。

应当理解,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非旨在标识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关键或重要特征,亦非旨在用于限制本公开的范围。本公开的其它特征将通过以下的描述变得容易理解。

附图说明

通过对附图中的示例实施例的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和优点将易于理解,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如图1所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的处理端面的正面视图;

图3示出了一种现有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4示出了如图3所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的处理端面的正面视图。

在所有附图中,相同或相似参考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元素。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将参考一些示例实施例描述本公开的原理。可以理解,这些实施例仅出于说明并且帮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和实施本公开的目的而描述,而非建议对于本公开的范围的任何限制。在此描述的本公开的内容可以以下文描述的方式之外的各种方式实施。

如本文中,术语“包括”及其各种变体可以被理解为开放式术语,其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基于”可以被理解为“至少部分地基于”。术语“一个实施例”可以被理解为“至少一个实施例”。术语“另一实施例”可以被理解为“至少一个其它实施例”。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总体上,该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从顶部至底部可以依次包括:头部1、手持部2、以及基座部2a。这里需要指出,本公开并不旨在明确地界定头部1、手持部2、以及基座部2a的具体范围,这三者之间可以具有相对灵活的定界,尤其是在具有一体成型的壳体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中。例如,可以大体上将顶部区域视为头部1、将中间区域视为手持部2,并且将底部区域视为基座部2a。

在本实施例中,头部1具有处理端面101,处理端面101上设置有蒸汽出口104和第一吸气口102(在图2中更加清楚地示出)。手持部2与头部1相连接,并且基座部2a与手持部2相连接。

如在图1中进一步示出的,手持部2或者基座部2a所限定的内部空间中设置有风扇3,风扇3与头部1分离开或间隔开一定距离。第一吸气口102与风扇3之间以吸气通道4相连接,吸气通道4至少经由头部1和手持部2的内部从第一吸气口102延伸至风扇3。

在根据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头部1可包括蒸汽发生器8,其与蒸汽出口104相连接。风扇3与吸气通道4相连接的连接面上可设置有第二吸气口301(如图1中虚线框所标识)。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吸气口301的横截面积可小于或等于第一吸气口102的横截面积。

在根据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基座部2a可包括容器5,手持部2可包括泵6。容器5可容纳用来产生处理衣物的蒸汽的液体(例如水),泵6用于将蒸汽发生器8与容器5相连通,以向蒸汽发生器8泵送容器5中的液体,从而产生处理衣物的蒸汽。

另外,手持部2或者基座部2a还可以包括设置在风扇3和容器5之间的控制电路装置7,以用来控制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的工作状态。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控制电路装置7可以是印刷电路板(PCB)以提高产品的集成性。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可以理解,可以根据需要将控制电路装置7设置在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中任意适当的位置处。

与传统上不提供有吸力(或拉伸力)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相比,图1所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在向衣物喷射蒸汽的同时还能够提供附加的吸力。这更加有助于褶皱的去除。此外,这一额外提供的吸力使得使用者无需另外用手来展平褶皱,这减少了使用者在衣物处理过程中的麻烦。此外,在处理衣物的同时不必腾出一只手来操作其他事情,降低了使用中的不便。

另一方面,与提供有吸力(或拉伸力)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相比,图1中示出的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同样具有优势。图3示出了一种提供有吸力的传统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200的示意图。与图1中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类似,图3中所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200同样包括风扇3’、泵6’、控制电路装置7’、蒸汽发生器8’、蒸汽出口104’、以及容器5’等元件。然而,与图1中所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在图3所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200中,用于提供吸力的风扇3’被设置在头部中,而不是如图1所示的设置在手持部2或基座部2a中。因此,该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200不具备也不需要如图1中所示的相对较长的吸气通道4,而是通过与风扇3’中的吸气口301’(同样以虚线框标识出)临近设置的位于处理端面101’处的吸气口102’来直接提供吸力。

此外,如图3所示,由于风扇3’直接被设置在临近处理端面101’处,因此,通过吸气口102’直接提供在衣物表面上的吸力可能并不均匀。具体来说,在与衣物直接接触的吸气口102’所覆盖的吸附范围之内,中间区域的吸力可能远大于边缘区域的吸力。这是因为,中间区域距离风扇3’的吸气口301’的距离最短,而边缘区域距离风扇3’的吸气口301’的距离最长所导致的。相对而言,在如图1中示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中,在经过相对较长的吸气通道4之后,由风扇3的吸气口301产生的吸力在作用到第一吸气口102处时将变得更加均匀。另外,在如图1中,有了相对较长的吸气通道4之后,可以有足够的空间使第一吸气口102的横截面积可以做得大于或等于第二吸气口301的横截面积。于是,对于给定功率大小的风扇3而言,相对于第二吸气口301具有更大横截面积的第一吸气口102会有助于增强吸力,从而使衣物能更加贴近于处理端面101。

此外,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风扇3设置在手持部2或基座部2a中,而不是如图3所示的设置在头部中。以此方式,与图3中所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200的头部端面101’的整体尺寸相比,图1中示出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的头部端面101的整体尺寸得以减小。

举例来说,在图4所示的传统衣物处理设备中,类似椭圆形的处理端面101’的纵向尺寸(如双向箭头所指示)可以为大约90毫米;而图2中所示的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的类似椭圆形处理端面101的纵向尺寸(如双向箭头所指示)可以仅为大约52毫米。这进一步有助于使用者去除困难区域(例如,纽扣之间或领子之下的区域)的折皱。

另外,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风扇3被定位在手持部2或基座部2a中。这样,在使用者手握手持部2时,风扇3所处的底部的重量与头部的重量相互平衡。这将改善产品的人体功能学特性并因此更加适于使用者操控。

总体而言,虽然若干具体实现方式的细节在上面的讨论中被包含,但是这些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公开的范围的任何限制,而是特征的描述仅是针对具体实施例。在分离的一些实施例中描述的某些特征也可以在单个实施例中组合地执行。相反,在单个实施例中描述的各种特征也可以在多个实施例中分离地实施或是以任何合适的子组合的方式实施。

虽然本公开以具体结构特征来描述,但是可以理解,在所附权利要求书中限定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并不必然限于上述具体特征。换言之,以上描述的仅仅是本公开的可选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存在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公开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效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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