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集成屋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屋顶装置,包括:
框架支撑结构,具有顶层结构框架和设置在所述顶层结构框架之两侧,并与所述顶层结构框架之边缘分别相连的第一斜梁框架和第二斜梁框架,且所述第一斜梁框架和所述第二斜梁框架之异于所述顶层结构框架的一侧分别设置在建筑物主体结构之水平横梁上;
第一支撑件,设置在框架支撑结构之第一斜梁框架和第二斜梁框架上;
天窗幕墙,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件之朝阳一侧的薄膜光电玻璃,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件之异于朝阳一侧的中空玻璃;
屋面模块,与所述天窗幕墙共面,并设置在所述框架支撑结构上;
风帽模块,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框架支撑结构之顶层结构框架上的第二支撑件,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件之异于所述框架支撑结构之顶层结构框架一侧的风帽,且所述风帽在水平投影方向覆盖所述天窗幕墙;
光电转换模块,通过第三支撑件设置在所述风帽模块之异于所述框架支撑结构的一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集成屋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屋顶装置之光电转换模块进一步包括太阳能光电板和太阳能光热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集成屋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转换模块与所述风帽模块之间形成间距至少为200mm的空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集成屋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件呈中空断面,并在所述第一支撑件内选择性的设置用于电连接的导电连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集成屋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窗幕墙之紧邻所述顶层结构框架的一侧设置可开启扇。
6.如权利要求5所述集成屋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窗幕墙之可开启扇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所述天窗幕墙总面积的20%。
7.如权利要求5所述集成屋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帽模块之更邻近所述天窗幕墙的可开启窗一端为负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