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7623阅读:146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



背景技术:

建筑外墙脚手架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传统的外架连墙装置是使用短钢管预埋在楼板边梁,再通过扣件和钢管与外架连结。该传统的连墙件装置存在以下弊端:1、该装置属于一次性消耗品,预埋短钢管不可重复利用,且后期拆除要采用气焊切割,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当预埋钢管部位要砌墙时,只能在墙体上留个大洞,后期连墙装置拆除后墙体补洞,其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外墙渗漏隐患。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介绍一种安装及时、制作简单、成本低廉、拆除方便、质量可靠、无需动用明火切割的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安装及时、制作简单、成本低廉、拆除方便、质量可靠、无需动用明火切割的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

为了解决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包括连墙件1和混凝土预制块2,所述连墙件1一端固定在外墙脚手架3上,另一端端部焊有端板4;所述端板4上焊有螺杆5,所述螺杆5贯穿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采用螺帽6拧固;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镶嵌在外墙内,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底部设有U形剪力键7,所述U形剪力键7锚入外墙结构梁8中整体浇筑,使外墙脚手架3通过连墙件与外墙结构梁8连接更为牢固。

优选地,所述U形剪力键7采用直插方式,避免U形剪力键7与梁纵筋及箍筋碰撞。

优选地,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中心设有PVC套管9,所述螺杆5从所述PVC套管9穿过,

优选地,混凝土预制块2采用一个U形剪力键7跨越PVC套管9斜放,节约钢筋并避免偏心受力。

优选地,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的宽度与外墙厚度相同,使得外墙表面平整、美观。

优选地,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嵌入外墙结构梁8中20mm,使混凝土预制块2与外墙结构梁8形成整体,避免混凝土预制块2与外墙结构梁8接触面产生渗漏。

优选地,所述连墙件1通过钢管扣件固定在所述外墙脚手架3上,方便连墙件的拆除。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获得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采用混凝土预制块和U形剪力键的设计,使得连墙件与外墙连接更牢固,大大提高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采用PVC套管的设计,在拆除连墙件后,仅需采用防水砂浆将PVC套管封堵,不存在二次混凝土结构施工,外墙整体性、抗渗性好。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连墙件拆除仅需松开螺帽和钢管扣件,即可拆除连墙件,操作简单方便。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连墙件拆除后可以重复使用,节约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2为混凝土预制块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连墙件;2、混凝土预制块;3、外墙脚手架;4、端板;5、螺杆;6、螺帽;7、U形剪力键;8、外墙结构梁;9、PVC套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参见附图1和附图2,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包括连墙件1和混凝土预制块2,所述连墙件1一端固定在外墙脚手架3上,另一端端部焊有端板4;所述端板4上焊有螺杆5,所述螺杆5贯穿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采用螺帽6拧固;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镶嵌在外墙内,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底部设有U形剪力键7,所述U形剪力键7锚入外墙结构梁8中整体浇筑,使外墙脚手架3通过连墙件与外墙结构梁8连接更为牢固。

进一步地,所述U形剪力键7采用直插方式,避免U形剪力键7与梁纵筋及箍筋碰撞。

进一步地,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中心设有PVC套管9,所述螺杆5从所述PVC套管9穿过,

进一步地,混凝土预制块2采用一个U形剪力键7跨越PVC套管9斜放,节约钢筋并避免偏心受力。

进一步地,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的宽度与外墙厚度相同,使得外墙表面平整、美观。

进一步地,所述混凝土预制块2嵌入外墙结构梁8中20mm,使混凝土预制块2与外墙结构梁8形成整体,避免混凝土预制块2与外墙结构梁8接触面产生渗漏。

进一步地,所述连墙件1通过钢管扣件固定在所述外墙脚手架3上,方便连墙件的拆除。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新型外墙脚手架连墙件,采用混凝土预制块和U形剪力键的设计,使得连墙件与外墙连接更牢固,大大提高安全性。采用PVC套管的设计,在拆除连墙件后,仅需采用防水砂浆将PVC套管封堵,不存在二次混凝土结构施工,外墙整体性、抗渗性好。连墙件拆除仅需松开螺帽和钢管扣件,即可拆除连墙件,操作简单方便,且连墙件拆除后可以重复使用,节约成本。

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之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类似的改形。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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