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5484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属于石材机械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石材加工机械中,往往将刀具设置在升降机构中,现在升降机构内的滑轨装置大多采用固定设置,在加工不同硬度的石材时容易造成刀具磨损过大,不仅影响石材加工机的整体工作进度,而且还增加了加工成本;另外,现在的升降轨道不具有缓冲装置,当升降轨道受到反作用力时,容易发生位移,长时间会导致升降轨道固定装置发生松动,机械磨损率较大。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979701.4的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该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上设有缓冲装置、升降轨道、导轨和固定座,所述升降轨道设置在导轨上,所述升降轨道的一侧设置在缓冲装置的空腔内,所述空腔内还设有液压缓冲器一和液压缓冲器二,所述本体的底部还设有固定座,所述液压缓冲器一和所述液压缓冲器二上还设有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电性连接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电性连接液压缓冲器一、液压缓冲器二和报警器,所述报警器设置在本体上,该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设计合理,损耗率低,且适用范围更大。但该实用新型成本高,结构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以解决成本高,结构复杂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其结构包括:升降轨道、缓冲装置、导轨、触动装置、报警器,所述升降轨道与缓冲装置固定连接,所述缓冲装置固定装设在导轨,所述导轨固定装设有触动装置、报警器,所述触动装置与报警器活动连接,所述缓冲装置由弹簧、外杆、内杆、缓冲垫片组成,所述弹簧与外杆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外杆与内杆固定连接,所述内杆与缓冲垫片固定连接,所述缓冲垫片固定装设在导轨。

进一步地,所述触动装置由定轴、滚轴、触动片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定轴与滚轴固定连接,所述滚轴与触动片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报警器由触动开关、处理器、喇叭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触动开关与处理器固定连接,所述处理器与喇叭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外杆与触动片活动连接,所述触动片与触动开关活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成本较低,结构相对简单,缓冲效果更好,压力过大能够自动触动开关进行报警,方便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触动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升降轨道-1、缓冲装置-2、导轨-3、触动装置-4、报警器-5、弹簧-201、外杆-202、内杆-203、缓冲垫片-204、定轴-401、滚轴-402、触动片-403、触动开关-501、处理器-502、喇叭-50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石材加工机升降滑轨装置,其结构包括:升降轨道1、缓冲装置2、导轨3、触动装置4、报警器5,所述升降轨道1与缓冲装置2固定连接,所述缓冲装置2固定装设在导轨3,所述导轨3固定装设有触动装置4、报警器5,所述触动装置4与报警器5活动连接,所述缓冲装置2由弹簧201、外杆202、内杆203、缓冲垫片204组成,所述弹簧201与外杆202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外杆202与内杆203固定连接,所述内杆203与缓冲垫片204固定连接,所述缓冲垫片204固定装设在导轨3,所述触动装置4由定轴401、滚轴402、触动片403组成,所述定轴401与滚轴402固定连接,所述滚轴402与触动片403固定连接,所述报警器5由触动开关501、处理器502、喇叭503组成,所述触动开关501与处理器502固定连接,所述处理器502与喇叭503固定连接,所述外杆202与触动片403活动连接,所述触动片403与触动开关501活动连接,本实用新型成本较低,结构相对简单,缓冲效果更好,压力过大能够自动触动开关进行报警,方便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实用性强。

在进行使用时,由于升降轨道1设置在导轨3上,当遇到材质较硬的石材时,在升降轨道4受到反作用力的情况下,自身会在导轨2上进行滑动,通过缓冲装置2进行缓冲,从而起到防止刀具损坏的效果,当反作用力过大,超出范围时,外杆202将顶到缓冲垫片204上,同时带动触动片403触动触动开关501,处理器502接收触动开关501的指令通过喇叭503进行报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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