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幕墙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43590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幕墙支撑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幕墙支撑结构。



背景技术:

幕墙是建筑的外墙围护,不承重,像幕布一样挂上去,故又称为“帷幕墙”,是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由面板和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幕墙是利用各种强劲、轻盈、美观的建筑材料取代传统的砖石或窗墙结合的外墙工法,是包围在主结构的外围而使整栋建筑达到美观,使用功能健全而又安全的外墙工法。现有技术中的幕墙与目前之间的连接支撑结构稳定性较差,不便于拆装和后期维护,实用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幕墙支撑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幕墙支撑结构,包括固定块本体、三通支撑管、内衬管、连接管和幕墙,所述固定块本体的两侧表面上加工设置有U形槽,U形槽的内部表面覆盖设置有缓冲层;所述幕墙的一端通过粘结层密封固定设置于所述U形凹槽内;所述固定块本体的中部下表面设置有两个空腔侧板,两个空腔侧板之间形成空腔;所述空腔的内设置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的上部侧板与空腔侧板之间通过一号连接螺栓相互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管的下部外圈表面加工有与之一体成型的凸缘;所述三通支撑管的一端外圈表面也加工有与之一体成型的凸缘;所述连接管上加工的凸缘与所述三通支撑管上加工的凸缘之间通过三号连接螺栓相互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管和所述三通支撑管的连接处内圈还安装有内衬管;所述内衬管的上端外圈侧板通过二号连接螺栓与连接管的下部外圈侧板之间相互固定连接;所述内衬管的下端外圈侧板通过二号连接螺栓与三通支撑管的一端的外圈侧板相互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缓冲层由缓冲泡沫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粘结层采用密封胶粘结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块本体与空腔侧板之间为一体成型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管采用镀锌钢管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衬管采用两端相通的镀锌钢管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缓冲层的设置使得整个支撑结构具有良好的抗震效果,提高幕墙的稳定性;内衬管的设置,进一步增强了整个支撑结构的稳定性;连接管的设置使得整个装置便于拆装,方便后期维护,实用性强。综上,整个装置结构稳定,便于拆装维护,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块本体,2-三通支撑管,3-内衬管,4-连接管,5-空腔,6-幕墙,7-一号连接螺栓,8-空腔侧板,9-二号连接螺栓,10-凸缘,11-三号连接螺栓,12-缓冲层,13-粘结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幕墙支撑结构,包括固定块本体1、三通支撑管2、内衬管3、连接管4和幕墙6,所述固定块本体1的两侧表面上加工设置有U形槽,U形槽的内部表面覆盖设置有缓冲层12,缓冲层12由缓冲泡沫制成,缓冲泡沫具有良好的抗震效果,提高幕墙6的稳定性;所述幕墙6的一端通过粘结层13密封固定设置于所述U形凹槽内,粘结层13采用密封胶粘结而成,粘结层13的设置使得固定块本体1与幕墙6之间紧固连接;所述固定块本体1的中部下表面设置有两个空腔侧板8,两个空腔侧板8之间形成空腔5;所述固定块本体1与空腔侧板8之间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空腔5的内设置有连接管4,连接管4采用镀锌钢管制成;所述连接管4的上部侧板与空腔侧板8之间通过一号连接螺栓7相互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管4的下部外圈表面加工有与之一体成型的凸缘10;所述三通支撑管2的一端外圈表面也加工有与之一体成型的凸缘10;所述连接管4上加工的凸缘10与所述三通支撑管2上加工的凸缘10之间通过三号连接螺栓11相互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管4和所述三通支撑管2的连接处内圈还安装有内衬管3,内衬管3采用两端相通的镀锌钢管制成;所述内衬管3的上端外圈侧板通过二号连接螺栓9与连接管4的下部外圈侧板之间相互固定连接;所述内衬管3的下端外圈侧板通过二号连接螺栓9与三通支撑管2的一端的外圈侧板相互固定连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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