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震隔音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37023阅读:559来源:国知局
减震隔音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的涉及隔音装置领域,具体的涉及减震隔音板。
【背景技术】
[0002]现在市场上现有的消音材料结构一般有两种:
[0003]第一种是消音棉外面包一层铝箔,这种材料主要作用是消音,防寒的作用,消音的效果一般,主要是消除产品外部进来的噪音,对于消除产品本身震动产生的噪音的减震效果差。
[0004]第二种是阻尼材料,其中主要的代表是沥青板和丁基胶,这两种材料都是减震的材料,通过减少产品本身的震动来减少噪音的,也就是说该种材料是减少产品自身由于震动产生的噪音,对于外界产生的噪音的消除的效果不明显。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能够同时减少自身产生和外部的噪音的减震隔音板。
[000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7]减震隔音板,所述减震隔音板包括隔音板本体,消音棉层、隔音阻尼胶层,所述的隔音板本体上涂抹有隔音阻尼胶,形成隔音阻尼胶层,所述隔音阻尼胶层与消音棉层通过自带背胶粘连。
[0008]所述的消音棉层外层还包裹有铝箔层,所述隔音板本体材质为或高弹力玻镁板或高密度的水泥板或高密度的石膏板。
[0009]所述的隔音阻尼胶材质为丁基胶,所述消音棉层的材质为软性的海绵材料。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减震隔音板能够通过自身和外部双层减震隔音,效果是同类产品的2-3倍,另外,本实用新型气密性好,能耐臭氧、耐老化、耐化学药品,防寒、隔热,电绝缘性能好,并且使用范围广泛,能用于交通,家电,装潢领域,操作简单,装配快捷。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如图1和图2所示,减震隔音板,所述减震隔音板包括隔音板本体1,消音棉层2、隔音阻尼胶层3,所述的隔音板本体1上涂抹有隔音阻尼胶,形成隔音阻尼胶层3,所述隔音阻尼胶层3与消音棉层2通过自带背胶粘连。
[0014]所述的消音棉层2外层还包裹有铝箔层4,所述隔音板本体1材质为或高弹力玻镁板或高密度的水泥板或高密度的石膏板。
[0015]所述的隔音阻尼胶层3的使用的阻尼材料为材质为丁基胶,所述消音棉层2的材质为软性的海绵材料。
[0016]本实用新型的减震隔音板内部起到了减震的作用,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了产品的自身震动来降低噪音,其中的消音棉能对外部或已产生的噪音进行二次消除,从而在效果上是同类的产品的2-3倍。并且,本实用新型还能防寒和隔热,比如在发动机或空调之类的散热比较大的机器周围用上该产品能够很好的防护外观的油漆涂料之类的由于热度而导致的外表面的损坏,防寒功能同理。另外,本实用新型气密性好,能耐臭氧、耐老化、耐化学药品,并具有吸震、电绝缘性能。对阳光及臭氧具良好的抵抗性,可暴露于动物或植物油或是可氧化的化学物中,同时,本实用新型使用范围广泛,能用于交通,家电,装潢领域,操作简单,装配快捷。
[0017]本实用新型可以对不同客户的不同要求做相应的改变,若将本实用新型应用于油漆房或者是烘箱,可调节温度,且不脱落。
【主权项】
1.减震隔音板,所述减震隔音板包括隔音板本体,消音棉层、隔音阻尼胶层,所述的隔音板本体上涂抹有隔音阻尼胶,形成隔音阻尼胶层,所述隔音阻尼胶层与消音棉层通过自带背胶粘连。2.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隔音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音棉层外层还包裹有铝箔层,所述隔音板本体材质为玻镁板或水泥板或石膏板。3.如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震隔音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音阻尼胶材质为丁基胶,所述消音棉层的材质为海绵材料。
【专利摘要】减震隔音板,所述减震隔音板包括隔音板本体,消音棉层、隔音阻尼胶层,所述的隔音板本体上涂抹有隔音阻尼胶,形成隔音阻尼胶层,所述隔音阻尼胶层与消音棉层通过自带背胶粘连。所述的消音棉层外层还包裹有铝箔层,所述隔音板本体材质为或高弹力玻镁板或高密度的水泥板或高密度的石膏板。所述的隔音阻尼胶材质为丁基胶,所述消音棉层的材质为软性的海绵材料。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减震隔音板能够通过自身和外部双层减震隔音,效果是同类产品的2-3倍,另外,本实用新型气密性好,能耐臭氧、耐老化、耐化学药品,防寒、隔热,电绝缘性能好,并且使用范围广泛,能用于交通,家电,装潢领域,操作简单,装配快捷。
【IPC分类】B32B13/04, B32B33/00, B32B15/20, B32B27/40, E04B1/86, E04F13/075, B32B15/095, B32B27/00, B32B25/18, B32B25/04
【公开号】CN205046783
【申请号】CN201520764508
【发明人】顾峰
【申请人】顾峰
【公开日】2016年2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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