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30126阅读:4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包括底座下角钢、底座上角钢,所述的底座上角钢上焊接有螺帽,连接固定板上焊接有螺栓,该螺栓与螺帽呈螺纹连接方式固定;所述的底座下角钢与连接固定板焊接连接,连接固定板由水泥钉固定件固定于楼板上;在所述的螺栓上套有旋转提升件,且该旋转提升件位于螺帽下方;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一次性投入少,可反复周转使用,安拆方便的一种工具化可调底座装置,具有安全、安拆方便、操作简单,可提高工作效率的锚固装置。
【专利说明】
一种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模板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调节钢框木模墙板支撑体系的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建筑高度不断增加,短支剪力墙在高层、超高层中运用越来越多。但因工人技术参差不齐,导致楼板平整度有所偏差,采用传统的封底做法,容易产生烂根、烂脚、夹杂等现象,且周转使用率底,使用时受缝隙大小影响大。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工具式的可反复使用的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完成的,包括底座下角钢、底座上角钢,所述的底座上角钢上焊接有螺帽,连接固定板上焊接有螺栓,该螺栓与螺帽呈螺纹连接方式固定;所述的底座下角钢与连接固定板焊接连接,连接固定板由水泥钉固定件固定于楼板上;在所述的螺栓上套有旋转提升件,且该旋转提升件位于螺帽下方。
[0005]作为优选,所述的底座上角钢位于底座下角钢的上方,底座上角钢的上方放置有钢框木模装置,且两者间通过插销固定。
[0006]作为优选,所述的连接固定板为一块长60mm、宽60mm、高3mm的板。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一次性投入少,可反复周转使用,安拆方便的一种工具化可调底座装置,具有安全、安拆方便、操作简单,可提高工作效率的锚固装置。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剪力墙支模可调底座装置侧剖面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剪力墙支模可调底座装置与钢框木模连接侧剖面图。
[0010]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剪力墙支模可调底座装置正立面图。
[0011]附图中的标号分别为:1、底座下角钢;2、底座上角钢;3、插销;4、螺栓;5、螺帽;6、旋转提升件;7、连接固定板;8、水泥钉固定件;9、楼板;1、钢框木模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的介绍:如附图1至3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下角钢1、底座上角钢2,所述的底座上角钢2上焊接有螺帽5,连接固定板7上焊接有螺栓4,该螺栓4与螺帽5呈螺纹连接方式固定;所述的底座下角钢I与连接固定板7焊接连接,连接固定板7由水泥钉固定件8固定于楼板9上;在所述的螺栓4上套有旋转提升件6,且该旋转提升件6位于螺帽5下方,底座下角钢1、底座上角钢2利用旋转提升件6实现上下调节。
[0013]所述的底座上角钢2位于底座下角钢I的上方,底座上角钢2的上方放置有钢框木模装置10,且两者间通过插销3固定。
[0014]所述的连接固定板7为一块长60mm、宽60mm、高3mm的板;所述的螺栓4为Ml 2 X 80的螺栓4;所述的螺帽5为M12的螺帽5。
[0015]本实用新型的底座下角钢I和底座上角钢2之间的高度由调节旋转提升件6进行控制,旋转提升件6套于Ml2 X 80螺栓4中,位于Ml2螺帽5下方,旋转旋转提升件6时将连接有M12螺帽5的底座上角钢提升或者下降。
[0016]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不论在其形状或材料构成上作任何变化,凡是采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结构设计,都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变形,均应认为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包括底座下角钢(I)、底座上角钢(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上角钢(2)上焊接有螺帽(5),连接固定板(7)上焊接有螺栓(4),该螺栓(4)与螺帽(5)呈螺纹连接方式固定;所述的底座下角钢(I)与连接固定板(7)焊接连接,连接固定板(7)由水泥钉固定件(8)固定于楼板(9)上;在所述的螺栓(4)上套有旋转提升件(6),且该旋转提升件(6)位于螺帽(5)下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上角钢(2)位于底座下角钢(I)的上方,底座上角钢(2)的上方放置有钢框木模装置(10),且两者间通过插销(3)固定。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剪力墙封底可调底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固定板(7)为一块长60mm、宽60mm、高3mm的板。
【文档编号】E04G17/14GK205617799SQ201620416529
【公开日】2016年10月5日
【申请日】2016年5月9日
【发明人】厉天数, 汪炅, 林子军, 韩祖民, 史磊斌, 楼勇, 魏巍, 吴涛, 郭清, 吴年斌, 辛承林, 俞阳, 赵国华, 董勇刚, 龙盼, 孙乐天, 徐伟, 吕飞熊, 陈剑
【申请人】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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