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加热器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8719154阅读:来源:国知局
成具有一个安装部和多个卡爪41的形式,通过这个安装部将灯线支架4固定在外壳I和内胆21上,并通过多个卡爪41固定灯线3。
[004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灯线支架4还可以呈其他的形状,例如灯线支架4为多个,且多个灯线支架4中的至少一部分形成上设有多个卡爪。
[0044]如图1所示,灯线3包括两个,因此,灯线支架4布置成支撑这两个灯线3使它们均与发热元件22间隔开的形式。
[004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灯线3的一端通过碰焊与发热元件22相连,且灯线3的另一端与液体加热器100的指示开关相连。因此,通过指示开关,可以实时地查看发热元件22是否正常运行,以方便液体加热器100的使用,并在发热元件22故障时,可以及时地发现并处理对应地问题,从而提高了液体加热器100的安全性。
[0046]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液体加热器100还包括温控器5,温控器5通过多个螺钉固定在内胆组件2的底部。从而方便控制液体加热器100的温度,使液体加热器100的温度达到预定值时,可以及时地断电,以提高安全性并减小能源损耗。
[0047]优选地,可以将灯线支架4与温控器5卡扣连接。
[0048]如图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外壳I包括壶身外壳11和底盖12,壶身外壳11的上端和下端均敞开,且底盖12封盖壶身外壳11的下端。从而方便液体加热器100的装配。
[0049]进一步地,结合图4和图5,液体加热器100还包括保温元件,底盖12的内侧形成有安装槽101和卡勾102,保温元件设在安装槽101内,且卡勾102勾住保温元件。由此,进一步地增加液体加热器100的功能,并使液体加热器100可以稳定运行。
[0050]结合图1至图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液体加热器100包括灯线3、温控器5、内胆组件2、灯线支架4、底盖12 ;固定灯线结构安装简单、可靠稳定;可有效改善灯线安装时避开发热元件22,延长灯线老化寿命。
[0051]灯线3通过碰焊与内胆组件2上发热元件22前端连接,中间通过温控器5和灯线支架4连接到后端指示开关;温控器5通过多个螺钉与内胆组件2固定连接;灯线支架4与内胆组件2通过螺钉连接;保温元件安装在底盖12上;内胆组件2通过底盖12和壶身外壳11安装成产品
[0052]本方案将灯线通过增加灯线支架4,避免灯线3与发热元件22靠近,安装时灯线支架4与温控器5 —起固定在内胆组件2上,简单可靠,成本低廉;特别是针对底部有机械保温结构的底盖12复杂布线,可以避免灯线3走线时,相互接触挤压,远离发热元件22,保证产品使用安全、寿命长久。
[0053]本实用新型的液体加热器100还包括其它部件,对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本申请不进行详细说明。
[0054]另外,本实用新型的液体加热器100包括电水壶等液体加热器。
[005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56]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5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5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59]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60]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所述外壳的侧壁上设有把手,所述外壳的前侧设有指示开关; 内胆组件,所述内胆组件设在所述外壳内,所述内胆组件包括内胆和设在所述内胆底部的发热元件,所述内胆内形成有上端敞开的加热腔; 上盖,所述上盖设在所述外壳上用于打开或封盖所述加热腔; 灯线,所述灯线设在所述外壳内并位于所述内胆的下方,且所述灯线与所述发热元件间隔开,所述灯线分别与所述发热元件和所述指示开关相连; 灯线支架,所述灯线支架固设在所述内胆或所述外壳上,且所述灯线支撑在所述灯线支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线支架固设在所述内胆底部,所述灯线支架包括用于卡持所述灯线的多个卡爪,且多个所述卡爪沿所述灯线的延伸方向间隔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线支架为沿所述灯线的延伸方向间隔布置的多个,每个所述灯线支架的一端与所述内胆固接且另一端形成所述卡爪。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线支架由钢丝折弯形成,所述灯线支架的一端折弯成水平环绕的环形,且所述灯线支架的另一端向下折弯形成所述卡爪,所述卡爪呈开口向内的U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的自由端向内或向外折弯。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线支架与所述内胆螺钉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线的一端通过碰焊与所述发热元件相连,且所述灯线的另一端与所述液体加热器的指示开关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加热器还包括温控器,所述温控器通过多个螺钉固定在所述内胆组件的底部,所述灯线支架与所述温控器卡扣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壶身外壳和底盖,所述壶身外壳的上端和下端均敞开,且所述底盖封盖所述壶身外壳的下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加热器还包括保温元件,所述底盖的内侧形成有安装槽和卡勾,所述保温元件设在所述安装槽内,且所述卡勾勾住所述保温元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液体加热器,包括:外壳;内胆组件,所述内胆组件包括内胆和设在所述内胆底部的发热元件;灯线,所述灯线设在所述外壳内并位于所述内胆的下方,且所述灯线与所述发热元件间隔开;灯线支架,所述灯线支架固设在所述内胆或所述外壳上,且所述灯线支撑在所述灯线支架上。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液体加热器,通过设置灯线支架支撑灯线,使得灯线可以稳定地与发热元件间隔开预定距离,从而避免了由于灯线接触发热元件导致灯线烧熔、短路、快速老化等问题,从而不仅可以提高液体加热器的安全性,而且还能延长灯线的使用寿命。
【IPC分类】A47J36-24, A47J27-21, A47J36-00
【公开号】CN204427673
【申请号】CN201520076625
【发明人】陈前
【申请人】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1日
【申请日】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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