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交通安全防护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交通安全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交通安全防护装置是对一些交通中起到保护和提示车辆、行人的设备,其中包括防撞桶、护栏、警示柱等等,警示柱白天红白、红黄颜色醒目明显,晚上的反光条能反射光线,提醒驾驶员注意,通常警示柱高度无法调节,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交通安全防护装置也得到了技术改进,但是现有技术无法调节警示柱的高度,导致不方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现提出一种新型交通安全防护装置,解决了无法调节警示柱的高度,导致不方便使用的问题,从而达到调节高度效果。
(二)技术方案
本发明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新型交通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外壳、连接环、反光条、底座、螺栓孔、高度调节装置,所述外壳外径与三条呈竖直排列的反光条内径进行粘接,所述底座顶部设置有三个等距分布的螺栓孔,所述外壳内径与高度调节装置外径进行插接,所述高度调节装置底部与底座顶部进行螺纹连接,所述高度调节装置由内壳、外螺纹、弹簧槽、弹簧、限位块和插件组成,所述内壳底部外径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内壳顶部设置有弹簧槽,所述弹簧槽左端与弹簧右端进行插接,所述弹簧右端与插件左端进行插接,所述插件右端与内壳右端进行插接,所述内壳右端内侧设置有限位块,所述内壳外径与外壳外径进插接,所述内壳外径底部通过外螺纹与底座顶部进行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外壳右端设置有十个呈竖直均匀分布的卡孔。
进一步的,所述内壳的高度为60cm。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为解决无法调节警示柱的高度,导致不方便使用的问题,通过在外壳内部设置了高度调节装置,对插件施加压力,使弹簧压缩插件内陷,然后对外壳施加拉力调节到合适的高度,再松开插件,使弹簧复原对插件施加弹力使其弹出与卡孔插接固定高度,达到调节高度的效果。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高度调节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外壳-1、连接环-2、反光条-3、底座-4、螺栓孔-5、高度调节装置-6、内壳-61、外螺纹-62、弹簧槽-63、弹簧-64、限位块-65、插件-66。
具体实施方式
本技术方案中:
高度调节装置6、内壳61、外螺纹62、弹簧槽63、弹簧64、限位块65、插件66为本发明含有实质创新性构件。
外壳1、连接环2、反光条3、底座4、螺栓孔5为实现本发明技术方案必不可少的连接性构件。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请参阅图1、图2、图3,本发明提供一种新型交通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外壳1、连接环2、反光条3、底座4、螺栓孔5、高度调节装置6,外壳1外径与三条呈竖直排列的反光条3内径进行粘接,底座4顶部设置有三个等距分布的螺栓孔5,外壳1内径与高度调节装置6外径进行插接,高度调节装置6底部与底座4顶部进行螺纹连接,高度调节装置6由内壳61、外螺纹62、弹簧槽63、弹簧64、限位块65和插件66组成,内壳61底部外径设置有外螺纹62,内壳61顶部设置有弹簧槽63,弹簧槽63左端与弹簧64右端进行插接,弹簧64右端与插件66左端进行插接,插件66右端与内壳61右端进行插接,内壳61右端内侧设置有限位块65,内壳61外径与外壳1外径进插接,内壳61外径底部通过外螺纹62与底座4顶部进行螺纹连接。
其中,所述外壳1右端设置有十个呈竖直均匀分布的卡孔,方便与插件66进行插接固定高度。
其中,所述内壳61的高度为60cm,方便进行高度调节。
工作原理:首先将本装置移动到合适的位置,然后通过底座4上设置的螺栓孔5将本装置移动到合适的位置,可通过连接环2与铁链进行连接设置路障,然后对插件66施加压力,使弹簧64受力进行压缩,同时插件66内陷,使外壳1能够上下滑动,然后对外壳1施加拉力调节到合适的高度,再松开插件66,使弹簧64复原对插件66施加弹力,使插件66受力弹出与卡孔进行插接从而固定高度,通过在外壳1内部设置了高度调节装置6,对插件66施加压力,使弹簧64压缩插件66内陷,然后对外壳1施加拉力调节到合适的高度,再松开插件66,使弹簧64复原对插件66施加弹力使其弹出与卡孔插接固定高度,达到调节高度的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