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管理装置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隐藏式智能地锁。
背景技术:2.城市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为此,现在不少城市都在城市道路旁边设立临时停车泊位。
3.如何对这些临时泊位进行有效管理?目前市面上的几种方案都有明显缺陷:人工收费管理,人工成本高,收费成功率低,项目运营困难;高位视频或视频桩技术,一是建设成本高,二是能否收费成功完全靠自觉,三是容易受绿化树木和大风雨雪及雾霾天气的影响;在路面安装地锁,由于地锁高出路面,严重影响路面的正常使用,比如容易绊倒非机动车及行人,影响扫地扫雪等日常常环卫作业。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有效解决路边停车问题的隐藏式智能地锁。
5.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隐藏式智能地锁,包括:
6.预埋桶,预埋于路面下;
7.锁体,设于预埋桶内,顶部可进行伸缩,实现伸出或缩回预埋桶;
8.感应组件,设于锁体顶部内,跟随锁体顶部伸缩而伸缩,在锁体顶部伸出预埋桶时,感应组件的感应端也伸出锁体,并在受挤压力时将高位信号发出;
9.主控板,控制锁体进行伸缩,并在接收到感应组件发出的高位信号时,并且控制锁体停机;
10.云平台,与主控板通信联接,向主控板发送伸缩指令,以及接收主控板反馈的锁体伸缩执行情况;
11.气囊组件,设于预埋桶侧壁上,并与预埋桶内腔连通,实现预埋桶与外部在不透水的情况下进行气体交换。
12.所述锁体包括锁身和锁头;所述锁头固定于锁身顶部上;所述锁身驱动锁头沿预埋桶轴向垂直移动,使锁头伸出或缩回预埋桶。
13.所述感应组件包括感应杆、抬升组件,以及位于感应杆下方的接触感应开关;所述感应杆垂直浮动设置在锁体的锁头内,并且感应杆的垂直浮动距离限制为接触感应开关上方位置至按压接触感应开关位置;所述抬升组件驱动感应杆和接触感应开关同步垂直移动,使感应杆伸出/缩回锁头
14.所述气囊组件包括气囊、气囊连接管和透气阀;所述锁体的锁身设于预埋桶中,并且顶部封闭预埋桶,使预埋桶内腔形成封闭腔体;所述气囊设于预埋桶侧壁上;所述气囊连接管连通预埋桶内腔与气囊内腔;所述透气阀设于预埋桶顶部。
15.所述锁体的锁身包括中筒面板、中筒底板、中筒和传动部件;所述中筒面板固定于预埋桶口部上;所述中筒底板固定于预埋桶内腔底部;所述中筒侧壁与中筒面板内壁密封
滑动连接;所述传动部件安装在中筒底板上,并且驱动中筒沿预埋桶轴向垂直移动。
16.所述锁体的中筒面板包括位于预埋桶内腔中的环形部,以及沿环形部顶端周缘向外延伸的面板部;所述中筒面板的面板部与预埋桶口部固定,并且贴合预埋桶顶端面;所述中筒面板的环形部设有与中筒周面密封贴合的第一密封环和第二密封环。
17.所述感应组件的抬升组件包括抬升电机和抬升板;所述抬升板可垂直升降活动设置在锁头内;所述抬升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螺杆与抬升板上的螺母螺纹连接;所述抬升板上设有用于安装感应杆底部,并限制感应杆垂直浮动距离的安装仓;所述接触感应开关设于安装仓中;所述安装仓中设有支撑感应杆的弹性组件。
18.还包括为锁体、感应组件和主控板供电的锂电池。
19.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隐藏式智能地锁完全隐藏在地下,当泊位上没有车辆停放时不影响路面的正常使用;锁头的上升高度具有自适应功能,可以锁住不同型号品牌的车辆;采用充电电池供电,免去了接市电的麻烦;锁体和预埋桶独立分开的结构,预埋桶用混凝土浇注固定在地面以下,锁体用螺钉紧固在预埋桶内,当锁体出现故障时方便快速取出进行修理更换;预埋桶上设置了气囊和透气阀,实现了地锁内部的气体内循环,从而确保路面有内涝水淹没的情况下地锁还能正常使用;主控板与云平台进行通信联接,通过云平台对隐藏式智能地锁进行控制以及监控隐藏式智能地锁的运行情况。
附图说明
20.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21.图1为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锁身的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锁头的结构示意图。
24.附图标号为:预埋桶1、锁体2、锁头2
‑
1、中筒面板2
‑
2、中筒底板2
‑
3、中筒2
‑
4、传动部件2
‑
5、感应组件3、感应杆3
‑
1、接触感应开关3
‑
2、抬升电机3
‑
3、抬升板3
‑
4、安装仓3
‑
5、气囊组件4、气囊4
‑
1、气囊连接管4
‑
2、透气阀4
‑
3、锂电池5。
具体实施方式
25.实施例一
26.见图1至图3,本实施例的隐藏式智能地锁,包括预埋桶1、锁体2、感应组件3、主控板、云平台、气囊组件4和锂电池5。
27.预埋桶1预埋于路面下。锁体2设于预埋桶1内,顶部可进行伸缩,实现伸出或缩回预埋桶1。感应组件3设于锁体2顶部内,跟随锁体2顶部伸缩而伸缩,在锁体2顶部伸出预埋桶1时,感应组件3的感应端也伸出锁体2,并在受挤压力时将高位信号发出。主控板控制锁体2进行伸缩,并在接收到感应组件3发出的高位信号时,并且控制锁体2停机。云平台与主控板通信联接,向主控板发送伸缩指令,以及接收主控板反馈的锁体2伸缩执行情况。气囊组件4设于预埋桶1侧壁上,并与预埋桶1内腔连通,实现预埋桶1与外部在不透水的情况下进行气体交换。锂电池5为锁体2、感应组件3和主控板供电。
28.主控板上设有2g/4g/nb
‑
iot模块。具体实施时,主控板通过2g/4g/nb
‑
iot模块与云平台通信联接、mqtt协议交互数据;云平台向主控板发升锁/降锁指令;主控板接收到指令后,控制锁体2进行伸缩,若是控制锁体2进行伸出时,同时控制感应组件3的感应端也伸出锁体2,若是控制锁体2进行回缩时,则不可控制感应组件3工作;锁体2和/或感应组件3反馈执行情况给主控板;主控板反馈传动机构执行情况给云平台。
29.在本实施例中,锁体2包括锁身和锁头2
‑
1。锁头2
‑
1固定于锁身顶部上。锁身驱动锁头2
‑
1沿预埋桶1轴向垂直移动,使锁头2
‑
1伸出或缩回预埋桶1。
30.在本实施例中,感应组件3包括感应杆3
‑
1、抬升组件,以及位于感应杆下方的接触感应开关3
‑
2。感应杆3
‑
1垂直浮动设置在锁体2的锁头2
‑
1内,并且感应杆3
‑
1的垂直浮动距离限制为接触感应开关3
‑
2上方位置至按压接触感应开关3
‑
2位置。抬升组件驱动感应杆3
‑
1和接触感应开关3
‑
2同步垂直移动,使感应杆3
‑
1伸出/缩回锁头2
‑131.在本实施例中,气囊组件4包括气囊4
‑
1、气囊连接管4
‑
2和透气阀4
‑
3。锁体2的锁身设于预埋桶1中,并且顶部封闭预埋桶1,使预埋桶1内腔形成封闭腔体。气囊1
‑
2设于预埋桶1侧壁上。气囊连接管1
‑
3连通预埋桶1内腔与气囊1
‑
2内腔。透气阀4
‑
3设于预埋桶1顶部。气囊4
‑
1的尾部设有有一壳体,对气囊4
‑
1进行保护以及便于气囊4
‑
1安装在预埋桶1侧壁上。
32.在本实施例中,锁体2的锁身包括中筒面板2
‑
2、中筒底板2
‑
3、中筒2
‑
4和传动部件2
‑
5。中筒面板2
‑
2固定于预埋桶1口部上。中筒底板2
‑
3固定于预埋桶1内腔底部。中筒2
‑
4侧壁与中筒面板2
‑
2内壁密封滑动连接。传动部件2
‑
5安装在中筒底板2
‑
3上,并且驱动中筒2
‑
4沿预埋桶1轴向垂直移动。中筒2
‑
4底部设有低位开关,在中筒2
‑
4缩回时,通过低位开关的触发控制传动部件2
‑
5停止工作。低位开关可以是接触式开关或光线传感开关,中筒底板2
‑
3上设有与低位开关配合的传感件。传动部件2
‑
5为采用电机作为驱动源的传动部件2
‑
5。
33.在本实施例中,锁体2的中筒面板2
‑
2包括位于预埋桶1内腔中的环形部,以及沿环形部顶端周缘向外延伸的面板部。中筒面板2
‑
2的面板部与预埋桶1口部固定,并且贴合预埋桶1顶端面。中筒面板2
‑
2的环形部设有与中筒2
‑
4周面密封贴合的第一密封环和第二密封环。
34.在本实施例中,感应组件3的抬升组件包括抬升电机3
‑
3和抬升板3
‑
4。抬升板3
‑
4可垂直升降活动设置在锁头2
‑
1内。抬升电机3
‑
3的输出端通过螺杆与抬升板3
‑
4上的螺母螺纹连接。抬升板3
‑
4上设有用于安装感应杆3
‑
1底部,并限制感应杆3
‑
1垂直浮动距离的安装仓3
‑
5。接触感应开关3
‑
2设于安装仓3
‑
5中。安装仓3
‑
5中设有支撑感应杆3
‑
1的弹性组件。
35.使用时,升锁(关锁或占位);
36.云平台对主控板下达升锁(关锁)指令,感应组件3和传动部件2
‑
5同时开始工作。抬升电机3
‑
3通过驱动抬升板3
‑
4上升,使感应杆3
‑
1伸出锁头2
‑
1;
37.传动部件2
‑
5驱动中筒2
‑
4上升,当中筒2
‑
4上升到某一高度时,感应杆3
‑
1上端碰到车辆底盘,随着中筒2
‑
4继续上升,由于感应杆3
‑
1上端被车辆底盘挡住没法继续上升,感应杆3
‑
1下端将挤压接触感应开关3
‑
2,从而使传动部件2
‑
5的电源被切断,传动部件2
‑
5停止工作,中筒2
‑
4停止上升,同时抬升电机3
‑
3开始反转,带动抬升板3
‑
4下降,将感应杆3
‑
1拉回到锁头2
‑
1内,至此升锁动作完成,锁头2
‑
1保持贴紧车辆底盘的状态,完成锁车动作。
38.降锁(开锁或打开车位);
39.云平台对主控板下达降锁(开锁)指令,传动部件2
‑
5开始反转,驱动中筒2
‑
4下降,当中筒2
‑
4下降到设定高度或触发中筒2
‑
4低位开关时停止转动,降锁(开锁)完成,车辆可以离场。
40.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