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9078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手持式工具机。
背景技术
由DE 102 59 566 Al公知了一种由凿锤构成的手持式工具机,它具有 一个用于在冲击轴线的方向上产生冲量的冲击机构单元。该冲击机构单元 包括一个由偏心单元构成的、具有由偏心轴榫形成的从动装置的轴向驱动 单元。此外该手持式工具机包括一个由电动机构成的电动机单元,其电动 机轴与冲击机构轴线成90°的角度及通过轴向驱动单元的一个由齿轮构成 的转矩传递轮与该轴向驱动单元形成作用连接。轴向驱动单元被支承在齿 轮的背离电动机单元的一侧上。在向着电动机单元的一侧上在该齿轮上连 接着轴向驱动单元或偏心单元的一个曲轴,在偏心单元的向着电动机单元 的端侧上设置从动装置或偏心轴榫。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它具有一个用于在 冲击轴线的方向上产生冲量的冲击机构单元、 一个电动机单元及一个电动 机轴,该冲击机构单元具有一个带有从动装置的轴向驱动单元;该电动机 轴与冲击轴线成一个不等于零的角度及通过轴向驱动单元的一个转矩传递 轮与该轴向驱动单元形成作用连接,其中轴向驱动单元在转矩传递轮背离 电动机单元的一侧上被支承。
本发明提出轴向驱动单元的从动装置被直接地设置在转矩传递轮上。
对于"轴向驱动单元"尤其应理解为一个单元,该单元将旋转运动转换成 轴向运动,如一个凸轮传动装置和/或特别有利地为一个偏心单元,它可结 构简单、节省空间及耐用地被实施。这里对于"从动装置"尤其应理解为 一个装置,该装置尤其通过其形状和/或通过其结构引起旋转运动至少部分
地转换成轴向运动,尤其如偏心轴榫或具有相应偏心构型的凸轮,并且该 装置构成到一个传递单元的接口,该传递单元被设置来由轴向驱动单元向 活塞单元、如尤其为一个连杆单元和/或推移单元传递一个驱动力,此连杆 单元和/或推移单元在轴向驱动单元的一个曲线轨道上导行。对于"转矩传 递轮"尤其应理解为一个轮,该轮被设置来传递转矩,例如为一个与皮带 耦合的轮和/或特别优选地为一个齿轮之类。此外对于"直接地在转矩传递 轮"上的布置尤其应理解为无中间连接轴的布置、如尤其为曲轴和/或理解 为以一个在该转矩传递轮的轴向方向上小于该转矩传递轮的轴向长度的距 离相对该转矩传递轮的转矩传装置、如相对一个齿部的布置。这里从动装 置可构造成单件式或多件式及尤其可包括连接装置,如套筒,这些连接装 置被设置来用于在转矩传递轮上的固定和/或用于减振。但特别优选的是, 从动装置一体地构成及直接地成型在转矩传递轮上或直接地固定在该转矩 传递轮上。对于"设置"原则上尤其应理解为专门地配备和/或设计。
通过根据本发明的一个相应的构型可实现结构空间及重量的节省及尤 其可达到一个特别紧凑的结构方式,确切地说尤其是当轴向驱动单元 - 尤 其是相对于转矩传递轮而言-单侧地被支承时。
此外当该手持式工具机具有一个旋转驱动单元,它用于驱动一个刀具 旋转及至少部分地与轴向驱动单元作成一体时,可节省部件、结构空间、 重量、安装花销及成本,确切地说优选其方式是,轴向驱动单元的转矩传 递轮设计为旋转驱动单元的驱动装置及尤其是,轴向驱动单元的转矩传递 轮被支承在旋转驱动单元的一个轴上。
在本发明的另一构型中提出,冲击机构单元具有一个传递单元,它被 设置来将轴向驱动单元的驱动力传递到一活塞单元上,其中传递单元具有 高度错位地布置的铰接部位。这里对于"高度错开"尤其应理解在一个方 向上的一个距离,该方向不同于轴向或冲击方向而延伸在手持式工具机的 一个轴承轴线的方向上例如优选在电动机轴线或电动机轴的旋转轴线的方 向上。这里铰接部位之间或铰接部位的中心点之间的距离优选大于至少一 个铰接部位的纵向延伸距离的一半及特别优选地大于一个铰接部位的总延 伸距离。对于"铰接部位"尤其应理解为 一个位置,传递单元通过该位
置与轴向驱动单元联接;及一个位置,传递单元通过该位置与活塞单元联
接。借助根据本发明的一个相应构型可实现一个特别灵活的结构空间构型, 及总地又可节个结构空间,尤其是结构高度。
当传递单元具有至少一个传动装置,该传动装置在至少一个部分区域 中具有一个在铰接部位之间引起高度差的、相对冲击轴线倾斜地延伸的定 向时,则可结构简单地及成本有利地实现铰接部位高度上错开的布置。
如果电动机单元在电动机轴的方向上在该电动机单元重心的前与后通 过电动机支承部位支承,则可达到电动机支承部位之间的大距离及电动机 单元可有利地用可成本上有利地定尺寸的轴承来支承,并尤其是当电动机 单元具有一个电动机小齿轮,该电动机小齿轮在电动机轴的方向上被设置
在电动机支承部位之间的情况下。这里对于"电动机单元"尤其应理解为 一个单元,在该单元中一种能量形式、如流动能量及优选电能转变成旋转 运动能量,尤其是一个电动机的转子及定子等。此外对于"电动机支承部 位"尤其应理解为这样的轴承位置,通过这些轴承部位支承电动机单元的 一些部件、尤其是一个电动机的定子和/或转子,尤其通过一个电动机轴来 支承。
此外还提出,该手持式工具机设有一个密封单元,它在电动机轴的方 向上被设置在电动机支承部位之间。这里对于一个"密封单元"尤其应理 解为这样一个单元,它使一个电动机空间相对于润滑剂密封。尤其当该密 封单元包括一个中间盖时,可结构上特别简单地构成一个相应地布置的密 封单元。


本发明的其它优点可从以下的

中得到。在附图中表示出本发 明的实施例。附图,说明及权利要求书组合地包括多个特征。专业人员可 符合目的地个别地考察这些特征及总结出有意义的其它组合。
附图表示
图l:由凿锤构成的手持式工具机的概要表示的一纵截面,及 图2:由锤钻构成的手持式工具机的概要表示的一纵截面。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表示一个由凿锤构成的手持式工具机的概要表示的纵截面,该手
持式工具机具有一个冲击机构单元10a,它用于产生在一个冲击轴线12a 方向上的冲量。冲击机构单元10a具有一个构成偏心单元的、包括一个由 偏心轴榫构成的从动装置16a的轴向驱动单元14a。此外该冲击机构单元 10a具有一个传递单元30a,它用于将轴向驱动单元14a的从动装置16a的 驱动力传递给一个活塞单元32a或给一个在锤管52a中导行的活塞54a。传 递单元30a基本上由一个构成连杆的传动装置38a组成及具有由连杆孔形 成的高度错开布置的铰接部位34a, 36a,或者说,由连杆孔构成的铰接部 位34a, 36a或其中心点56a, 58a在一个由电动机构成的电动机单元18a 的电动机轴线60a或电动机轴20a的旋转轴线的方向上具有一个距离62a, 该距离优选相应于一个铰接部位34a, 36a在向着电动机轴60a的方向上延 伸距离的至少一半。为了产生高度差,传动装置37a基本上由向着轴向驱 动单元4a的铰接部位34a直到向着活塞单元的铰接部位36a具有相对冲击 轴线12a倾斜地延伸的定向。但原则上还可考虑传递装置38a构造成与 电动机轴线60a垂直和/或在所示的侧视图中看,传递装置38a相对冲击轴 线12a同轴和/或轴向平行地构成。
该手持式工具机具有一个所谓的L结构方式,其中电动机轴线60a或 电动机轴20a与冲击轴线12a成一个90°的角22a。但在此情况下也可考虑 其它的,专业人员认为有意义的不等于零度的角度,尤其为30°与150°之 间的角度,其中,电动机轴20a相对冲击轴线12a同轴地或轴向平行地定 向应被视为一个零度的角度。
传递装置38a在向着活塞单元32a的铰接部位36a上通过一个球头支 承装置64a与活塞54a联结及在向着轴向驱动单元14a的铰接部位34a上 通过一个径向滚珠轴承66a与由偏心轴榫构成的轴向驱动单元14a的从动 装置16a联结。
电动机单元18a被设置在一个电动机壳体68a中,该电动机壳体在向 着轴向驱动单元14a的方向上连接在由第一部件构成的传动装置壳体70a 上及在向着活塞单元32a的方向上连接在由另一部件构成的锤管壳体72a 上。但变换地,传动装置壳体70a与锤管壳体72a也可构造成一体。此外 也可以是壳结构方式,在该壳结构方式中,各个功能组件全部地或部分地
由两个半壳包围。在此情况下电动机单元18a也可安装在一个半壳中。
电动机轴20a在两个方向上伸出于电动机单元18a的板围及在背离轴 向驱动单元14a的端部上通过第一电动机支承部位42a支承在电动机壳体 68a中,在向着轴向驱动单元14a的端部上通过第二电动机轴承44a支承在 传动装置壳体70a中,确切地说是,由构成电动机的电动机单元18a开始 在电动机轴线60a的轴向上支承在一个成型在电动机轴20a上的电动机小 齿轮46a的后面及一个与电动机小齿轮46a啮合的、轴向驱动单元14a的 由圆柱齿轮构成的转矩传递轮24a的后面。变换地,电动机支承部位44a 可被布置在由电动机单元18a开始沿电动机轴20a看电动机小齿轮46a的 前面。电动机单元18a在电动机轴20a的方向上在该电动机单元的重心40a 的前与后通过电动机支承部位42a, 44a被支承。
该手持式工具机具有一个在电动机轴20a的方向上设置在电动机壳体 68a中电动机支承部位42a, 44a之间的密封单元48a,该密封单元包括一 个带有孔74a的中间盖50a,电动机轴20a穿过该孔导出。在孔74a中设有 一个在电动机轴20a与中间盖50a之间进行密封的密封圈76a,借助该密封 圈,电动机壳体70a中的电动机室可相对传动装置壳体70a中的传动装置 室密封。变换地,密封件也可直接地固定在相应构型的电动机壳体中和/或 直接地固定在传动装置壳体中。
轴向驱动单元14a或偏心装置在转矩传递轮24a背离电动机单元18a 的一侧上相对转矩传递轮24a来说单侧地支承在传动装置壳体70a中,而 在转矩传递轮24a的向着电动机单元18a的一侧上,轴向驱动单元14a的 由偏心轴榫构成的、作成一体的从动装置16a被直接地设置并直接地固定 在转矩传递轮24a上。
图2中表示另一实施例。实质上相同的部件及功能基本上使用相同的 标号表示,其中为了区别各个实施例将附加字母a及b。以下的描述基本 上被限制在与图1中的实施例的区别上,而对于相同的部件、特征及功能 可参考对图1中实施例的说明。
图2表示一个由锤钻构成的手持式工具机的概要表示的纵截面,该手 持式工具机相对图1中的手持式工具机附加地设有一个旋转驱动单元26b, 它被设置来驱动一个刀具、即一个钻孔刀具旋转。在此情况下旋转驱动单元26b部分地与轴向驱动单元14作成一体,确切地,轴向驱动单元14b的 转矩传递轮24b被设计成旋转驱动单元26b的驱动装置。由一个圆柱齿轮 构成的转矩传递轮24b支承在旋转驱动单元26b的一个轴28b上,在该轴 背离转矩传递轮24b的端部上固定了一个中间齿轮78b。在工作中通过轴 28b使转矩从转矩传递轮24b传递到中间齿轮78b。
中间齿轮78b与固定在轴80b上的另一齿轮82b啮合。轴80b在背离 锤管52b的一侧上支承在一个盖84b中及在向着锤管52b的一侧上支承在 一个锤管壳体72b中。在轴80b上的向着锤管52b的端部上成型出一个锥 形小齿轮86b,该锥形小齿轮与一个成型在锤管52b上的盘状齿轮88b啮合。 但也可变换地,盘状齿轮88b由一个与锤管52b分开的部件构成,该部件 固定在锤管52b上或可通过一个连接装置与锤管52b连接。
参考标号列表
10冲击机构单元44电动机支承部位
12击轴线46电动机小齿轮
14轴向驱动单元48密封单元
16从动装置50中间盖
18电动机单元52锤管
20电动机轴54活塞
22角56中心点
24转矩传递轮58中心点
26旋转驱动单元60电动机轴线
28轴62距离
30传递单元64球头支承装置
32活塞单元66径向滚珠轴承
34铰接部位68电动机壳体
36铰接部位70传动装置壳体
38传递装置72锤管壳体
40重心74孔
42电动机支承部位76密封圈78 中间齿轮 84盖
80轴 86锥形小齿轮
82齿轮 88盘状齿轮
权利要求
1.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具有一用于在一冲击轴线(12a;12b)的方向上产生冲量的冲击机构单元(10a;10b)、一电动机单元(18a;18b)以及一电动机轴(20a20b),该冲击机构单元具有一带有一从动装置(16a;16b)的轴向驱动单元(14a;14b),该电动机轴与所述冲击轴线(12a;12b)成一个不等于零的角(22a;22b),该电动机轴通过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一转矩传递轮(24a;24b)与该轴向驱动单元形成作用连接,其中,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支承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的背离所述电动机单元(18a;18b)的一侧上,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所述从动装置(16a;16b)直接设置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上。
2. 根据权利要求1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驱动单元 (14a; 14b)单侧地被支承。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一旋转驱动单元 (26b),它被设置用于驱动一刀具旋转及至少部分地与所述轴向驱动单元 (14b) —体地构成。
4. 根据权利要求3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驱动单元 (14b)的所述转矩传递轮(24b)被设置来作为所述旋转驱动单元(26b)的驱动装置。
5. 根据权利要求4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驱动单元 (14b)的所述转矩传递轮(24b)支承在所述旋转驱动单元(26b)的一轴 (28b)上。
6. 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一项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 14b)由一偏心单元构成。
7. 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一项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机构单元(10a)具有一传递单元(30a),它被设置来将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 的一驱动力传递到一活塞单元(32a)上,其中,该传递单元(30a)具有 一些高度上错位地布置的铰接部位(34a, 36a)。
8. 根据权利要求7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递单元(30a) 具有至少一个传递装置(38a),该传递装置在至少一个部分区域中具有一 在这些铰接部位(34a, 36a)之间引起高度差的、相对所述冲击轴线(12a) 倾斜地延伸的定向。
9. 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一项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机 单元(18a; 18b)在所述电动机轴(20a; 20b)的方向上在该电动机单元 的重心(40a; 40b)的前与后通过一些电动机支承部位(42a, 44a; 42a, 44b)被支承。
10. 根据权利要求9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机单元 (18a; 18b)具有一电动机小齿轮(46a; 46b),该电动机小齿轮在所述电动机轴(20a; 20b)的方向上设置在这些电动机支承部位(42a, 44a; 42b, 44b)之间。
11. 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一密封单元(48a; 48b),它在所述电动机轴(20a; 20b)的方向上设置在这些电动机支承部 位(42a, 44a; 42b, 44b)之间。
12. 根据权利要求11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单元(48a; 48b)包括一中间盖(50a; 50b)。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具有一用于在一冲击轴线(12a;12b)的方向上产生冲量的冲击机构单元(10a;10b)、一电动机单元(18a;18b)以及一电动机轴(20a20b),该冲击机构单元具有一带有一从动装置(16a;16b)的轴向驱动单元(14a;14b),该电动机轴与所述冲击轴线(12a;12b)成一个不等于零的角(22a;22b),该电动机轴通过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一转矩传递轮(24a;24b)与该轴向驱动单元形成作用连接,其中,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支承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背离所述电动机单元(18a;18b)的一侧上,本发明提出,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所述从动装置(16a;16b)直接设置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上。
文档编号B25D16/00GK101341006SQ200680048208
公开日2009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06年10月27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22日
发明者G·迈克斯纳, J·伦纳茨, R·达默茨 申请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