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346153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属于汽车模具修复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模具制造维修领域。所述模具组合拔销器由拔销头、手柄和连杆组成,拔销头一端开有螺纹,另一端为凸台,凸台上间隔120°开3个开口,凸台沿轴线有锥孔,手柄为圆柱形,连杆前端为螺纹,后端有档块,手柄套在连杆上,拔销头与连杆安装在一起,拔销头、手柄和连杆同一轴线装配在一起。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维修方便、使用灵活、选用快捷、一销多用、占用空间小等特点。
【专利说明】 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模具修复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模具制造维修领域。
【背景技术】
[0002]汽车驾驶室及各种梁类零件有上千种使用模具生产,而且零件在生产过程中特别在模具冲孔中的凹模有很多种,有的一个零件有20-100多个孔,孔变形、肯坏、压坏,模具上的凹模取下困难或需要烧焊取下更新,用不同直径的螺钉代替拔销头焊接上拔下,维修方式慢,不适应高速快节奏生产的要求,生产效率低,辅助时间增加。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目在于解决模具上的凹模取下困难的的问题,提供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以改变操作工具,达到快速拔下凹模,使维修快捷方便。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结合【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如下:
[0005]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它由拔销头1、手柄2和连杆3组成,手柄2套在连杆3上,拔销头I与连杆3 —端安装在一起,拔销头1、手柄2和连杆3同一轴线装配。
[0006]所述拔销头I 一端开有螺纹,另一端为凸台,连杆3前端为螺纹,后端有档块,拔销头I的螺纹端与连杆3前端的螺纹配合连接。
[0007]所述的拔销头I凸台上开3个开口,开口间隔为120°,凸台沿轴线为锥孔。
[0008]所述的拔销头I凸台上的开口形成下端台爪,淬火调质后凸台爪有弹性。
[0009]所述的手柄2为圆形,外缘滚花,连杆3外圆面滚花。
[0010]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维修方便、使用灵活、选用快捷、一销多用、占用空间小等特点。
【专利附图】
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0013]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案
[0014]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它是由拔销头1、手柄2和连杆3组成,手柄2套在连杆3上,拔销头I与连杆3安装在一起,拔销头1、手柄2和连杆3同一轴线装配在一起。
[0015]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的拔销头I 一端开有螺纹,另一端为凸台,连杆3前端为螺纹,后端有档块。
[0016]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的拔销头I凸台上开3个开口,凸台3个开口间隔120°,凸台沿轴线有锥孔。
[0017]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的拔销头I凸台下端有台爪,淬火调质后凸台爪有弹性。
[0018]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的手柄2为圆形,外缘滚花,连杆3外圆面滚花。
[0019]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
[0020]实施方案I
[0021]如图1所示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拔销头I螺纹为M10,长度为LI,锥孔长度为L2,3个开口长度为L3,凸台长度为L4,L为模具组合拔销器总长度、拔销头I凸台圆的直径从外到里分别为<2 1、C 2、连杆3的直径为0 3、0 4。
[0022]实施例:
[0023]如图表1所示,模具组合拔销器拔销头1、手柄2、连杆3用45 #钢车床切削而成。拔销头I车后淬火调质,手柄2淬火HRC35-45,连杆3淬火HRC35-45。
[0024]模具组合拔销器尺寸如下图表1
[0025]
【权利要求】
1.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它由拔销头(I)、手柄(2)和连杆(3)组成,其特征为:手柄(2)套在连杆(3)上,拔销头(I)与连杆(3)—端安装在一起,拔销头(I)、手柄(2)和连杆(3)同一轴线装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拔销头(I)一端开有螺纹,另一端为凸台,连杆(3)前端为螺纹,后端有档块,拔销头(I)的螺纹端与连杆(3)前端的螺纹配合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的拔销头(I)凸台上开3个开口,开口间隔为120°,凸台沿轴线为锥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的拔销头(I)凸台上的开口形成下端台爪,淬火调质后凸台爪有弹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模具组合拔销器,其特征为:所述的手柄(2)为圆形,夕卜缘滚花,连杆(3)外圆面滚花。
【文档编号】B25B27/02GK203542503SQ201320602463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8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8日
【发明者】方向远, 谭二昆, 李大朋, 尤五州 申请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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