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94429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锤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锤子,属于手动工具领域。



背景技术:

锤子是一种应用极为广泛的简单工具,一般包括由钢或其他金属制成的锤头和由木头或其他复合材料如玻璃纤维等制成的手柄这两部分,锤头的一端为具有击打面的击打部,另一端通常为用于起钉的羊角部。在锤头的中部开有榫孔,手柄的一端通过过盈配合插入在锤头的榫孔之中,从而将锤头和手柄固定在一起。

当使用锤子击打如铁钉等待击打物件时,会发生由于锤头的击打面未准确命中待击打物件,而使待击打物件撞击到锤头下端的手柄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会导致手柄的损伤、手柄与锤头之间的松脱、严重时甚至会直接导致锤头与手柄的连接处的断裂,大大缩短了锤子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防止由于锤头的击打面未准确命中待击打物件,而使待击打物件撞击到锤头下端的手柄,造成锤子损坏失效的锤子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锤子,包括手柄和锤头,锤头还包括与其一体成型的防撞部,所述防撞部自起始面向下延伸,至少部分地包裹住手柄位于锤头的击打面之下的一侧,其中起始面是与普通锤子的锤头和手柄的分界面重合的面。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击打面的圆周上具有位置最低的第一点,防撞部自起始面延伸至第二点,第一点和第二点之间的连线与过第一点的水平面之间的夹角α小于等于55度。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防撞部自起始面向下延伸的长度L不小于击打面的直径D,且不大于1.5D。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防撞部(23)的厚度W大于2mm。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手柄的横截面的中心点与防撞部两端的切线形成的夹角β大于等于65度,小于等于90度。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在手柄的端头上钉入有防脱钉。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开设在锤头中部的榫孔位于锤头的顶面的开 口侧设置有倒锥角。

当击打面未能准确命中被击打物件时,防撞部可保护手柄,抵挡直接来自待击打物件的冲击力,且防撞部与锤头一体成型有利于增加防撞部的强度,同时也有利于生产加工。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一个较佳实施例的锤子局部剖视图。

图2是普通锤子锤头的剖视图。

图3是本发明的一个较佳实施例的锤子的锤头的剖视图。

图4是本发明的一个较佳实施例的锤子的锤头的剖视图。

图5是本发明的一个较佳实施例的锤子的防撞部的横截面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2示出了现有技术中的普通锤头100,它一端是圆柱状的击打部101,另一端是羊角部102,击打部101的微凸起的端面为打击面1011。锤头100的中部开设有榫孔103。如图1中所示,普通锤子具有位于锤头100和手柄之间的分界面P,手柄位于分界面P以上的部分配合在榫孔103中,而手柄位于分界面P以下的部分则暴露在外。由于锤子在击打时受到的冲击力在分界面P处较为集中,尤其当击打面1011未能命中待击打物件而使冲击力直接施加到手柄之上时,因此是普通的锤子薄弱之处,容易发生失效。

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的锤子,包括手柄1和锤头2两部分。如图3所示,21是锤头2的击打面,在锤头2的中部开有榫孔22,手柄2以过盈配合的方式插入到榫孔22中。与普通锤头100不同的是,在本实施例中的锤头2还包括与其一体成型的防撞部23,防撞部23自起始面P′向下延伸,至少部分地包裹住手柄1位于击打面21之下的一侧,图5所示,其中起始面P′是与普通锤子的分界面P重合的面,如图2。当击打面21未能准确命中被击打物件时,防撞部23用于保护手柄21,抵挡直接来自待击打物件的冲击力。

在本实施例中,防撞部与锤头一体成型有利于增加防撞部的强度,同时也有利于生产加工。

在一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T为击打面21的圆周上位置最低的一点,防撞部23自起始面P′向下延伸长度L至点T′,使得与T点与防撞部23的点T′之间的连线与过T点的水平面P"之间的夹角α不大于55度。

在另一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防撞部23自起始面P′向下延伸的长 度L不小于击打面21的直径D,不大于1.5D。

在另一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防撞部23的厚度W大于2mm。

在另一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手柄1的横截面的中心点C与防撞部23两端的切线形成的夹角β大于等于65度与小于等于90度之间。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或其他的实施例中,还可进一步在手柄1的端头上钉入防脱钉3使手柄1的端头膨胀,使手柄1与锤头2之间的配合更为紧密,使两者更不易松脱。另外如图3、4所示,榫孔22在锤头2的顶面的开口侧还可设置倒锥角A,这样更有利于手柄在榫孔22中固定。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发明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发明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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