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19254阅读:411来源:国知局
机动车门锁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该机动车门锁具有锁定机构、触发杆、锁止装置、操纵杆,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爪,其中触发杆通过联接杆与锁止装置共同作用,其中借助于操纵杆可以至少间接使锁定机构解锁。



背景技术:

机动车门锁用于闭锁机动车中的门、舱盖或舱罩。如果说对于例如乘用车使用一个门锁是常见的,那么在例如门的尺寸超过确定尺寸时便不是这样了。为了保证在门洞的任何区域中都使较大的门按规定地闭锁,可能有必要使用两个或多个门锁来按规定地使门闭锁。例如当车辆不配备有b柱、而门被赋予使车架稳定的功能时便是如此。此外例如滑动门可能需要第二机动车门锁。当门具有大的高度时,优选使用多个门锁。这时使用两个或更多门锁是常见的,使得除了主锁外还使用所需数量的副锁。

主锁和副锁在此如此布置,使得在门洞的任意位置上都提供足够的闭锁力以使门保持在其闭锁位置中、使机动车稳定并提供足够的闭锁力以使门密封地保持抵靠在门密封件上。如果门例如在铰链区域中由位置决定地在闭锁时运动到抵靠门密封成型件并定位在那里以使得在铰链区域中产生用于密封门的足够的密封压力,则必需在机动车门锁的区域中由机动车门锁施加该力或者说使密封件受到反作用,以用于在该区域中密封地定位该门。如果在此门具有例如大的高度,则可能必要的是,除了主锁外还必须使用两个或多个副锁,以产生用于环绕地密封门的相应的定位力。

在文献de102006020344a1中已知一种具有主锁和多个副锁的滑动门的示例。其中示例性地公开了具有主锁和多个副锁的滑动门。可以通过公共的控制单元和分别的传递元件作用在所有的闭锁系统上、如主锁和副锁,用于操纵或者说激活和/或停用该闭锁系统。闭锁系统的操纵通常例如通过外门把手或内门把手实现,但是也可以通过传感器无接触地实现。基于操纵装置可以使锁激活或停用和/或影响锁止或闭锁功能。

从文献de102009051432a1中已知一种机动车门锁。该机动车门锁具有包括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爪的锁定机构,其中转动锁叉可以与挡块形成接合,锁爪在门的闭锁状态中锁止锁定机构。为了打开锁止的锁定机构使联接杆通过栓部与锁爪连接,从而在该示例中联接杆的合适的取向以及对联接杆的操纵可以通过操纵杆来操作,从而能使锁定机构解锁。联接杆在此用于锁爪和操纵杆之间的联接。

基于已知的现有技术,汽车工业力求减小机动车的重量并尽可能统一地、优选模块化地形成大量构件,其中还力争实现尽可能少量的构件。如果少量的构件引起成本降低,则由此同样可以减小机动车门锁的重量并进而减小机动车的总重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用于操纵附加锁的机动车门锁。本发明的目的还有,提供附加锁在机动车门锁上的连接,该机动车门锁以尽可能少量的构件以及结构简单和成本低廉的方式制造。

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通过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实现。本发明的有利的设计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说明。还要指出的是,下面描述的实施例不是限制性的,在说明书和从属权利要求中描述的特征的任意的变型可能性都是可能的。

根据权利要求1以如下方式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提供一种机动车门锁,该机动车门锁具有锁定机构、触发杆、锁止装置、操纵杆,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爪,其中触发杆通过联接杆与锁止装置共同作用,其中借助于操纵杆可以至少间接地使锁定机构解锁,其中该设有另外的机动车门锁,通过第二联接杆能借助于操纵杆来操纵另外的机动车门锁,其中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具有公共的摆动轴。借助于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在公共的摆动轴上的支承提供了如下可能性,减少了构件数量并进而提供了尽可能简单和成本低廉的结构用于操纵附加锁。如果借助于支承在第一联接杆上的第二联接杆操纵该另外的机动车门锁并且同时将操纵杆用于操纵该另外的机动车门锁,则给出如下可能性,即用于触发两个机动车门锁的锁定机构所需的力被均匀地分配。

另外的优点是,无须在机动车门锁中为第二联接杆提供单独的支承部或支承位置,在此仅将第一联接杆设计成使得第二联接杆能以能摆动的方式支承在第一联接杆上便足够了。

如果在本发明的范围内提到锁定机构,则指的是由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爪的组合,其中转动锁叉优选与挡块共同作用。转动锁叉具有进入口,在关闭机动车门时挡块可以移入该进入口中,转动锁叉摆动或转动。锁爪在被预加载的情况下抵靠在转动锁叉上并就此使转动锁叉的打开运动被锁定,使得挡块被转动锁叉保持在其位置中。区别地存在有门接近闭锁时的预锁止位置和门完全闭锁时的主锁止位置。为了打开锁定机构,触发杆作用在锁爪上,该触发杆使锁爪与转动锁叉脱离接合,从而释放挡块,并可以打开门。触发杆可以设置为杆、销或机械驱动装置的形式,其中直接或间接使锁爪与转动锁叉脱离接合的构件被称为触发杆。

锁止装置是如下的装置,借助于该装置能使触发杆与锁定机构脱离接合。如果锁止或者说锁死了机动车门锁,则触发杆或触发机构不能使锁爪与转动锁叉脱离接合。反之在非锁止状态中,触发机构或触发杆能使锁定机构解锁。触发杆优选通过联接杆与锁止装置共同作用,从而优选可以间接地使锁定机构解锁。

如果在本发明中提到机动车门锁,则该机动车门锁指的是门锁、锁、主锁、副锁,这些锁可以在机动车门上施加闭锁作用。根据本发明,机动车门锁是主锁,该主锁通过第二联接杆操纵附加锁或副锁。副锁或附加锁与主锁间隔开地布置在机动车门中,优选应用在大型门或例如滑动门中。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形式中,第一联接杆具有轴状的加长部,其中第二联接杆以能摆动的方式支承在该加长部上。如果使机动车门锁中现有的联接杆具备可以安装第二联接杆的轴状加长部,则得到结构简单的解决方案。采用现有的构件提供了如下可能性,采用配合良好且得到证明的构件来承担附加功能。此外,仅须进行微小的改变,就能使第二联接杆支承在机动车锁中。在第一联接杆上的支承在提供了如下优点,为第二联接杆提供足够的行程、即足够的角运动,该行程足以用于可靠地使锁定机构解锁。第一联接杆直接作用在锁定机构上,或可以至少直接作用在锁爪上,并使锁定机构解锁。通过在第一联接杆上的支承为第二联接杆提供了用于解锁的优选相同的行程。

如果第一联接杆借助于触发杆中的加长部以可摆动的方式支承,则得到本发明的另一有利的实施形式。第一联接杆在触发杆中的支承使得第二联接杆也通过第一联接杆支承在触发杆中。在此在触发杆上的支承提供了如下可能性,使得触发杆可以用作在机动车门锁的外操纵杆和内操纵杆之间的结合件。触发杆在此可以如此以能摆动的方式支承在机动车门锁中,使得通过内操纵杆的摆动运动或外操纵杆的摆动运动可以使触发杆运动。则间接借助于操纵杆,例如内操纵杆、触发杆并通过第一联接杆使得锁定机构解锁。特别是对于作为主锁的机动车门锁是如此。在这种构造中提供的优点是,可以直接采用在机动车门锁中现有的操纵杆,而不必在主锁上进行结构改变。仅接纳轴、即第一联接杆的加长部造成结构改变,以用于接纳第二联接杆。

当第二联接杆借助于卡扣连接机构与第一联接杆连接时,得到另一有利的实施形式。卡扣连接机构提供了容易安装的可能性,并通过形成卡扣连接机构还保证了借助于第二操纵杆进行可靠的操纵的可能性。特别是在如下情况下,其中第二联接杆执行与第一联接杆反向的角运动或者执行与第一联接杆同向但不同的角运动时,可以通过卡扣连接机构在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之间保证可靠的相对运动。第一联接杆优选同样借助于卡扣连接机构与触发杆连接。

如果为了使机动车门锁和另外的机动车门锁锁止和解除锁止而由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执行一致的角运动,则得到本发明的另一实施形式。如果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进行相同的角运动,则可以借助于形锁合和/或力锁合在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之间建立固定的连接。这时特别是可以实现,借助于使第一联接杆与锁定机构脱离接合的锁止单元也使第二联接杆不能操纵附加锁。因此相同的角运动允许一致的运动,并进一步减小了锁止或解除锁止所需的构件。因此还可以省去对第二联接杆的单独的操纵。

当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一体形成时,则得到本发明的另一实施形式。一体构造提供了成本有利的制造的优点,还提供了如下优点,使得联接杆之一的调节运动可以可靠地传递到另一联接杆上。因此例如借助于现有的锁止机构直接实现用于附加锁的锁止功能。如果第一联接杆借助于锁止装置与锁定机构脱离接合,则第二联接杆一致地运动。第二联接杆的运动可以同样用于,使得第二联接杆与附加锁的操纵链脱离接合。例如在机动车门锁中可以安装有第二操纵杆,第二联接杆接合到该第二操纵杆中,其中借助于第二操纵杆和例如鲍登拉索可以操纵副锁或附加锁。第二联接杆与第二操纵杆脱离接合便引起锁止功能。

如果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由塑料制成,特别是制成注塑件,则得到本发明的另一实施形式。除了塑料的良好可成型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与机动车门锁中的空间条件的良好适配性外,塑料还提供了重量低的优点。低重量有利于机动车门锁的总重量,从而不仅可以实现构件数量的降低,而且可以实现机动车门锁重量的降低。此外所提供的塑料还提供了足够的持久稳定性、耐热性和强度,以满足机动车门锁中的要求。

如果锁止装置具有以可转动方式支承的锁止杆并借助于锁止杆的转动运动可以使机动车门锁和另外的机动车门锁锁止和解除锁止,则得到本发明的一实施形式。以可转动方式支承的、例如构成为片状的锁止杆提供了如下优点,使得多个锁止杆或驱动装置或限制元件可以作用在周部上。

可以例如借助于外锁止部、内锁止部或借助于电动驱动装置操纵锁止杆。通过形成近似片状的锁止装置或锁止杆进而存在如下可能性,多重接合在锁止部上。此外还可以结构简单地实现与用于锁定机构的触发机构的相互作用。锁止杆的臂可以与第一联接杆共同作用,并使第一联接杆和第二联接杆运动或摆动。因此得到如下可能性,借助于机动车门锁的现有的锁止机构可以使附加锁或副锁被锁止或解除锁止。由此提供一种与附加锁相结合的机动车门锁,该机动车门锁以结构方面小的改变和最少量的构件提供了锁止功能和操纵功能。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根据优选实施形式的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但是同样适用的原则是,实施例并不限制本发明,而仅示出有利的实施形式。示出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以与说明书的其它特征以及权利要求组合的方式单独或组合地实施。

在此示出:

图1示出一在滑动门中的示例性布置结构的三维视图,其中示出机动车门锁的布置结构和附加锁的原理位置,并且简略示出在机动车门锁和附加锁之间的连接。

图2示出根据图1的机动车门锁的三维视图,其中所述机动车门锁以不带有壳体盖并仅带有用于描述本发明的结构元件的方式示出,

图3示出处于未被操纵的、解锁的功能位置中的根据图2的打开的机动车锁侧视图,

图4示出处于未被操纵的、锁止的功能位置中的根据图2的机动车门锁的侧视图,

图5示出处于第一操纵杆的被操纵的、锁止的功能位置中的根据图2的机动车锁的侧视图,

图6示出处于第一操纵杆的被操纵的、解锁的功能位置中的根据图2的机动车锁的侧视图,其中在该附图中示出舒适性功能,

图7示出处于第一操纵杆和第二操纵杆的被操纵的、使主锁和副锁解锁的功能位置中的根据图2的机动车锁的侧视图,

图8示出联接杆的支承部的三维视图,其中示出联接杆在机动车锁中的示例性支承情况,

图9示出根据本发明的联接杆的俯视图,该联接杆具有在机动车门锁中布置的支承位置。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机动车门锁1的三维视图,其中示出了该机动车门锁在原理性示出的滑动门3中相对于另一机动车门锁2的原理位置。在这个布置结构中,机动车门锁1形成主锁,而该另外的机动车门锁2形成副锁2。副锁2也可以被称为附加锁2。在主锁1和附加锁2之间原理性地示出机械连接,该机械连接可以是例如鲍登拉索4。鲍登拉索4使第二操纵杆5与附加锁2上的触发杆和/或操纵杆6连接。第二操纵杆5通过轴7以可摆动的方式支承在主锁1中。第一操纵杆8在此仅局部可见,这是因为第一操纵杆8被壳体盖9遮盖。第一操纵杆8例如同样可以通过鲍登拉索被操纵,其中鲍登拉索未示出,但是例如可以插入并可固定在壳体盖9的接纳部10中。

在图2中以三维视图示出根据图1的机动车门锁或者说主锁1,但是不带有壳体盖9。此外仅仅示出机动车门锁1中的对于描述本发明的功能有意义的构件。相同的构件设有相同的附图标记。

第一操纵杆8以可摆动的方式支承在轴11中。在第一操纵杆8下方布置触发杆12,该触发杆同样支承在轴11上。当第一操纵杆被操纵时,外操纵杆8朝向触发杆12运动,从而可以借助于第一联接杆13使未示出的锁定机构解锁。第二联接杆14以可摆动的方式支承在第一联接杆13上、特别是在第一联接杆13的加长部15上。联接杆14形锁合并可拆松地接合在第二操纵杆5的级销16中。因此,用于操纵副锁或者说附加锁2的操纵杆系根据示出的实施例通过第一操纵杆8、触发杆12、第一联接杆13、第二联接杆14、级销16、第二操纵杆5和鲍登拉索4实现。

另外,还可以看到内锁止杆17、内操纵杆18以及电驱动装置19连同蜗杆20。借助于驱动装置和蜗杆可以电动地操纵锁止杆21。还可以借助于内锁止杆17和外锁止杆22使锁止杆摆动。

在接下来的图3至图7中希望解释的是:主锁1在与附加锁2的相互作用的情况下的功能性和由本发明实现的功能性。在图3中以侧视图示出根据图2的不带有壳体盖9的主锁1的侧视图。在所示的锁状态中,主锁1未被操纵也没有锁止。第一操纵杆8位于其起始位置,第二联接杆14接合在级销16中,从而在第一操纵杆8和第二操纵杆5之间形成机械连接。所有的构件、例如锁止杆21都位于如下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当外门把手或内门把手被操纵时主锁1和附加锁2都可以借助于该外门把手或内门把手被解锁。

在图4中以侧视图示出根据图2的不带有壳体盖9的主锁1,其中同样示出未被操纵的状态,然而主锁1处于锁止的状态中。未被操纵指的是,内操纵杆没有被操纵,外操纵杆或第一操纵杆8也没有被操纵。此外,锁止的状态指的是,第一联接杆13是与锁定机构脱离接合的,并第二联接杆14沿顺时针摆动了一角度以使第二联接杆14脱离了与级销16的接合。因此,对内操纵杆或外操纵杆8、18的操纵不会导致主锁1和附加锁2的解锁,这是因为第一联接杆13和第二联接杆14都脱离了接合。

在图5中再次示出根据图2的不带有壳体盖9的主锁1的侧视图,其中示出被操纵的、锁止的状态。根据图4,主锁1处于锁止的状态中,从而第一联接杆13和第二联接杆14脱离接合。在图5中外操纵杆或者说第一操纵杆8沿箭头p的方向摆动。第一操纵杆8的摆动的结果是,触发杆12以及第二联接杆14也沿着箭头p的方向运动。但是因为处于锁止的状态,第一操纵杆8的运动对于主锁1和附加锁2不起作用,从而拉动外门把手的操作者不能打开门。

为了锁止主锁1和副锁2,使外锁止杆22围绕7摆动,从而使第二联接杆14和第一联接杆13都脱离接合。

在图6中展示出根据本发明的针对附加锁2的舒适性功能的实现。如果在根据图5的第一操纵杆8被操纵的状态中,例如电动地使主锁1解锁,则锁止杆21沿顺时针运动到在图6中示出的位置中。第二联接杆14可不接合在级销16中,这是因为接合在级销16中的造型部23位于级销16的下方。在这种情况下,弹簧24对第二联接杆14施加预载,从而为“解锁”功能蓄能。“解锁”功能的蓄能在此是舒适性功能。如果第二联接杆在释放例如外门把手之后重新运动到其起始位置中,则弹簧24的弹簧力便使造型部23与级销16相接合,而无需操作人员的进一步动作。“解锁”功能自动地进行,从而当再次操纵外门把手时使主锁1和副锁2的锁定机构解锁。

在图7中再次示出根据图2的不带有壳体盖9的侧门锁或者说主锁,其中示出被操纵的、解锁的状态。在本实施例中,沿箭头p的方向拉动外操纵杆或第一操纵杆8,由此使触发杆12运动,并使主锁1的锁定机构解锁。此外,通过联接杆14使第二操纵杆5摆动,从而可以借助于例如鲍登拉索4的运动使附加锁2同样解锁。

在图8中示出第二联接杆14,其中示出了第二联接杆在第一联接杆13上的支承情况。示出了由第一联接杆13和第二联接杆14形成的两件式构造,但是也可以设想第一联接杆13和第二联接杆14实施为一件式的构件。如果弹簧24为了舒适性功能的蓄能而支承在突出部25上,并利用其长的弹簧腿与锁止杆21接合,使得能够在联接杆14和锁止杆21之间实现相对力/作用力,同样还可以设想,弹性臂26一体形成在第二联接杆14上,其中弹性臂26承担舒适性功能并与锁止杆21共同作用从而为舒适性功能蓄能。具有弹性臂26的第二联接杆4示例性地在图9中示出。

附图标记列表:

1机动车门锁、主锁、侧门锁

2另外的机动车门锁、副锁、附加锁

3滑动门

4机械连接、鲍登拉索

5第二操纵杆

6附加锁上的触发杆和/或操纵杆

7轴

8第一操纵杆

9壳体盖

10接纳部

11轴,第一操纵杆

12触发杆

13第一联接杆

14第二联接杆

15加长部

16级销

17内锁止杆

18内操纵杆

19电驱动装置

20蜗杆

21锁止杆

22外锁止杆

23造型部

24弹簧

25接纳部

26弹性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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