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便装式推拉门滑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2087阅读:7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便装式推拉门滑行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推拉门,具体是一种可调便装式推拉门滑行装置。



背景技术:

一般的推拉门由于其重量重,因而推拉门一旦开始移动,就存在着因其势头猛而带着很大的冲击力与关门侧端部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要想防止上述那样在推拉门的关门侧发生关门时的碰撞状态,最终要使推拉门关闭时的势头尽可能弱,而这容易导致推拉门关闭不严。所以现有的推拉门上一般都使用了阻尼器(缓冲器),并在推拉门的上轨道内安装的拨动阻尼器的拨块,当推动推拉门靠边时,拨块卡在阻尼器的活动件上,带动推拉门缓慢移动,直到停靠在门的边框旁边,由于阻尼器的缓冲复位作用,使推拉门在靠近门框的时候不会发生碰撞,避免因碰撞发出噪声,甚至是保护推拉门不会因此而碰撞损坏,因此,颇受消费者的喜爱。

但是,就现在的带有阻尼器的推拉门在使用中存在以下的不足:1、由于已经是固定了两侧宽度,默认的将其宽度调整为导轨内腔两侧壁的宽度,但导轨制造时,内腔壁体之间的间距出现误差,那么导轨内腔两侧壁的宽度机会大于两侧滑顶紧轮的宽度,随之出现摇晃现象。2、纵向滑行顶紧轮的高度都是已经通过螺钉固定,滑轨内腔的顶壁出现过大误差,那么,推拉门在滑行过程中,推拉门的前端碰撞门框,推拉门的后端就会跳起。3、传统的底板安装在门体上都是通过自攻螺钉固定,一旦安装位置不正确,需要重新卸下自攻螺钉,然后在新的位置重新安装,操作麻烦又使得门体上增加螺丝孔,影响整体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种通通过横向调节标记槽能确认安装位置,起到一次性安装准确和提升安装效率的一种可调便装式推拉门滑行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可调便装式推拉门滑行装置, 包括底板,其中底板上分别设有横向调节标记槽和横向调节锁定槽,底板的底面处设有门框定位板,门框定位板上螺接有横向调节标记块,横向调节标记块一端置于横向调节标记槽内,横向调节锁定槽还设有横向调节锁定螺钉,横向调节锁定螺钉一端穿过该横向调节锁定槽并且连接于该门框定位板上。

具体进一步,所述门框定位板一侧端上连接有门框连接块。

具体进一步,所述门框定位板与门框连接块是一体而成。

具体进一步,所述门框定位板上的前端边缘处设有底板限位块。

具体进一步,所述门框定位板与底板限位块是一体而成。

具体进一步,所述门框连接块连接有门体。

具体进一步,门框连接块与门体之间通过门框螺钉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横向调节标记槽能确认安装位置,起到一次性安装准确和提升安装效率,避免需要重新卸下自攻螺钉,然后在新的位置重新安装等不必要步骤;配合横向调节锁定槽和横向调节锁定螺钉相配合,起到快速定位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去除其余不相关零部件)。

附图中:底板1;门体31;横向调节标记槽32;横向调节锁定槽33;底板限位块34;横向调节标记块35;横向调节锁定螺钉36;门框连接块37;门框定位板38。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 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件。为使 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 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调便装式推拉门滑行装置,包括底板1,其中底板1上分别设有横向调节标记槽32和横向调节锁定槽33,底板1的底面处设有门框定位板38,门框定位板38上螺接有横向调节标记块35,横向调节标记块35一端置于横向调节标记槽32内,横向调节锁定槽33还设有横向调节锁定螺钉36,横向调节锁定螺钉36一端穿过该横向调节锁定槽33并且连接于该门框定位板38上。通过横向调节标记槽32能确认安装位置,起到一次性安装准确和提升安装效率,避免需要重新卸下自攻螺钉,然后在新的位置重新安装等不必要步骤;配合横向调节锁定槽33和横向调节锁定螺钉36相配合,起到快速定位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所述门框定位板38一侧端上连接有门框连接块37。门框定位板38与门框连接块37是一体而成,提升整体的刚性。门框定位板38上的前端边缘处设有底板限位块34。门框定位板38与底板限位块34是一体而成,提升整体的刚性。门框连接块37连接有门体31。门框连接块37与门体31之间通过门框螺钉相连接,起到快速安装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 “设置”、“安装”等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一体地连接, 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也可以是两个部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 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上文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变更和改造均应包含 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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