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10123184阅读:来源:国知局
件162相对壳体110滑动。操作件166通过滑动动作带动卡定件162运动。此处,偏压件164不需要采用扭簧,采用一般的弹簧或其他弹性元件即可。
[0072]由于设置了限位结构,可避免定深杆142被随意拉出或弹出。而需要定深杆142能够被拉出时,只需要扳动操作件166解除对定深杆142的轴向限位后即可拉出。因此,既能防止定深装置140自存储状态转换至使用状态时从壳体110上脱离,也不影响定深装置140自壳体110上取下。
[0073]深度限制器144安装在定深杆142上,能够根据需要与定深杆142达成可相对滑动或不能相对滑动的状态。当二者不可以相对滑动时,定深杆142持续运动至到深度限制器144与壳体110抵接时,定深杆142进入壳体110的定深通道114中的长度就确定,定深功能即实现。
[0074]参图12,深度限制器144包括套在定深杆142上的主体1442及与主体1442转动连接的凸轮件1444。主体1442包括分别位于定深杆142两侧的顶部14422和弹性夹持部14424。凸轮件1444能够在夹紧位置和松开位置之间转动,其中凸轮件1444在图5、6和8中标记B的夹紧位置时,凸轮件1444抵接在弹性夹持部14424上,弹性夹持部14424与顶部14422将定深杆142夹紧,主体1442与定深杆142不能相对滑动。凸轮件1444在图5、6和8中标记A所示意的松开位置时,主体1442与定深杆142可相对滑动。弹性夹持部14424可以是在主体1442的底部开设凹槽或缺口形成的弹片,也可以是主体1442的底部整体设置成具有弹性。
[0075]深度限制器144也可以有其他的实现方式。例如,深度限制器144与定深杆142具有可相对滑动的位置状态,但深度限制器144只需要具备单向限制定深杆142运动的能力即可。例如,深度限制器144上设置棘爪,定深杆142对应设置棘齿。棘爪与棘齿配合时,在深度限制器144不动的情况下,定深杆142只能沿远离壳体110的方向移动。而如果定深杆142要进入定深通道114,则会带动深度限制器144 一起运动,此时当深度限制器144抵接到壳体110时,即阻止定深杆142继续运动,实现定深功能。
[0076]参图1、图2,本实施例的定深装置140还包括定深盘148。定深盘148设置在定深杆142的一端,具有垂直于定深杆142的延长方向的限位面1482。参图8,定深杆142插入定深通道114中时,定深杆142的延长方向与输出轴120的轴向一致。
[0077]限位面1482用来与加工面相抵接。参图2,限位面1482上设置有防滑垫1484。防滑垫1484可突出于限位面1482的表面或与限位面1482的表面平齐。可以通过在限位面1482上设置凹槽,然后填充防滑材料或安装防滑条来实现。也可以通过粘结来实现。防滑垫1484突出于限位面1482时,设计定深杆142时只需要将防滑垫1484的厚度考虑进去即可。
[0078]由于设置了防滑垫1484,当在瓷砖等光滑平面上作业时,限位面1482借助防滑垫1484,能够平稳地贴住光滑平面,从而减少晃动量,提升定深精度。
[0079]参图8、图1、图2,限位面1482上沿定深杆142的延长方向开设有贯穿定深盘148的开口 1485。限位面1482上于开口 1485的外围设有至少一对沿直线排列的定位槽1486,且至少一对定位槽1486分别位于开口 1485的两侧。本实施例中,开口 1485呈圆形,至少一对定位槽I486沿开口 1485的直径所在直线排列。
[0080]当定深装置140安装到壳体110上后,工作头200正对开口 1485。工作头200执行钻孔作业时,经由开口 1485对加工面进行钻孔,从图13至15可以看到,工作头200可以穿过定深盘148。输出轴120的轴线与开口 1485的中心线重合,使工作头200的轴线与开口的中心线重合。当需要在圆管上钻孔时,一对定位槽I486刚好于待钻孔的中心的两侧分别与圆管的外表面配合,从而实现对心钻孔,扩展了定深装置140的应用范围,同时仍可以实现定深功能。
[0081]定位槽1486不限于设置一对,当设置多对时,可以在圆周方向上均匀布置。本实施例中,设置两对定位槽I486,两对定位槽1486在开口的圆周方向上相错90度。这样,在电动工具处于图1所示的握持角度情况下,可以对竖立放置的圆管或水平放置的圆管实现对心钻孔。而如果圆管以其他角度放置,只需要电动工具转动最小的角度即可,极大方便操作。
[0082]上述方案中,开口 1485设置成圆形。但其亦可为其他形状,例如矩形开口。此时,只需要使输出轴120的轴线与开口中心线重合,就仍然可以实现对心钻孔。进一步地,开口也不一定要必须设置成圆形、矩形等规则形状,只要使输出轴120的轴线垂直于一对定位槽1486的排列直线即可。
[0083]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84]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输出轴,用以带动工作头工作; 壳体,用以容纳所述输出轴; 定深装置,与所述壳体在所述输出轴的轴向上滑动配合; 卡定件,与所述壳体可相对运动地连接,具有能轴向抵接所述定深装置的第一位置和脱离抵接的第二位置,所述卡定件位于第一位置时,所述定深装置被限制沿所述轴向脱离所述壳体; 偏压件,提供所述卡定件自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运动并保持在第一位置的驱动力;及 操作件,位于所述壳体外侧且与所述卡定件连接,用以在外力作用下带动所述卡定件克服所述偏压件的驱动力以自所述第一位置运动至第二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定件和定深装置上分别设有第—定部和第二卡定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定部和第二卡定部均为卡勾。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形成有沿所述输出轴的轴向设置的定深通道,所述卡定件位于所述壳体内部,且与所述定深装置在所述定深通道中轴向抵接。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定件与所述壳体枢转连接,所述偏压件为扭簧,所述扭簧一端抵接所述卡定件,另一端抵接所述壳体。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件与所述壳体转动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定件与所述壳体滑动连接,所述偏压件驱动所述卡定件相对所述壳体滑动。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件与所述壳体滑动连接。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形成有沿所述输出轴的轴向设置的定深通道,所述定深装置包括与所述定深通道滑动配合的定深杆、用以驱动所述定深杆自壳体内部向外部滑动的弹性部件。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深杆上固定有沿所述输出轴的轴向设置的销轴,所述弹性部件设置在所述销轴上;所述销轴上还设置有可以沿所述销轴移动的限位块,所述弹性部件安装在销轴上,弹性部件的一端抵接在所述限位块上,另一端抵接所述定深杆,所述弹性部件被压缩时,所述限位块被所述壳体限制移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工具,包括:输出轴,用以带动工作头工作;壳体;定深装置,与壳体在输出轴的轴向上滑动配合;卡定件,与壳体可相对运动地连接,具有能轴向抵接定深装置的第一位置和脱离抵接的第二位置,卡定件位于第一位置时,定深装置被限制沿轴向脱离壳体;偏压件,提供卡定件自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运动并保持在第一位置的驱动力;及操作件,位于壳体外侧且与卡定件连接,用以在外力作用下带动卡定件克服偏压件的驱动力以自第一位置运动至第二位置。偏压件使卡定件位于第一位置以轴向限制定深装置,从而防止定深装置从壳体上脱离。当需要定深装置自壳体上取下时,只需要通过操作件使卡定件运动,进而解除对定深装置在轴向上的限制即可。
【IPC分类】B25F5/00
【公开号】CN205033175
【申请号】CN201520729106
【发明人】吉绍山, 沃伦·布朗, 刘炳华, 张伟
【申请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7日
【申请日】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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